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立會秘書處發布《專題快訊》 倡當局統籌加強招商引資檢視分工免資源重疊

政事

立會秘書處發布《專題快訊》  倡當局統籌加強招商引資檢視分工免資源重疊
政事

政事

立會秘書處發布《專題快訊》 倡當局統籌加強招商引資檢視分工免資源重疊

2025年09月09日 14:55 最後更新:15:59

政府與貿發局主辦的第十屆「一帶一路高峰論壇」,將於本周三、四在香港舉行,立法會秘書處發布最新一期《專題快訊》,表示香港憑藉自由貿易政策、世界級基礎設施、普通法制度和健全法治,以及「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這4項「成功基因」,成為全球最具競爭力的貿易中心之一,特區政府亦一直多管齊下拓展全球經貿網絡。

《專題快訊》指出,香港積極擴展貿易及投資協定,與21個經濟體簽訂了自由貿易協定,以及與33個經濟體簽訂了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與卡塔爾的投資協定談判亦大致完成。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尋求與更多經濟體,特別是東盟和中東新興市場,商定自貿和投資協定,以及協助港商開拓拉丁美洲市場。

一帶一路高峰論壇

一帶一路高峰論壇

《專題快訊》羅列特區政府招商引資的工作,包括致力構建跨國供應鏈管理中心,吸引內地企業來港設立管理離岸貿易和供應鏈的國際或區域總部,協助內地企業「走出去」;透過《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加大開拓內地貨物及服務貿易,增強香港對海外投資者的吸引力。

《專題快訊》又提到,議員對拓展全球經貿網絡的建議,包括建議當局全面統籌和加強招商引資工作,檢視和優化相關部門和公營機構的分工及職能,避免資源重疊;建立健全產業鏈和供應鏈,協助企業「引進來、走出去」;在更多領域訂立及推廣粵港澳大灣區標準,以便利港商利用CEPA的優惠措施進入內地市場;推動本地航空公司開辦更多來往香港與中東城市的國際航線,以便利經商旅遊,以及吸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企業和家族辦公室來港開設或擴展業務。

2019年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法案期間,建制派及民主派爭奪法案委員會主席之位,法案委員會一度「鬧雙胞」。會議期間,民主派佔領主席台,建制派欲奪回,期間林卓廷疑與陳恒鑌、周浩鼎發生衝突,被控兩項「特權法」下的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受審。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星期四(11月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指,接納石禮謙作為辯方證人的供詞,認為林卓廷沒做出激烈行爲,裁定林卓廷罪名不成立。

被告林卓廷。資料圖片

被告林卓廷。資料圖片

林卓廷今身穿黑西裝到庭應訊,裁決後表示「感謝法官閣下」。

鄭官裁決時指,他接納辯方證人石禮謙的説法,被告出於關心問他「是否OK」等。鄭官引述石的証供,「雖然有感受到危險的時刻,但並不是從被告方向而來」,也感受不到林接觸他的手有用力。鄭官認爲,辯方證人石禮謙雖然已八旬,但對答如流,記憶清晰,他庭上的證供簡單、清楚、直接,鄭官表示沒理由質疑其説法。如果被告真的有「搶咪」,石沒有理由感受不到。

法官指接納辯方證人石禮謙的説法。資料圖片

法官指接納辯方證人石禮謙的説法。資料圖片

鄭官指,據錄影片段,被告的確沒有做出任何激烈行爲,相信案發時,他不希望輕易選出主席,但不代表他有妨礙、騷擾。當時情況混亂嘈雜,被告希望聽清楚石禮謙説話,需接近石禮謙,並不出奇,可以理解。雖然被告手接觸石禮謙20多秒,不一定等於他有意圖「搶咪」。

鄭官續指,控方證人陳恒鑌及周浩鼎,即使他們盡量記憶當時情況,惟兩位證人亦皆無法具體説出林和石禮謙之間對話具體内容。而周浩鼎供稱有見到林的拉扯行爲,但根據錄影片段,周當時站在人群外圍,距離甚遠,難以看清楚情況。 

鄭官認為,本案無足夠證據推論被告有襲擊、妨礙或騷擾議員,因此裁定他無罪。

辯方向法庭申請訟費,但控方以「自招嫌疑」為由反對。控方指,被告出庭作供沒有解釋伸手動作,屬可疑。辯方指,控方檢控基礎不足,伸手動作可演譯為正面或負面,未必是「自招嫌疑」。鄭官聽罷陳詞後指,被告有伸手向前的動作,屬於「自招嫌疑」,拒絕其訟費申請。

本案的律政司一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高級檢控官勞泳珊代表;林卓廷由黃錦娟、郭雅媛及管致行大律師代表;案件由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審理。

48歲被告林卓廷被控於2019年5月1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一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陳恒鑌及周浩鼎。翻查資料顯示,本案共7名被告,同案被告范國威、郭家麒因認罪協商,獲准撤回控罪;被告區諾軒因認罪協商,獲准簽保處理;被告朱凱迪及陳志全早前認罪,被判處監禁;被告梁耀忠因認罪協商獲撤1罪,另1罪認罪被判監禁。

案件編號:ESCC 2514/2019

西九龍裁判法院。

西九龍裁判法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