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修例建議,將建築地盤指定為法定禁煙區,違例者可被定額罰款3000元。勞工處副處長馮浩賢表示,新條文賦權勞工處人員及地盤管理人(承辦商及分判商)全面管制地盤吸煙行為,巡查時可即時執法。他相信,現有人手在巡查職安健時可兼任禁煙工作。
馮浩賢指出,在情節嚴重的情況下,例如在涉及明火(如「風煤樽」)或天拿水的工作地點,若工人無視警告吸煙並引致嚴重後果,當局將不單以定額罰款處理,更可能透過一般罪行作出檢控。
新條文賦權勞工處人員及地盤管理人(承辦商及分判商)全面管制地盤吸煙行為。政府新聞處圖片
設立吸煙區存執行困難
對於有建議在地盤設立吸煙區,馮浩賢重申此做法會產生混淆並衍生新問題,例如禁止攜帶煙包及打火機等細節在執行上會遇到困難,因此當局並不建議。
勞工處重申修例後不設地盤吸煙區。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林偉江表示,十分支持推行地盤全面禁煙,認為3000元定額罰款已具阻嚇力。但他指出不少工友仍有吸煙習慣,建議可研究在全面禁煙後,於一些較安全及由地盤管理的指定範圍內設立吸煙區的可能性。在執法方面,他建議在實施初期,除突擊檢查外,應多進行宣傳及教育,並與工會或業界加強溝通。
政府提出地盤全面禁煙修例建議,在立法會一委員會會議上,多名議員支持修例,亦有建議在地盤指定豁免區域設吸煙區。勞工處處長許澤森表示,在地盤內設吸煙區,意味工人可帶煙草產品及火機進入地盤,如遺留煙頭,難以區分是否在吸煙區內吸煙,亦難分辨管理者的責任,令執法變得複雜,因此政府不會劃分指定吸煙區。
政府正探討以無人機和安裝有紅外線熱感應技術的鏡頭等監察地扁禁煙情況。資料圖片
修例建議提出,承建商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保無人在地盤內吸煙,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40萬元。民建聯議員張培剛關注「合理步驟」有沒有具體標準或指引。工程界議員卜國明認為,如工人違例吸煙定額罰款3000元,但僱主就罰40萬元,認為並不公平。
勞聯議員周小松關注,政府會否與承建商合作,日後在地盤指定豁免區域,在安全情況下設吸煙區,相信可避免工人匿藏吸煙。另一名民建聯議員陳仲尼提出,政府可考慮利用高科技協助人手執法,例如無人機、閉路電視實時監察等。
勞工處處長許澤森表示,政府不會劃分指定吸煙區。政府新聞處圖片
勞工處處長許澤森說,現時有地盤已實施全面禁煙措施,包括有足夠的提示標語、入口處設有儲物設施擺放煙草產品及火機、地盤管理人員加強巡視隱蔽地點等,他相信屬於合理的可行措施,部分條件成熟的地盤,亦會在高風險地點安裝閉路電視。他又提到,政府正探討有沒有科技協助執法及巡查更有效率,包括無人機和安裝有紅外線熱感應技術的鏡頭等。
他又說,在地盤內設吸煙區,意味工人可帶煙草產品及火機進入地盤,如遺留煙頭,難以區分是否在吸煙區內吸煙,亦難分辨管理者的責任,令執法變得複雜,因此政府不會劃分指定吸煙區。
至於建議罰則上限對承建商會否太重,許澤森說,建議的罰款上限屬合理水平,法庭會考慮個別案件情節作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