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2022年發生的1宗「投資騙案」,警方拘捕2名傀儡戶口持有人,分別為1名32歲男子及1名43歲女子,並以「洗黑錢」罪將他們控告,涉及騙款達1300萬港元。兩名被告星期五 (6月13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獲批,兩名被告分別被判處監禁39及42個月。
西區警區刑事調查總督察黃逸生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何遙現向傳媒簡介法庭判刑。
2022年10月,警方接獲一宗報案,指一名32歲受害人在網上認識騙徒,並發展成網上情人關係。騙徒自稱投資專家,游說受害人在不知名網站投資。由於騙徒取得受害人信任,受害人未察覺受騙,先後將港幣79萬5千元存入騙徒指定銀行戶口。當受害人要求取回款項時,騙徒以各種藉口拒絕,最終失去聯絡,受害人才驚覺受騙。
警方展開調查,拘捕兩名本地人,包括一名32歲裝修工人及一名43歲售貨員。兩人持有的兩個銀行戶口不僅收取受害人存款,且在一星期內共處理約1,300萬元犯罪得益。經律政司意見,警方對兩人提出起訴並申請加刑。
案件星期五於區域法院提堂,兩被告承認一項洗黑錢罪,法庭判罪名成立。警方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核後批准加重三分之一刑期,男被告判監39個月,女被告判監42個月。
西區警區刑事調查總督察黃逸生。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何遙表示,市民若租借或出售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而該戶口被不法分子用於處理贓款,可能觸犯洗黑錢罪。傀儡戶口用於洗黑錢的情況日益嚴重,警方會與律政司商討及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
以本案為例,兩被告因將戶口供他人洗黑錢,獲法庭加刑10個月。自2023年10月起,已有125人因租借或出售戶口被判洗黑錢罪時遭加刑,刑期增加3至18個月不等。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何遙。
警方強調,除犯罪集團成員外,傀儡戶口持有人同樣會犯洗黑錢罪。此罪行嚴重,最高可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借出或出售戶口所面臨的刑罰及後果遠超金錢利益。警方將持續與律政司合作,對適當案件申請加刑,以加強阻嚇。
除執法行動外,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亦積極開展教育宣傳,向市民推廣反洗黑錢訊息。近期將出版青少年反洗黑錢刊物《黑白分明》,以圖文並茂方式教育青少年避免陷入洗黑錢陷阱,並推出反洗黑錢宣傳片,以個案提醒市民保護個人戶口的重要性。市民可留意警方社交媒體平台的相關資訊。
警方於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接獲7宗假冒官員及投資騙案,案中的受害人將資金存入多個本地銀行戶口。經調查後,警方拘捕並起訴1名內地男子,涉嫌於2023年9至11月期間處理超過港幣4500萬元的犯罪得益。
針對一宗洗黑錢案 ,警方申請加刑獲批,男子最終判囚58個月。
被告星期四(6月26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四項「洗黑錢」罪成。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獲批,被告其後被判處監禁58個月。
警方表示,2023年11月至到2024年2月期間,警方接獲一間公司及7名受害人報案,分別墮入假冒内地官員賀不同類型的投資騙案,繼而將大量資金轉移到多個不同的本地戶口,總共損失超過2800萬港幣。東區警區接報後,經過深入調查分析相關傀儡戶口資料,發現一名内地男子持有4個本地銀行戶口,並於2023年9月至到11月,短短三個月内,清洗超過4500萬港幣。其後,警方於2024年4月18號,將該名内地男子拘捕。
經徵詢法律意見後,該名戶口持有人被起訴四項「洗黑錢」罪。經區域法院審訊後,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並於6月26日判刑,被告人承認控罪。警方亦就「傀儡戶口」收取騙款,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25%的刑罰,被告人被判處58個月的監禁。為提高對相關洗黑錢案件的阻嚇性,警方會因應案件的嚴重性,一如既往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
針對一宗洗黑錢案 ,警方申請加刑獲批,男子最終判囚58個月。
警方強調,市民如果租借賣銀行戶口比其他人使用,而該戶口遭不法分子用以處理贓款,就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因應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越趨嚴重,所以警方就涉及傀儡戶口的案件,會與律政司商討及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 第27條 申請加重刑罰。
就此次案件為例,男子因為將戶口供其他人作清洗黑錢用途,在加刑申請下,被法庭加刑11個月。 由2023年10月到現在已經有135名人士因租借賣戶口,在法庭就洗黑錢罪行被定罪時被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1/8至 1/3 不等(3至18個月)。
針對一宗洗黑錢案 ,警方申請加刑獲批,男子最終判囚58個月。
警方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違法。但同時,傀儡戶口持有人 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 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 及監禁14年。不論借出 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 遠超於犯罪集團俾到嘅金錢利益。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 就適當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