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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集團租頻繁租酒店作流動洗黑錢中心 警方拘18人 涉黑錢逾6千萬

社會事

犯罪集團租頻繁租酒店作流動洗黑錢中心   警方拘18人   涉黑錢逾6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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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集團租頻繁租酒店作流動洗黑錢中心 警方拘18人 涉黑錢逾6千萬

2025年09月19日 15:49 最後更新:15:49

港島總區刑事部過去兩日(9月17日及9月18日),就針對俗稱洗黑錢的「處理犯罪得益」罪行,進行代號為「寒浪」的執法行動,成功瓦解一個活躍的「洗黑錢」犯罪團夥,這個犯罪團夥成員於今年1月至8月期間,頻繁租住不同酒店洗黑錢,共處理超過港幣6千萬的懷疑犯罪得益,目前共有18人被捕。

港島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文智陽及總區重案組第1B 隊主管黃立人高級督察。

港島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文智陽及總區重案組第1B 隊主管黃立人高級督察。

港島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文智陽表示,被捕人士包括13男5女,年齡介乎29至61歲,大部份報稱無業。18名被捕人士包括4名犯罪團夥的主腦及骨幹成員以及14名傀儡戶口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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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島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文智陽及總區重案組第1B 隊主管黃立人高級督察。

港島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文智陽及總區重案組第1B 隊主管黃立人高級督察。

警方搗破洗黑錢集團。

警方搗破洗黑錢集團。

港島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文智陽及總區重案組第1B 隊主管黃立人高級督察。

港島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文智陽及總區重案組第1B 隊主管黃立人高級督察。

警方搗破洗黑錢集團。

警方搗破洗黑錢集團。

警方搗破洗黑錢集團。

警方搗破洗黑錢集團。

警方透過情報收集、分析以及相關調查工作,辦識到一個本地洗黑錢團夥,情報顯示相關主腦及骨幹成員積極招攬本地人士,在傳統及數字銀行開設傀儡戶口,處理懷疑犯罪得益,部份涉及境外詐騙案件的款項。另外,核心成員都會指派傀儡戶口持有人提取現金或進一步將款項轉走。經調查後,發現當中涉及超過30個銀行戶口,在過往8個月內,合共清洗過港幣6千萬的懷疑犯罪得益。

港島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文智陽及總區重案組第1B 隊主管黃立人高級督察。

港島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文智陽及總區重案組第1B 隊主管黃立人高級督察。

相關核心成員會租用不同地區的酒店房間作為「流動洗黑錢中心」,用以組織及策劃洗黑錢活動,包括安排傀儡戶口持有人到房間操作相關戶口。

警方搗破洗黑錢集團。

警方搗破洗黑錢集團。

特別之處是主腦及骨幹成員有精密的安排,他們會非常頻密地轉換中心的位置,例如每3至5日就會轉一次,刻意隱藏犯罪行為,增加了警方調查的難度。

星期三(9月17號)晚上,警方認為時機成熟,於是採取拘捕行動,突擊搜查位於尖沙咀區的一間酒店房間,即場拘捕6名人士,其中包括4名主腦及骨幹成員,以及2名傀儡戶口持有人,並在現場檢獲港幣現金超過29萬元,多部手提電話,及少量懷疑毒品,包括冰毒、可卡因及依托咪酯。除「串謀洗黑錢」的罪行外,警方亦以「管有危險藥物」罪拘捕該6名在場人士。

其後,警方繼續於全港多個地區展開拘捕行動,並且再拘捕多12名相關的傀儡戶口持有人,拘捕行動目剪前仍然進行當中。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JPEX涉欺詐案,包括網紅林作和陳怡等共16人串謀欺詐、洗黑錢、妨礙司法公正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等控罪,當中3人的案件於星期二 (3月31日)於區域法院提堂。法官嚴舜儀應辯方要求,將案件分別押後至6月11日及7月9日再訊。

辯方申請將其中一名被告鄭智超的案件押後,以待備妥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控方不反對,嚴官另批准控方的加刑申請。另把餘下2名被告的案件正式合併,嚴官批准控方的修訂控罪及合併控罪書。辯方申請押後,以便備妥文件。

涉JPEX詐騙案3男女被控洗黑錢罪,案件於星期二 (3月31日)於區域法院提堂

涉JPEX詐騙案3男女被控洗黑錢罪,案件於星期二 (3月31日)於區域法院提堂

3名被告為鄧立迅(28歲)、鄭智超(31歲)及鍾彩雲(54歲,看守員),分別被控6項、4項及3項洗黑錢罪。

其餘被告的案件則獨立處理,各被告分別為34歲朱家輝、27歲余冠霖、30歲黃梓健、30歲鄧志冲、30歲劉玉恒。他們分別被控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的得益的財產、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等罪,各人均獲准保釋候訊。

而早前JPEX首案已押後至6月1日再作第三次提訊日,處理交付高院。涉案8名被告依次為31歲鄭雋熹、28歲蕭穎謙、35歲林作、38歲陳穎怡、31歲區焯基、25歲趙敬賢、31歲梁綺湘、28歲何紀雯。他們被控串謀欺詐、欺詐、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

法官嚴舜儀應辯方要求,將兩案分別押後至6月11日及7月9日再訊。

法官嚴舜儀應辯方要求,將兩案分別押後至6月11日及7月9日再訊。

本案為警方首次引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檢控。

警方另於2026年3月再拘捕10人,涉以銀行戶口洗黑錢被控,即至今累計有26人被起訴,控罪指他們共涉洗黑錢近9000萬元。10名被告申請保釋全被拒,將分拆3案處理,押後至5月及 6月再訊。

案件編號:DCCC 1070/2025、DCCC 1870/2025、DCCC3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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