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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內地男涉以5萬元行賄理大講師助入讀學士課程 申保釋再被拒 還柙至9.26再訊

法庭事

38歲內地男涉以5萬元行賄理大講師助入讀學士課程 申保釋再被拒 還柙至9.26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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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內地男涉以5萬元行賄理大講師助入讀學士課程 申保釋再被拒 還柙至9.26再訊

2025年09月19日 14:04 最後更新:14:48

雙程證男涉於去年以5萬元行賄理大專業進修學院高級講師,要求對方助他入讀中國語文及文化學士學位課程。案件星期五(9月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自行應訊申請保釋。裁判官王證瑜聽畢後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續還柙至9月26日再訊,期間由懲教看管。

被告康杰今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申請保釋。

被告康杰今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申請保釋。

被告康杰今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申請保釋。被告指,銀行有一筆貸款到期需處理,若不及時處理,銀行會沒收其住宅單位,家人將流離失所;另稱祖母患癌症,被告需給予精神及經濟支持。但裁判官王證瑜聽畢後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續還柙至9月26日再訊,期間由懲教看管。

被告康杰(38歲,報稱商人),持雙程證來港,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11月4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有限公司(為香港理工大學的附屬機構)高級講師留金騰,提供一筆港幣50000元的饋贈或報酬等,作為留金騰取錄康杰修讀由專業進修學院提供的中國語文及文化學士學位課程的誘因或報酬。

裁判官王證瑜聽畢後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續還柙至9月26日再訊,期間由懲教看管。

裁判官王證瑜聽畢後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續還柙至9月26日再訊,期間由懲教看管。

根據資料,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轄下的專業進修學院提供多個自資學士學位銜接課程。課程申請人必須持有相關認可學歷,以及符合一定英語資格水平。如申請人不具備相關英語資格,會獲安排接受英語面試,通過面試者會被視為已達英語資格。

被告欲報讀理大專業進修學院一個自資學士學位課程,並先後兩次參加英語面試,但均未能通過考核。

案件編號:WKCC 5051/2024

物業管理公司前職員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指從裝修工程承辦商收取賄款130萬,就物業裝修工程優待對方。物管前職員已承認4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而涉案裝修工程承辦商則否認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星期二(5月12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傳召首被告麥詠竣的外父作「品格證人」,指另一被告李勝根為人老實,直言「我絕對唔覺得佢係一個貪錢嘅人」,惟遭控方質疑不清楚兩名被告之間的金錢往來。

被告麥詠竣(51歲,新聯益置業有限公司(新聯益)時任租務部高級物業主任),早前承認4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被告郭婉珊(47歲,律師),為被告麥詠竣妻子,被控5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俗稱洗黑錢);被告李勝根(77歲,藝霖裝飾公司(藝霖)獨資東主),否認4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辯方今傳召證人郭匡義作供。現年73歲的郭匡義,為被告麥詠竣的外父,是一名執業律師。他表示,於2010年左右透過女婿麥詠竣介紹認識被告李勝根。當時麥詠竣經營工程公司,指被告李勝根是其公司主要判頭之一,兩人關係密切。郭稱,從女婿口中得知李勝根被告十分善待他,會主動指導工作、待人友善且樂於教導,故雙方建立深厚交情。

除工作往來,郭匡義透露,麥詠竣與李勝根亦有家庭交往,李勝根女兒結婚時,麥詠竣夫婦均有出席婚禮,平日亦不時聚會,關係融洽。

郭匡義表示,自己曾多次委託李勝根處理工程項目。早年經女婿介紹,他聘請李勝根為其律師樓負責各類小型維修工程,當中最低金額僅300元,包括更換門鉸、修補破損木條等瑣碎工程。郭指,這類細小工程一般承辦商多不願接手,但李勝根卻樂意協助,收費合理,做事踏實可靠。

2013年,郭匡義委託李勝根為其兒子新購住宅單位進行大規模裝修,工程費用約20萬元。裝修後出現少量後遺問題,李勝根均主動派員上門「執漏」,毫無怨言。郭匡義在庭上強調:「我絕對唔覺得佢係一個貪錢嘅人」,即使是數百元的小工程,李勝根作為老闆亦會親自到場視察,為人老實。

控方續指,所有工程費用均見單付款,就連300元小型工程,李勝根都會開單才收取款項,質疑證人是否看過所有單據。郭同意,李勝根開單後自己才付款,但他承認對於兒子單位裝修的單據與細節,並沒親自查閱,均由兒子自行處理,故不清楚當中詳情。

辯方傳召物管前職員外父作品格證人。

辯方傳召物管前職員外父作品格證人。

控方進一步質疑,證人對李勝根的正面印象僅建基於有限接觸,他並不知道首麥詠竣與李勝根之間的金錢往來,亦不知李曾於後巷向麥詠竣給予30萬元現金。郭匡義同意。案件押後至周五(15日)續審。

案情透露,新聯益在香港擁有和管理多個單位作出租之用。案發時,麥詠竣負責安排及監督承辦商新聯益的物業進行裝修工程,以及在支付工程費用前核證工程已完成。於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期間,新聯益未有制訂內部採購程序,規定在選擇承辦商時須索取報價或進行招標,當時新聯益只向兩家承辦商判授裝修工程合約,其中由李勝根獨資擁有的藝霖,獲判授大部分裝修工程及支付費用共約2,600萬元。

負責安排及監督裝修工程予藝霖的麥詠竣,涉嫌於2022年4月至6月期間,先後從李勝根接受多筆賄款共130萬元,而李勝根則涉嫌藉行賄麥詠竣,換取對方於安排及監督裝修工程事宜中優待藝霖。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揭發上述行賄受賄罪行。麥詠竣早前承認4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期間還柙候判。

案件編號:DCCC 101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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