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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下一代著想 家長教育界齊支持控煙修例 高人:進一步規管電子煙達「禁毒」雙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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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下一代著想 家長教育界齊支持控煙修例 高人:進一步規管電子煙達「禁毒」雙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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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下一代著想 家長教育界齊支持控煙修例 高人:進一步規管電子煙達「禁毒」雙重效果

2025年05月13日 15:46 最後更新:17:59

政府4月30日提交《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於立法會首讀及二讀,當中建議的「控煙10招」,包括禁止在輪候公共交通工具劃定範圍吸煙、將幼兒中心、醫院等出入口3米範圍內劃為禁區、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煙、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提供吸煙產品及提高私煙罰則等。

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星期二(13日)出席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時表示,加強控煙是全世界發展趨勢,亦是香港社會的主流意見,強調控煙的工作和經濟從來不是零和遊戲,贏健康之餘,亦不輸經濟。

李夏茵指,市民普遍支持新一階段控煙措施,特別是政府保護下一代免受煙草禍害的決心。

李夏茵指,市民普遍支持新一階段控煙措施,特別是政府保護下一代免受煙草禍害的決心。

她又留意到市民普遍支持新一階段的控煙措施,特別是政府保護下一代免受煙草禍害的決心,指當局除透過修例推動控煙工作,亦會推動學校和社區開展更多戒煙活動。

本港兒童及青少年吸煙率一直處於低水平,惟近年因另類煙、加味煙及水煙等的興起,不少青少年因受其味道和外型等吸引而好奇嘗試。

更值得關注的是,近年更出現利用電子煙吸食「太空油毒品」,不少青少年吸食電子煙甚至「太空油毒品」的網上片段,都令家長和教育工作者觸目驚心。因為電子煙成為吸食這類毒品的載具,青少年吸食後會出現神志不清、手腳顫抖、如同「喪屍」般,近日網上便流傳一名金髮男在港鐵屯馬線上吸食疑有「太空油」的電子煙,影片中其眼神空洞、木無表情,其後搖頭搖腦,最後被港鐵職員帶走。

教育界及關心子女的家長一直支持政府持續加強控煙政策。一項調查顯示,全港各區家長教師會聯會和教育界團體曾訪問逾2,300名家長,發現逾9成、當中過半數為吸煙家長,均支持加強控煙措施,包括逾9成支持擴大法定禁煙區至學校附近或更多公眾地方、加強打擊走私煙、禁止管有另類煙等;另89.8%支持採用全煙害警示包裝、88.7%支持禁止調味煙草產品。

今次修例草案包括禁止在公共地方使用另類煙及管有電子煙煙彈、禁止加味煙及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提供吸煙產品等,都從根源阻截煙草毒害青少年。

家長和教育團體更認為,應盡快在非公眾地方和公眾地方全面禁止管有另類煙器具,包括煙機,以杜絕青年人以電子煙吸食毒品。

電子煙成為青少年吸食「太空油毒品」等的載具。

電子煙成為青少年吸食「太空油毒品」等的載具。

電子煙和加熱煙等另類煙已被證實可釋放多種有害物質,如重金屬、羰基化合物如甲醛、乙醛、丙二醇及添味劑,損害呼吸及神經系統,並可致癌;電子煙的氣霧亦含有不同濃度的尼古丁,除上癃亦會導致血管收縮,若同時吸食傳統捲煙,健康風險更大。 政府早於2022年4月已禁止進口另類煙,包括電子煙和加熱煙,以及任何相關的器具、零件和配件,今次修例則進一步降低電子煙的流通,禁止個人管有。

事實上,全球都已警惕吸食電子煙的禍害,不少國家或地區均已立法不同程度規管電子煙。

最近,據馬來西亞媒體報道,一名44歲馬來西亞男子吸食電子煙長達4年,不幸因心臟衰竭於5月7日離世。他於離世前,於4月28日在TikTok上傳一段6分鐘的影片,坦言自己因工作壓力吸食電子煙,終因心臟衰竭被送院,心臟功能僅剩3%,需依靠氧氣機維持呼吸,甚至接受肺部穿刺手術,排出黃色膿液。

影片中,他邊咳嗽邊說:「對於還有機會戒掉的人,拜託你們一定要戒,電子煙不只破壞肺部,連心臟也會變得很虛弱。當惡化時,痛苦不堪。」他還透露,同病房至少有4名年輕院友同樣因吸食電子煙成癮而相繼離世。

據政府統計處數據,2023年本港習慣每日吸食傳統煙的15歲及以上人士比率為9.1%,代表本港有約58萬人每日吸食傳統煙。一項本地研究顯示,本港於2021年因使用煙草所引致的健康問題,帶來估計相當於每年約82億港元的經濟損失。

因此,修例不僅為香港經濟、形象着想,最大關注點還是煙草對香港社會及公共健康的禍害已迫在眉睫,解決問題刻不容緩。有意見認為,嚴格控煙政策會令旅客卻步,不利本港重視的旅遊業發展,但說法欠缺理據,因為加強控煙已是全球大勢所趨。

以新加坡為例,當地政府自1970年起便逐步擴大禁煙範圍,至今已有4.9萬個室內及戶外場所被劃為禁煙區,2019年起更將著名旅遊商業區烏節路劃定為禁煙區,整條路的範圍都不准吸煙。

惟新加坡的旅客人數並沒因嚴格控煙政策和嚴厲吸煙罰款而下降。據新加坡旅遊局今年2月的數據顯示,去年新加坡旅客共計有1,650萬人次,較前一年上升21%,去年的旅遊業收益累計達298億新加坡元,創歷史新高,充分展示控煙不單不會對旅遊業發展造成負面影響,反而會因展現先進文明的「無煙港」形象,而吸引更多旅客訪港。

高人認為,特區政府所定的短、中、長期措施都已權衡了成效、可操作性和公眾接受程度等因素,其中修例提出禁止管有另類煙,除有助減少吸食電子煙外,也達到「控煙+禁毒」的雙重效果,港人無論為自己、他人或下一代,都應支持今次控煙修例,齊創清新、健康的香港。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在黎智英案逾百天的庭審中,披露了黎智英與「重光團隊」或稱為「攬炒團隊」(SWHK)之間的關係,如何構成勾結。

另外黎智英作為《壹傳媒》老闆,又如何利用《蘋果》多個平台,鼓勵市民參與2019年反修例示威遊行,並通過向《蘋果》高層下達編採指示,令抗爭得以持續;又於2020年5月開英文版作為向國際爭取對《蘋果》的「政治保護」,並爭取外國制裁中港;另黎又於《蘋果》專欄文章、個人Twitter及直播訪談節目等多個平台,發佈涉要求外國制裁中港的文章及言論,並削弱《香港國安法》的效力。

「重光團隊」兩名成員李宇軒及陳梓華先後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控方指黎智英與「重光團隊」的協議最早於2019年 8 月成立,即「G20 X 攬炒團隊」登報活動,最遲則於2020年1月,陳梓華等人與黎智英在台北會面。

控方指,律師助理陳梓華2019年透過李柱銘接觸黎智英及其助理Mark Simon,陳向黎尋求財政協助,資助在「G20」峰會時在全球報章登廣告,呼籲外國向中國施壓。黎其後墊支陳500萬元,陳聯絡「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要求李與劉祖迪成立「重光團隊」,建立勇武派領袖團隊;又提議資助一萬英鎊培養「攬炒巴」劉祖廸成為政治明星,建議對方「認識多啲枱底人」,以爭取國際認同,推動外國政府向中港實施制裁,團結議會、海外組織、街頭力量、「國際線」等不同板塊以達到「支爆」,並請求外國制裁中國。眾人曾在黎於台灣陽明山的寓所會面。

「重光團隊」其後亦加入「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控方指黎一直知悉、支持 SWHK 及 IPAC。控方又指,黎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沒叫陳梓華停止國際游說,又向陳提及《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等,鼓勵他們繼續按其指示行事。雖然黎智英與陳梓華曾6次會面,但黎堅稱不知「攬炒團隊」。

另控方指黎智英是《蘋果》掌舵人,擁有全面控制權。控方傳召3名《蘋果》高層作供,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及前《蘋果》論壇版主筆楊清奇,他們口中指黎「一錘定音」、「鳥籠自主」,黎不同意,但承認曾就 3 件事「例外」,包括就陳方安生與彭斯會面的新聞,指示張劍虹「做到最大效果」;七一衝擊立法會,著陳沛敏「多做年輕人心聲」、「站在年輕人的一邊,令社會大眾明白他們的苦衷和心聲,為他們得以平反,讓這運動得以持續」;而另一次則是不理《蘋果》高層反對,一意孤行推「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向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發信反對《香港國安法》。

控方又提及黎2020年5月推出《蘋果》英文版,「走向美國讀者」,希望吸引西方關注,為《蘋果》提供「政治保護」,因《蘋果》是一份反對派報紙;而黎指示英文版毋須持平報道,集中報導中國負面新聞,即「偏黃」立場;又下令挑選有關「抗爭、逆權、制裁、反中國及香港政府」的評論文章翻譯成英文,在英文版刊登。

控方又指黎透過刊於《蘋果》的專欄文章、個人Twitter帖文及直播訪談節目. 《Live Chat with Jimmy Lai 》等多個平台,發佈涉要求外國制裁中港的文章及言論,削弱《香港國安法》的效力。黎辯稱《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已無再要求外國制裁,知悉「勾結外國勢力」為大罪,但承認無要求相關文章等下架,更同意自己在法例底線下「擦邊球」。

此外,控方指黎曾提供《蘋果》平台助在美國籌組「香港議會」的袁弓夷兩度播放影片。2020年5月袁弓夷聯絡黎,要求其讓他公開影片致函特朗普和蓬佩奧,促他們在香港駐紮聯合國維和部隊。黎庭上供稱自己沒牽涉製作,也沒看過影片,但其後又改口承認兩度借出拍攝場地及團隊給袁弓夷拍片,讓袁「開始摧毀中共的使命」,促特朗普對中港實施制裁;即使《香港國安法》實施,黎亦沒下令《蘋果》把袁弓夷的影片下架,即明知而違法發布煽動刊物。

辯方在結案陳詞時指,控方指控161 篇《蘋果》刊物涉煽動,指那僅佔案發期間0.39%的內容,不足以推論為串謀,又指除非文章嚴重削弱政府威信,否則難達到煽動門檻。但控方指黎用《蘋果》作為發布煽動物品的平台,涉及控罪期間有48000篇文章;法官亦指辯方玩數字遊戲無意義,控方只選擇其中161篇作例子給予法庭考慮,而法庭要處理串謀等指控,除161篇文章外,還有400條Twitter帖文、 大量社交平台對話內容、網絡節目等作考慮。

此外,控方又以書面陳詞列舉出20個例子證黎智英庭上供詞「不可信又不可靠」,要求法庭不要接納。控方舉例,黎自辯稱他不知「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IPAC和SWHK,但黎的說法已被庭上證供反駁;控方又指,黎知悉及關注「初選」,黎自辯供稱不關心,但黎與其「徒弟」李兆富的對話訊息證明黎積極參與及關注初選程序,認為黎對法庭說謊。

最後要由法庭裁決,是否接受控方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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