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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借戶口洗黑錢552萬元罪名成立 遭加重三分一刑期判囚48個月

社會事

內地男借戶口洗黑錢552萬元罪名成立 遭加重三分一刑期判囚4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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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借戶口洗黑錢552萬元罪名成立 遭加重三分一刑期判囚48個月

2025年05月30日 15:02 最後更新:15:31

就2023年發生的6宗「刷單騙案」,警方經調查後以「洗黑錢」罪拘捕1名49歲內地男子,涉及清洗超過港幣550萬元騙款。被告星期五(5月30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獲批,被告被判處監禁48個月 。

邊界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偵緝督察陳韋晴。

邊界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偵緝督察陳韋晴。

邊界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偵緝督察陳韋晴表示於2023年11月,警方接獲多宗報案,共有6名受害人墮入網上求職騙案,騙徒向受害人聲稱招聘刷單員,只需將指定貨品加入平台購物車,以截圖作實,並將款項存入指定銀行戶口,就可以賺取佣金。受害人可能先透過小額任務獲取微小利潤,之後被騙徒引誘投入更大注碼,再以不同理由要求受害人繼續轉賬,最終受害人無法取回金錢 先揭發受騙。

警方隨後展開調查並拘捕一名49歲內地男子。並以「洗黑錢」罪名起訴該名男子,他涉嫌以兩個銀行戶口分別清洗約490萬及62萬港元的犯罪得益。

案件於星期五(5月30日),於區域法院提堂,被告人承認兩項「洗黑錢」罪,並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為了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過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三分之一的刑期,被告其後被判處監禁48個月。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藉此向市民作出呼籲。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藉此向市民作出呼籲。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藉此作出呼籲,市民如果租借或賣銀行戶口給其他人使用,而那個戶口給不法分子用來處理贓款,就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

有見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越趨嚴重,警方就涉及傀儡戶口的適合案件,會同律政司商討及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

邊界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偵緝督察陳韋晴(左)。

邊界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偵緝督察陳韋晴(左)。

就以此案件為例,一名男子因為將戶口給其他人利用作清洗黑錢用途,在加刑申請下,被法庭加刑10個月。 由2023年10月到現在已經110名人士因租借賣戶口,在法庭就洗黑錢罪行被定罪的時侯被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1/8至 1/3 不等(3至18個月)。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JPEX涉欺詐案,包括網紅林作和陳怡等共16人串謀欺詐、洗黑錢、妨礙司法公正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等控罪,當中3人的案件於星期二 (3月31日)於區域法院提堂。法官嚴舜儀應辯方要求,將案件分別押後至6月11日及7月9日再訊。

辯方申請將其中一名被告鄭智超的案件押後,以待備妥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控方不反對,嚴官另批准控方的加刑申請。另把餘下2名被告的案件正式合併,嚴官批准控方的修訂控罪及合併控罪書。辯方申請押後,以便備妥文件。

涉JPEX詐騙案3男女被控洗黑錢罪,案件於星期二 (3月31日)於區域法院提堂

涉JPEX詐騙案3男女被控洗黑錢罪,案件於星期二 (3月31日)於區域法院提堂

3名被告為鄧立迅(28歲)、鄭智超(31歲)及鍾彩雲(54歲,看守員),分別被控6項、4項及3項洗黑錢罪。

其餘被告的案件則獨立處理,各被告分別為34歲朱家輝、27歲余冠霖、30歲黃梓健、30歲鄧志冲、30歲劉玉恒。他們分別被控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的得益的財產、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等罪,各人均獲准保釋候訊。

而早前JPEX首案已押後至6月1日再作第三次提訊日,處理交付高院。涉案8名被告依次為31歲鄭雋熹、28歲蕭穎謙、35歲林作、38歲陳穎怡、31歲區焯基、25歲趙敬賢、31歲梁綺湘、28歲何紀雯。他們被控串謀欺詐、欺詐、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

法官嚴舜儀應辯方要求,將兩案分別押後至6月11日及7月9日再訊。

法官嚴舜儀應辯方要求,將兩案分別押後至6月11日及7月9日再訊。

本案為警方首次引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檢控。

警方另於2026年3月再拘捕10人,涉以銀行戶口洗黑錢被控,即至今累計有26人被起訴,控罪指他們共涉洗黑錢近9000萬元。10名被告申請保釋全被拒,將分拆3案處理,押後至5月及 6月再訊。

案件編號:DCCC 1070/2025、DCCC 1870/2025、DCCC3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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