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展開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的行動,於將軍澳區派員喬裝乘客,成功截獲兩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以「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拘捕兩名35及48歲男司機,涉案私家車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督察何健邦。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督察何健邦表示,東九龍總區交通部於將軍澳區派員喬裝乘客,於行動中成功截獲2部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當中涉及2名本地男司機,年齡分別為35及48歲,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行動中的2部私家車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
東九龍總區打擊非法載客取酬, 拘2男 。
東九龍總區打擊非法載客取酬, 拘2男 。
東九龍總區打擊非法載客取酬, 拘2男 。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亦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
東九龍總區打擊非法載客取酬, 拘2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