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至12月期間,一間海外公司被不法分子非法挪用資金,導致損失約2.7億美元。國際刑警及多國執法機構積極進行調查,香港警方亦主動調查境內相關洗黑錢活動。經調查後,警方拘捕並起訴1名內地男子,涉嫌於2019年10月至12月期間處理約港幣3.59億犯罪得益。
洗黑錢案,1 男子判囚50個月 。
被告星期一(7月21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三項「洗黑錢」罪成。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獲批,被告其後被判處監禁50個月。
警方表示,2019年7月至12月期間,一間海外公司被不法分子非法挪用公司資金,導致損失約兩億七千萬美元。事件經揭發後,國際刑警及多國執法機構積極進行調查,香港警方亦主動調查境內相關洗黑錢活動。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查案件後,至今拘捕10男1女,包括三名本地人、七名內地人及一名澳門人,他們的角色均為銀行戶口持有人或簽署人。其中一名案發時39歲、持雙程證,報稱鐵技術工的內地男子,於2023年10月31日入境香港時被捕,他涉嫌於2019年在香港開設一間公司,並透過公司銀行戶口在2019年10月至12月期間清洗折合約三億五千九百萬港元懷疑犯罪得益,而該間公司在香港並無實質業務。
洗黑錢案,1 男子判囚50個月 。
警方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該名39歲男子被落案起訴三項「洗黑錢」罪。案件於2025年7月21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人承認所有三項「洗黑錢」罪名,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為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過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25%的刑期,被告其後被判處監禁50個月。
警方強調,市民如果租借賣銀行戶口供其他人使用,而該戶口遭不法分子用來處理贓款,就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鑒於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越趨嚴重,警方就涉及傀儡戶口的適合的案件,會與律政司商討及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 第27條 申請加重刑罰。
洗黑錢案,1 男子判囚50個月 。
以此次案件為例,在加刑申請下,被告被法庭加刑10個月。 由2023年10月到現在 已經有144名人士因租借賣戶口,在法庭就洗黑錢罪行被定罪的時侯被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3至18個月。
警方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違法。但同時,傀儡戶口持有人 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 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 及監禁14年。不論借出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於犯罪集團俾到的金錢利益。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 就適當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