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程證男涉於去年以5萬元行賄理大專業進修學院高級講師,要求對方助他入讀中國語文及文化學士學位課程。案件星期五(9月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自行應訊申請保釋。裁判官王證瑜聽畢後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續還柙至9月26日再訊,期間由懲教看管。
被告康杰今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申請保釋。
被告康杰今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申請保釋。被告指,銀行有一筆貸款到期需處理,若不及時處理,銀行會沒收其住宅單位,家人將流離失所;另稱祖母患癌症,被告需給予精神及經濟支持。但裁判官王證瑜聽畢後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續還柙至9月26日再訊,期間由懲教看管。
被告康杰(38歲,報稱商人),持雙程證來港,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11月4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有限公司(為香港理工大學的附屬機構)高級講師留金騰,提供一筆港幣50000元的饋贈或報酬等,作為留金騰取錄康杰修讀由專業進修學院提供的中國語文及文化學士學位課程的誘因或報酬。
裁判官王證瑜聽畢後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續還柙至9月26日再訊,期間由懲教看管。
根據資料,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轄下的專業進修學院提供多個自資學士學位銜接課程。課程申請人必須持有相關認可學歷,以及符合一定英語資格水平。如申請人不具備相關英語資格,會獲安排接受英語面試,通過面試者會被視為已達英語資格。
被告欲報讀理大專業進修學院一個自資學士學位課程,並先後兩次參加英語面試,但均未能通過考核。
案件編號:WKCC 5051/2024
城市大學經濟及金融學系的副教授2022年11月涉以1000元賄賂地產代理,要求隱瞞他違反臨時租約,以免支付「撻訂」賠償1.6萬元,遭廉署檢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星期二(2月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進行結案陳詞,裁判官施祖堯將案件押後至3月10日作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城大副教授涉以一千元行賄地產代理欲免付違約金,押後3.10裁決
控辯雙方甫開庭就案件相關文本細節修訂達成共識。另外,辯方對證人可信性作出陳詞,認為是「別有用心」的證人。辯方強調,辯方沒有舉證責任,只要合理性存疑,疑點利益歸與被告。
辯方亦希望法庭考慮,關於被告的主觀意圖。控方指被告支付的1000元屬於饋贈、貸款、報酬或佣金,但若結合被告的性格與實際情況而言,其真實意圖並非如此。被告最終選擇聘請中原的代理,是因為他對中原代理心存愧疚。而對於證人,其支付1000元亦是因為愧疚對方,認為「唔好意思,白忙咗一餐」,不想讓對方徒勞無功,屬於補償行為,亦是其主觀意圖,並非以損害美聯利益為目的。
裁判官施祖堯聽畢後將案件押後至3月10日作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48歲被告杜渡,被控1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48歲被告杜渡以普通話應訊,獲安排傳譯員協助。他被控1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他於2022年11月6日,他被控於2022年11⽉6⽇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客戶總監鍾芳宙提供1,000元利益,作為鍾芳宙協助杜渡向美聯物業隱瞞⼀份,就⼀項物業訂立的物業臨時租賃協議已於2022年11月6日由鍾促成、⿈偉強作為業主和杜渡作為租客簽訂,⽽該協議同⽇因杜渡違約⽽被取消。
雙方承認事實指,鍾芳宙於案發時是美聯僱用的持牌地產代理,擔任客戶總監一職。2022年11月初,被告杜渡經微信聯絡鍾,表示有意參觀沙田壹號雲頂雲頂峰某出租物業,並於同月6日前往參觀,被告最終沒有租用該單位。直至去年10月17日,被告遭廉署人員拘捕。
案件編號:STCC370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