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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暴樺加沙 | 風暴逼近勞工處提醒僱主採取措施保障工人安全及設施穩妥

社會事

風暴樺加沙 | 風暴逼近勞工處提醒僱主採取措施保障工人安全及設施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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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暴樺加沙 | 風暴逼近勞工處提醒僱主採取措施保障工人安全及設施穩妥

2025年09月22日 20:54 最後更新:22:39

超強颱風樺加沙正逐漸逼近,勞工處提醒僱主包括承建商及工作地點負責人,立即採取適當措施,保障工人安全及確保工作地點的設施穩妥。

工地要注意安全。巴士的報記者攝

工地要注意安全。巴士的報記者攝

勞工處發言人說,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僱主有責任確保僱員在工作時的安全及健康,包括為他們提供及維持安全的工作地點、工作系統及作業裝置。僱員如需在惡劣天氣或女女一極端情況下工作,僱主須確保相關工作環境的危險受到適當控制,並在合理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將該等危險減至最低。如違反有關《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規定,最高可處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兩年。

勞工處。政府新聞網圖片

勞工處。政府新聞網圖片

發言人續說,僱主應留意天文台發出的天氣預報,暫停所有非必要的戶外工作及安排員工到安全地方暫避或下班。如須安排僱員當值,僱主須預先評估熱帶氣旋或惡劣天氣所引致的工作風險,及早作出部署及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

發言人亦提醒,僱主須盡快對所有戶外設施例如棚架、工作台、起重機械、吊船和臨時供電設施等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並加以穩固,避免意外事故。

政府提出修例建議,將建築地盤指定為法定禁煙區,違例者可被定額罰款3000元。勞工處副處長馮浩賢表示,新條文賦權勞工處人員及地盤管理人(承辦商及分判商)全面管制地盤吸煙行為,巡查時可即時執法。他相信,現有人手在巡查職安健時可兼任禁煙工作。

馮浩賢指出,在情節嚴重的情況下,例如在涉及明火(如「風煤樽」)或天拿水的工作地點,若工人無視警告吸煙並引致嚴重後果,當局將不單以定額罰款處理,更可能透過一般罪行作出檢控。

新條文賦權勞工處人員及地盤管理人(承辦商及分判商)全面管制地盤吸煙行為。政府新聞處圖片

新條文賦權勞工處人員及地盤管理人(承辦商及分判商)全面管制地盤吸煙行為。政府新聞處圖片

設立吸煙區存執行困難

對於有建議在地盤設立吸煙區,馮浩賢重申此做法會產生混淆並衍生新問題,例如禁止攜帶煙包及打火機等細節在執行上會遇到困難,因此當局並不建議。

勞工處重申修例後不設地盤吸煙區。

勞工處重申修例後不設地盤吸煙區。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林偉江表示,十分支持推行地盤全面禁煙,認為3000元定額罰款已具阻嚇力。但他指出不少工友仍有吸煙習慣,建議可研究在全面禁煙後,於一些較安全及由地盤管理的指定範圍內設立吸煙區的可能性。在執法方面,他建議在實施初期,除突擊檢查外,應多進行宣傳及教育,並與工會或業界加強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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