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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君彥放生劉小麗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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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君彥放生劉小麗

2016年10月25日 16:05 最後更新:17:11

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宣誓風波未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改變之前裁決,決定押後為兩人監誓的程序。

梁君彥原在上周立法會大會決定再次為梁和游二人宣誓,但建制派集體離場觸發流會。梁君彥考慮後決定修改早前的裁決,暫時拒絕讓青政梁、游二人宣誓,等候法庭司法覆核結果。

但同樣未宣誓的劉小麗相信不會受到影響,梁君彥將准許她在明天大會上宣誓。因為政府的司法覆核只是針對游、梁兩人。

梁君彥這種做法明顯妥協了雙方的意見,改變原來的決定。不讓青年新政兩個候選人宣誓,這方面是接受了建制派的意見,但繼續讓劉小麗宣誓,就算是對本土派的妥協。

政壇八卦友話,梁君彥在建制派的重大壓力下,仍然放生放生劉小麗,顯示他未來仍然不會百分之百按建制派的意願行事。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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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健鋒幫梁君彦開路?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早前建議俾梁頌恆及游蕙禎再次宣誓,被建制派議員猛轟,要求在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官司有結果之前,不要俾兩人宣誓,雙方頗有僵持不下的狀況。

與梁君彥同屬經民聯的林健鋒今日就在自己的Facebook專頁上貼出對梁君彥的公開信,建議梁君彥不要俾兩人宣誓。

林健鋒話,「兩位辱華的候任議員應否獲得第二次宣誓機會,社會上有很大的反對聲音;您(梁君彥)因為這件事而成為眾矢之的,相信近幾天的繁重工作已令您筋疲力盡。我們共事多年,在這個涉及大是大非的問題面前,我希望可以提供意見,供您參考。」

林健鋒話:「就您准許游和梁在上周三再次宣誓...您說裁決是按議事規則第18條訂明的議程優次認為,游和梁的問題並非關乎程序上未按《宣誓及聲明條例》宣誓,而是沒有履行《基本法》第104條規定,承擔嚴肅的憲制責任,兩人把誓詞中的字讀成為侮辱冒犯中國人民的用詞,事後還諸多狡辯,根本沒有打算認真履行議員宣誓時的承諾,理應失去議員的資格,您其實毋須再為兩人安排宣誓...事實上,游梁兩人面對廣大香港市民的怒斥和譴責,仍然堅持死不認錯,百般推搪,再讓他們宣誓其實已沒有多大意義。」

林健鋒強調,立法會對游梁兩人的處理,並非屬於議會內正常議事程序範圍的事,因為兩人在第一次宣誓時的所作所為,已經清楚顯示他們不願遵守誓詞中的承諾,相反只是借莊嚴的宣誓場合公然宣傳「港獨」、展示「香港不是中國」的標語,完全乖離了基本法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的精神,游梁兩人已沒有資格出任立法會議員,故此也毋須再按《議事規則》為他們再主持宣誓。

林健鋒和梁君彥本是難兄難弟,但林健鋒上述表態,和梁君彥一直以來的取態有極大差別,表面上令人覺得林健鋒想和梁君彥劃清界線,不為梁君彥的行為負責。

不過政壇高人話,政治往往比想像中複雜,林健鋒這樣公然表態,會否為梁君彥未來修改決定開路呢?是否如此,只能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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