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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經理涉收五千元報酬出租戶口供「洗黑錢」獲加刑被判囚55個月

社會事

餐廳經理涉收五千元報酬出租戶口供「洗黑錢」獲加刑被判囚5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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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經理涉收五千元報酬出租戶口供「洗黑錢」獲加刑被判囚55個月

2025年08月11日 14:35 最後更新:15:42

警方偵破多宗於2023年3月至4月發生的網上情緣、刷單騙案及投資騙案。經調查後,警方拘捕並起訴1名當時年齡29歲男子,涉處理高達770萬港元贓款。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並獲批,被告星期一(8月1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55個月。

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任婉彤、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曾梓桓現向傳媒簡介法庭判刑。

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任婉彤、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曾梓桓現向傳媒簡介法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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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任婉彤、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曾梓桓現向傳媒簡介法庭判刑。

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任婉彤、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曾梓桓現向傳媒簡介法庭判刑。

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任婉彤

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任婉彤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曾梓桓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曾梓桓

被告星期一(8月1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55個月。資料圖片

被告星期一(8月1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55個月。資料圖片

警方於2023年3月至4月期間,接獲16宗不同類型的騙案,包括網上情緣騙案、刷單及投資騙案。16名受害人表示,他們被騙徒誘使將現金轉入不同銀行戶口,事後發現受騙並報警求助,案件總損失超過一千萬港元。

警方經調查後發現,一名29歲本地男子,報稱餐廳經理,持有兩個收取騙款的銀行戶口。分析顯示,該男子在2023年3月至4月期間透過這兩個戶口收取超過770萬港元。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以洗黑錢罪名拘捕該男子,調查證實他於2023年3月初在社交媒體認識一名人士,並以港幣5,000元報酬出租其銀行戶口及相關網上銀行資料予該名人士。

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任婉彤

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任婉彤

警方遂起訴該男子利用兩個銀行戶口分別清洗610萬及16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案件於星期一(8月11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承認兩項「洗黑錢」罪,為了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法庭判處罪名成立。警方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法庭審核通過後,判處被告監禁55個月。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曾梓桓在簡報中強調,傀儡戶口持有人借出或出售銀行戶口予不法分子用以洗黑錢,也屬觸犯洗黑錢罪。租借或出售戶口儘管獲得金錢利益,但所承擔的刑責與後果極為嚴重,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警方指出,自2023年10月至今已有158人因租借或出售戶口而在法庭被判洗黑錢罪且加重刑罰,刑期額外增加3至18個月不等。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曾梓桓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曾梓桓

有鑒於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越趨嚴重,警方就適合的案件,會與律政司商討及向律政司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 第27條 申請加重刑罰。就以是次案件為例, 一名男子 因為將他的銀行戶口租借給他人 作清洗黑錢用途,在加刑申請下,被法庭加刑 11 個月。 由2023年10月到現在已經有 158 名人士因租借賣戶口,在法庭就洗黑錢罪行被定罪的時侯被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1/8至 1/3 不等,即是3至18個月 。

被告星期一(8月1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55個月。資料圖片

被告星期一(8月1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55個月。資料圖片

另外,財富情報及調查科在8月舉行「反洗黑錢月」,除了已經在上星期推出青少年反洗黑錢刊物「黑白分明」,以圖文並茂方式教育青少年避免墮入洗黑錢陷阱外,警方的宣傳車「保戶號」亦由上星期開始,一連兩星期,到港九新界各區宣傳,提醒市民保護個人戶口的重要性。警方亦舉辦反洗黑錢研討會,加強公私營機構合作,打擊洗黑錢活動。有關「反洗黑錢月」一連串活動的宣傳和詳情,可留意香港警務處社交媒體平台。

一名52歲內地女子,因使用兩個由她持有的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被控洗黑錢罪成,在警方申請加刑後被判入獄40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

警務處新界北科技及財富罪案組1D隊高級督察葉穎豪表示,案發於2024年6月至7月期間,警方接獲3宗報案。其中一名受害人墮入假冒客服騙案,騙徒冒充客戶服務員致電受害人,訛稱受害人的社交媒體帳戶出現額外收費,即將被扣款,其後以各種藉口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指定銀行戶口,從而騙取金錢。

葉續說,其餘兩名受害人則墮入網上投資騙案,騙徒自稱為投資專家,誘使受害人於虛假網站或應用程式開設帳戶,並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多個本地銀行戶口作投資用途。其後,受害人未能提取虛假投資戶口所顯示的收益,方知受騙。

葉指出,案中三名受害人合共損失約330萬港元,其中約110萬港元被存入兩個本地銀行傀儡戶口。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並於2024年10月拘捕一名52歲內地女子,該名女子為涉案兩個傀儡戶口的持有人。警方其後以「洗黑錢」罪名起訴該名女子,她涉嫌使用兩個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葉說,案件於2025年11月26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人承認兩項「洗黑錢」罪,法庭裁定罪名成立。為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百分之20的刑期,被告人於12月24日,就「洗黑錢」罪被判處監禁40個月。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指出,市民如租借或出售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而該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作處理贓款,便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申說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嚴重,因此警方在涉及傀儡戶口的合適案件中,會與律政司商討並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

申以是案為例,被告將銀行戶口供他人用作清洗黑錢,在加刑申請下,被法庭加刑5個月。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259名人士因租借或出售戶口,在就洗黑錢罪行被定罪時遭法庭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八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不等(即2至18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左)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會見傳媒。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左)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會見傳媒。

申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屬違法行為,但同時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屬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不論是借出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犯罪集團所提供的金錢利益。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

申稱除大型執法行動外,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亦持續在預防洗黑錢方面進行教育及宣傳工作,向市民大眾推廣反洗黑錢訊息。申提醒市民,緊記銀行戶口要不租、不借、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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