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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督察衝紅燈撞的士致女途人受傷截肢 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庭事

男督察衝紅燈撞的士致女途人受傷截肢 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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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督察衝紅燈撞的士致女途人受傷截肢 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25年09月01日 18:33 最後更新:20:23

一名男督察前年在旺角駕私家車時「衝紅燈」撞向的士車尾,致的士失控撞到一名女途人,她的右腳需要截肢。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在區域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2年,並須報讀駕駛改進課程。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對自身及家庭擁有強烈的責任感和承擔,工作表現相當卓越,又指被告案發後真誠後悔,認為犯案只是無心之失,若判監將不成比例,是毀滅性刑罰。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黃國輝判刑時表示,被告於案發時剛考獲駕駛執照3、4個月,駕駛經驗不足,不熟路,當時專注覓路,又錯看交通燈為綠燈,被告車速不快,約為時速20、30公里。法官又引用案例對比,指本案案發時已是凌晨,車流少,周遭沒有行人,被告車速較慢,車頭撞到的士,才令的士失控衝前撞倒傷者,認為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

法官又提到,傷者右腳股骨、脛骨及腓骨粉碎性骨折,術後變成「長短腳」,而被告工作表現優異,社會服務令報告獲正面評價,並有極大悔意,加上辯方審訊期間對控方案情爭議不多,再考慮到被告已經還押5星期,最終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2年,須報讀駕駛改進課程。案件聆訊期間,法官曾一度表示被告判監是無可避免,辯方早前求情時呈上警務處助理處長等人的求情信。

現年30歲被告姚新燊報稱警察,被控於前年6月5日在旺角彌敦道與旺角道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一名女子身體受嚴重傷害。

廉政公署早前揭發一名公司董事使用假護照開設銀行户口。該名董事星期五(4月24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等四項罪名全部成立。暫委法官高偉雄將案件押後至5月15日判刑,被告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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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透露,38歲被告方思遠於2020年11月及2021年9月,先後約見兩間銀行的職員,申請開立個人銀行户口。他訛稱自己是「Fong Tim」,並向銀行職員出示一本墨西哥護照,並在開户申請文件上簽署確認資料真確無誤。被告因此不誠實地取得該兩間銀行的服務,成功開立了8個銀行户口。

區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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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外,被告亦被裁定兩項「管有虛假或偽造的旅行證件」罪名成立。涉案證物包括上述用於開户的墨西哥護照,以及另一本加拿大護照。廉署調查發現,該兩本虛假護照上的姓名及出生日期,與被告持有的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所顯示的資料並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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