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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關注旅客不能攜帶另類煙入境的「香港境內」定義

政事

議員關注旅客不能攜帶另類煙入境的「香港境內」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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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關注旅客不能攜帶另類煙入境的「香港境內」定義

2025年06月17日 19:15 最後更新:19:59

立法會星期二(6月17日)續審議政府「控煙10招」修例草案,包括明年4月底起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煙等。多名議員關注,草案列明的「在香港境內」定義,若旅客抵達機場但未進行入境手續而攜帶另類煙產品是否容許。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草擬專員郭文儀釐清,旅客若未進行出入境程序,即使在香港機場,仍不在條例管轄範圍。醫衞局副秘書長李力綱則指,如旅客乘高鐵到港再轉乘飛機到其他地方,因必須進行出入境程序才能前往機場,便不能攜電子煙等。

陳凱欣問及,「過境」的定義除了機場,若經高鐵過境香港再轉乘飛機到其他地方又如何。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凱欣問及,「過境」的定義除了機場,若經高鐵過境香港再轉乘飛機到其他地方又如何。巴士的報記者攝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陳凱欣問及,草案當中有否便利旅客的措施,如旅客只經香港轉機至其他地方,沒出境及置身香港機場禁區內,法例是否定義在「香港境內」?另「過境」的定義除了機場,若經高鐵過境香港再轉乘飛機到其他地方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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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欣問及,「過境」的定義除了機場,若經高鐵過境香港再轉乘飛機到其他地方又如何。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凱欣問及,「過境」的定義除了機場,若經高鐵過境香港再轉乘飛機到其他地方又如何。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草擬專員郭文儀指出,草案中訂明「在香港境內」,因為管有及入口另類煙產品,是以香港境內發生的行為作準則,故需特別釐清在香港境內旅客沒經過出入境檢查。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草擬專員郭文儀指出,草案中訂明「在香港境內」,因為管有及入口另類煙產品,是以香港境內發生的行為作準則,故需特別釐清在香港境內旅客沒經過出入境檢查。巴士的報記者攝

江玉歡認為,局方要重視如何把對旅客的不便減至最低。巴士的報記者攝

江玉歡認為,局方要重視如何把對旅客的不便減至最低。巴士的報記者攝

醫務衞生局副秘書長李力綱指,管有少量另類煙用物質的原則是要減省不必要的法律程序,也平衡非商業管有用途。巴士的報記者攝

醫務衞生局副秘書長李力綱指,管有少量另類煙用物質的原則是要減省不必要的法律程序,也平衡非商業管有用途。巴士的報記者攝

醫務衞生局副秘書長李力綱表示,政府希望便利到過境旅客,但前提是旅客仍是在過境的範圍,沒有入境香港,故草案上「在香港境內」地理上是他們已抵達香港,但法律上旅客仍未完成出入境程序。若乘高鐵到港再轉乘飛機到其他地方,旅客必然要進行出入境程序,才能前往機場,故容許旅客攜帶電子煙等將存在很大漏洞,法例也形同虛設。

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草擬專員郭文儀指出,草案中訂明「在香港境內」,因為管有及入口另類煙產品,是以香港境內發生的行為作準則,故需特別釐清在香港境內旅客沒經過出入境檢查。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草擬專員郭文儀指出,草案中訂明「在香港境內」,因為管有及入口另類煙產品,是以香港境內發生的行為作準則,故需特別釐清在香港境內旅客沒經過出入境檢查。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草擬專員郭文儀指出,草案中訂明「在香港境內」,因為管有及入口另類煙產品,是以香港境內發生的行為作準則,故需特別釐清在香港境內旅客沒經過出入境檢查,即使旅客在香港境內,也不在條例管轄範圍內。

議員簡慧敏及陳凱欣都關注,旅客「過境」的定義是否只限於機場,會否包括其他地方如西九高鐵站、啟德郵輪碼頭等。陳凱欣認為,條例要釐清「過境」的定義,否則旅客會很抗拒,抵港後會有觸犯法例的風險。

李力綱表示,經啟德郵輪碼頭抵達香港但沒有下船,然後轉往越南等,這種情況比較少,因一般郵輪旅客到港後,都會進行出入境檢查,因絕大部份郵輪旅客都會下船參與香港一日遊等。至於若旅客不下船,執法部門會否特別上船搜查,李指,在執法上不會是優先的做法。

江玉歡認為,局方要重視如何把對旅客的不便減至最低。巴士的報記者攝

江玉歡認為,局方要重視如何把對旅客的不便減至最低。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一選委界議員江玉歡認為,坐郵輪會停泊很多不同城市,假設一個旅客去10個地方,就會看下一站有什麼好玩,而不是看下一站有什麼不能攜帶,故認為局方要重視如何把對旅客的不便減至最低。

李力綱說,局方會研究郵輪旅客的流程,包括他們要上岸時,要在碼頭進行出入境程序,又或已在上一個城市做了入境清關手續等情況。

另江玉歡亦關注政府為何要增加控煙辦督察的逮捕權力。李力綱表示,如果控煙辦有清晰的權力,可以控制涉嫌犯罪人士,「多加一個力度」,可以扣留涉案人士並帶往警署。

此外,在管有少量另類煙用物質方面,草案在數量上訂明少於5毫升煙油(煙彈)或100支加熱煙支,並用作非商業用途,則罰款3000元。有議員關注數量似乎不太對等,局方如何釐定。

醫務衞生局副秘書長李力綱指,管有少量另類煙用物質的原則是要減省不必要的法律程序,也平衡非商業管有用途。巴士的報記者攝

醫務衞生局副秘書長李力綱指,管有少量另類煙用物質的原則是要減省不必要的法律程序,也平衡非商業管有用途。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力綱回應指,數量水平的原則是減省不必要的法律程序,也平衡非商業管有用途,認為條例所訂明的是非商業管有的合理水平。衞生署規管事務總監封螢醫生則表示,是考慮了個人使用習慣,承認5粒煙彈及100支加熱煙是較為寬鬆的處理。

立法會去年通過控煙法例修訂,「控煙10招」中多項措施已分階段落實。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今在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上表示,根據最新統計數據,香港吸煙率在2025年下降至8.5%,創下歷史新低;相比2019年,吸煙人數減少近10萬。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立法會會議直播截圖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立法會會議直播截圖

政府公布最新統計數據,香港吸煙率已由2023年的9.1%下降至2025年的8.5%,創歷史新低。吸煙人數亦由2019年疫情前約63萬人,減至2025年的約53.8萬人,減少近10萬人。同期每日平均吸煙支數由2019年的12.7支,顯著下降至2025年的10.9支,整體煙支使用量大幅減少近30%。

盧寵茂形容,控煙工作「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新措施是「控煙十招」的一部分,配合加稅、宣傳、戒煙服務等政策,期望持續降低吸煙率,保障公眾健康。

傳統吸煙產品實施統一包裝設計規定及完稅標籤制度將分為3階段推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傳統吸煙產品實施統一包裝設計規定及完稅標籤制度將分為3階段推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盧寵茂指出,現行法例雖已禁止煙草廣告並要求健康警示佔包裝85%面積,但煙草商仍可透過包裝顏色與設計吸引消費者。新措施將規定香煙及「小雪茄」採用統一包裝設計,只准用指定規格展示品牌及產品名稱,並同步更新12款健康警示圖片,以加強警示效果。

為打擊私煙,政府同步推行完稅標籤制度,所有合法出售煙包須貼上「完稅標籤」,方便公眾及執法人員辨識。香港海關已完成3個月先導計劃,並於今年1月底公布標籤規格。標籤設多重防偽特徵,包括紫外線可視標記及電子認證機制,以確保真偽可辨。

自2027年12月1日開始,所有在本港出售的煙支零售封包須附貼完稅標籤,亦須符合統一包裝附屬法例要求。巴士的報記者攝

自2027年12月1日開始,所有在本港出售的煙支零售封包須附貼完稅標籤,亦須符合統一包裝附屬法例要求。巴士的報記者攝

過渡期或僅見兩類煙

有議員關注措施執行細節與潛在問題。議員陳永光指出,在為期9個月的過渡期內,市面將同時存在3類合法煙包,可能導致消費者混淆,恐誤購「私煙」。助理海關關長吳鎮華回應指,當局將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公眾宣傳,協助市民辨識合法煙品。

議員陳永光指出,在為期9個月的過渡期內,市面將同時存在3類合法煙包,可能導致消費者混淆,恐誤購「私煙」。立法會會議截圖

議員陳永光指出,在為期9個月的過渡期內,市面將同時存在3類合法煙包,可能導致消費者混淆,恐誤購「私煙」。立法會會議截圖

醫務衞生局副秘書長李力綱補充,儘管法規上可能出現3類煙包並存,但在充分準備期下,實際市面很可能僅見「舊有包裝煙」及「已貼標籤新包裝煙」2類,當局將努力減少混亂,確保平穩過渡。

醫務衞生局副秘書長李力綱。立法會會議截圖

醫務衞生局副秘書長李力綱。立法會會議截圖

可肉眼辨識「完稅標籤」

部份議員就「完稅標籤」的防偽特徵提出憂慮。盧寵茂強調,新標籤如紙幣般,具有相似的防偽設計,物理上「完稅標籤」具備水印、紫外光墨水、金屬線等防偽設計,市民及零售商無需特殊儀器,即可肉眼或紫外光燈等簡單工具作核實。數碼防偽則提供更高確定性,主要供海關執法人員使用。

助理海關關長吳鎮華指出,政府理解部分業界對貨源是否已完稅存有不確定性,因此已預備約500部專用檢測儀器,供零售商及業界免費借用,以加強把關信心。

助理海關關長吳鎮華指出,政府已預備約500部專用檢測儀器,供零售商及業界免費借用。立法會會議截圖

助理海關關長吳鎮華指出,政府已預備約500部專用檢測儀器,供零售商及業界免費借用。立法會會議截圖

海關:「免稅煙」標籤顏色、包裝數量與市售煙有明顯分別

議員楊永杰關注,不法商人或會將「白牌煙」冒充為旅客攜帶的免稅煙出售,令完稅標籤制度的阻嚇效果打折扣,憂若免稅煙缺乏清晰識別,可能成為私煙流入市場的「後門」。

盧寵茂表示,現行法例允許旅客入境攜帶19支免稅煙,但明確禁止用於銷售用途。若攜帶超過免稅數量,必須向海關申報並繳稅,海關將在煙包上貼上專用的「免稅標籤」。他強調,免稅煙僅供自用,轉售即屬違法。

吳鎮華補充,「免稅煙」所加貼的「免稅標籤」在顏色上與生產線的「完稅標籤」不同,易於辨識其為入境免稅用途。此外,法例規定香煙必須以20支完整包裝出售,19支的已開封免稅煙在市場上銷售並不可行,從法規與實務層面已設雙重屏障。

有議員進一步建議,應考慮全面取消19支免稅額,要求所有入境香煙均須完稅並貼上「完稅標籤」,今市面任何未貼標籤的煙包可直接視為「私煙」,執法更清徹。但盧寵茂坦言,制定控煙措施時,必須平衡實際效力與對市民、入境旅客的影響,19支免稅額涉及旅客攜帶少量自用煙草的政策,需全面評估其社會影響與操作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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