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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整形名醫涉Botox針命案被控誤殺 警員供稱被告指死者因哮喘病求醫 後被告突感不適無交待細節

法庭事

九旬整形名醫涉Botox針命案被控誤殺 警員供稱被告指死者因哮喘病求醫 後被告突感不適無交待細節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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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整形名醫涉Botox針命案被控誤殺 警員供稱被告指死者因哮喘病求醫 後被告突感不適無交待細節

2025年09月17日 14:36 最後更新:15:02

2018年11月發生本港首宗肉毒桿菌針(Botox)命案,52歲投資銀行女高層張淑玲在一間醫務診所注射「Botox針」後死亡,涉案九旬主診醫生李宏邦被控一項誤殺罪,案件星期三(9月17日)在高院續審。警員庭上供稱,事發時被告在現場稱事主因哮喘病求醫而給了半顆粒藥,當警員再追問時被告即表現不適,稱需喝水。 

被告李宏邦(前)。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李宏邦(前)。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李宏邦,現年93歲,被控一項誤殺罪,指他於2018年11月12日,在香港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張淑玲(52歲),他作為張的醫生,對她負有謹慎責任,但他在沒有為她的安全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疏忽導致張的死亡。

陪審團星期一(9月15日)於高院一致裁定李宏邦不適宜答辯。郭官指,即使陪審團最終認為被告有作出涉案行為,由於已裁定他不適合答辯,不能判他有罪,否則造成不公;若結論相反,則被告自然是無罪。案件涉及公眾利益,法庭希望透過餘下聆訊了解事主情况,使正義得到伸張。

控方早前開案陳詞指,事主在診所注射Botox後昏迷,醫護到場時已無脈搏,被告起初稱治療事主哮喘,其後才承認曾為她注射藥物。法醫指事主直接死因為支氣管肺炎,其他相關因素包括缺氧性腦損傷和有關藥物合併使用造成的過度鎮靜反應(oversedation)。

救護隊目李文煇(音譯)出庭供稱,當日他履行急救醫療職責,在下午5時15分到達事發地點,當時救護車已抵達;5時23分,患者張淑玲被抬上救護車,當時張已沒呼吸和脈搏,他為張注射生理鹽水和腎上腺素不成功,但此類情況屬正常,他亦發現患者手背上有即將脫落的「飛機仔」針,而前手臂近手腕有穩固扎著的另一「飛機仔」。李其後用骨内注射打入患者小腿脛骨位置,注射生理鹽水和腎上腺素成功。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另方傳召駐守尖沙咀軍裝小隊第三隊的警員劉樹新(音譯)作供,當日下午5時06分,他被指示到案發地點處理一位女子暈倒案件,抵達時救護車已在現場,他和救護車隊員一起上樓,在診所內進行詢問,當時問及被告李宏邦醫生,李指病人因哮喘病找他求醫,曾給她半粒藥,其後李表現得不舒服,呼吸困難,想喝水,沒再向警員交待案發細節。

劉續供稱,他曾詢問李醫生的醫生兒子李明昇,當日下午他和母親本來在尖沙咀逛街,下午4時46分接獲被告電話要求協助,到場後其父正搶救病人,以及報案。下午5時35分,另一隊警員到達診所,劉則根據指示前往伊利沙伯醫院急診室。

辯方盤問時質疑,劉與李宏邦的對話並沒記錄在警員記事冊上,但在11月14日的證人供詞上有紀錄。劉解釋,因被告表現非常不舒服,遂協助倒水給他,遂直至晚上8時在醫院重症病房外才在記事冊記下,但警員其後改口稱記錯。並沒記下與被告的對話,混淆了他實際上是記錄了和其兒子李明昇的對話。

代表李宏邦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李宏邦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巴士的報記者攝

審訊明續。

案件編號:HCCC137/2022

聯邦檢察官周二表示,一名拖船船長因邁阿密一宗致命撞船事故被起訴,該事故導致一個帆船營的三名女童喪生。

根據佛羅里達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U.S. Attorney’s Office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Florida)的聲明,46歲的邁阿密居民尤西爾·洛佩斯·因蘇亞(Yusiel Lopez Insua)面臨7月撞船事故中的海員誤殺罪指控。

檔案圖片:2022年5月9日,從邁阿密比斯坎灣望向邁阿密河口的高樓大廈。(美聯社圖片/Lynne Sladky) AP圖片

檔案圖片:2022年5月9日,從邁阿密比斯坎灣望向邁阿密河口的高樓大廈。(美聯社圖片/Lynne Sladky) AP圖片

該辦公室指出,事發時拖船在比斯坎灣推動一艘載滿建築廢料的駁船,因蘇亞的視線受阻。辦公室又指,拖船駛經邁阿密與邁阿密海灘之間的水域時,亦沒有安排瞭望員。

聲明稱,事發時帆船載有一名輔導員及五名女童,帆船在駁船航道上停滯,因蘇亞在撞船前未有察覺。美國海岸防衛隊(U.S. Coast Guard)表示,女童年齡介乎7至13歲,輔導員則為19歲。

該辦公室表示,輔導員和兩名女童被拖入駁船底部,但成功逃脫。其餘三名女童則被困在殘骸中溺斃。

佛羅里達南區聯邦檢察官傑森·雷丁·奎諾內斯(Jason Reding Quiñones)在聲明中表示:「我們的心與在這場悲劇中失去孩子的家庭同在。這項資訊指控我們水域上發生了本可避免的生命損失,包括未能遵守基本海事安全規則,以及在撞船時或接近撞船時使用手機。」

根據法證審查,撞船前後因蘇亞的手機亦曾上網。

若罪成,因蘇亞將面臨最高10年聯邦監禁。

邁阿密戴德縣公設辯護人辦公室(Miami-Dade Public Defender’s Office)及佛羅里達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未有即時回應有關因蘇亞是否已聘請律師的查詢。

美國海岸防衛隊表示,其中四名兒童被緊急送往醫院,一名7歲女童和一名13歲女童證實死亡。數日後,海岸防衛隊稱,一名曾情況危殆的10歲女童亦告不治。

涉事帆船沉沒於比斯坎灣的駁船下方,該處有多個小島,包括遍布豪宅的星島(Star Island)。

邁阿密遊艇會(Miami Yacht Club)表示,這些兒童當時正參與夏令營的最後一周活動。

根據海岸防衛隊的統計數據,2024年全美休閒船隻事故造成逾550宗死亡個案,但其中只有43宗是由船隻相撞引起。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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