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強颱風「樺加沙」2025年9月襲港期間,有一家四口於柴灣嘉業街海邊觀浪,38歲母親與5歲幼子同遭巨浪捲入海中,41歲父親隨即跳海救人,母子一度危殆。該對父母被控虐兒罪,星期二(5月12日)於於東區裁判法院獲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林子康下令該對父母自簽2000元及守行為3年。
超強颱風「樺加沙」2025年9月襲港期間,有一家四口於柴灣嘉業街海邊觀浪,38歲母親與5歲幼子同遭巨浪捲入海中,41歲父親隨即跳海救人,母子一度危殆。資料圖片
被告分別為38歲女子L.R.Q.及41歲男子Y.K.K.,他們同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
控罪指二人於2025年9月23日,在香港身為超過16歲,並對一名不足16歲的兒童,即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遺棄X,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或健康損害。
裁判官林子康下令該對父母自簽2000元及守行為3年。
案件編號:ESCC672/2026
一對年輕父母在2022年誕下女嬰後以錯誤的姿勢餵奶,導致3個月大的女嬰營養不良、身體多處瘀傷及左側肋骨骨折。二人早前承認兩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裁判官曾宗堯星期四(6月1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時,質接納感化報告建議,判女被告12個月感化令,但男被告因牽涉其他案件還柙,終判處2星期監禁。曾官判刑後勸諭兩人「要好好做人父母」。
裁判官曾宗堯星期四(6月1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女被告12個月感化令,判男被告2星期監禁。
兩名被告依次為23歲家庭主婦C.P.W.及26歲公司經理Y.K.M.,被控2022年10月25日至2023年1月4日之間,兩度於黃大仙鳴鳳閣某單位虐待或忽略一名3個月大兒童X。
案情指,當時19歲女被告C.P.W.與22歲男被告Y.K.M.於2022年10月誕下一名女嬰X,及後二人被安排參與明愛風信子行動,及由社工定期家訪跟進個案。同年12月,社工家訪時發現X十分瘦削,但X沒有出現吐奶異常的情況,故教導二人餵奶的姿勢及掃風動作。同月,社工發現女被告仍以錯誤的姿勢餵奶,亦沒有將奶粉完全融合才餵X,而X仍是十分瘦削,在詢問下社工得知二人開始為X戒夜奶,遂建議二人應更頻繁地餵奶。
2023年1月4日,兩名被告理應與社工會面,惟二人卻缺席,社工亦無法聯絡他們,故前往其住所了解。社工到達住所後,發現X左臉頰有瘀青,X仍是十分瘦削,遂聯同男被告將X送往伊利沙白醫院。醫療報告顯示,X的體重在3個月內由2.99公斤下降至2.96公斤,其左臉頰及右小腿多處瘀傷、臉部有輕微抓痕、右腳趾甲溝炎及左側肋骨骨折。
兩被告分別於同月10日和13日被捕,他們於警誡下稱,X不時會抓臉,臉上傷痕可能是X自己抓傷,而且X每次飲奶後都會嘔吐。二人的住所內養有一隻貓及兔子。
曾官判刑後勸諭兩人「要好好做人父母」。
辯方求情指兩人感化報告均顯示愛護女嬰,本案因不懂正確照顧嬰兒所致。惟裁判官質疑,早前指骨折由布偶貓造成,今次報告卻改稱因床位擠迫引致,坦言不能完全相信相關說法。
裁判官判刑時勸諭女被告「要大個㗎啦,依家做咗人阿媽,小朋友未來好大機會掌握喺你手上,要做好阿媽嘅崗位」,指她有心處理問題且對男被告不離不棄,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
男被告方面,裁判官認為其報告不算正面,但慶幸他「依家都錫小朋友」。批評他「鍾意走捷徑、急功近利」,現因其他案件還柙,思維「唔work」,須重新思考人生方向,強調「你要照顧小朋友,唔係剩係影響你一個人」,最終判處監禁2星期。
案件編號:KCCC67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