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接獲7宗假冒官員及投資騙案,案中的受害人將資金存入多個本地銀行戶口。經調查後,警方拘捕並起訴1名內地男子,涉嫌於2023年9至11月期間處理超過港幣4500萬元的犯罪得益。
針對一宗洗黑錢案 ,警方申請加刑獲批,男子最終判囚58個月。
被告星期四(6月26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四項「洗黑錢」罪成。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獲批,被告其後被判處監禁58個月。
警方表示,2023年11月至到2024年2月期間,警方接獲一間公司及7名受害人報案,分別墮入假冒内地官員賀不同類型的投資騙案,繼而將大量資金轉移到多個不同的本地戶口,總共損失超過2800萬港幣。東區警區接報後,經過深入調查分析相關傀儡戶口資料,發現一名内地男子持有4個本地銀行戶口,並於2023年9月至到11月,短短三個月内,清洗超過4500萬港幣。其後,警方於2024年4月18號,將該名内地男子拘捕。
經徵詢法律意見後,該名戶口持有人被起訴四項「洗黑錢」罪。經區域法院審訊後,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並於6月26日判刑,被告人承認控罪。警方亦就「傀儡戶口」收取騙款,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25%的刑罰,被告人被判處58個月的監禁。為提高對相關洗黑錢案件的阻嚇性,警方會因應案件的嚴重性,一如既往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
針對一宗洗黑錢案 ,警方申請加刑獲批,男子最終判囚58個月。
警方強調,市民如果租借賣銀行戶口比其他人使用,而該戶口遭不法分子用以處理贓款,就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因應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越趨嚴重,所以警方就涉及傀儡戶口的案件,會與律政司商討及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 第27條 申請加重刑罰。
就此次案件為例,男子因為將戶口供其他人作清洗黑錢用途,在加刑申請下,被法庭加刑11個月。 由2023年10月到現在已經有135名人士因租借賣戶口,在法庭就洗黑錢罪行被定罪時被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1/8至 1/3 不等(3至18個月)。
針對一宗洗黑錢案 ,警方申請加刑獲批,男子最終判囚58個月。
警方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違法。但同時,傀儡戶口持有人 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 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 及監禁14年。不論借出 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 遠超於犯罪集團俾到嘅金錢利益。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 就適當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