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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網店負責人涉串謀物流公司職員運送電子煙 8被告周二提堂

社會事

廉署起訴網店負責人涉串謀物流公司職員運送電子煙 8被告周二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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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網店負責人涉串謀物流公司職員運送電子煙 8被告周二提堂

2025年10月13日 17:30 最後更新:18:33

廉政公署早前揭發有非法銷售電子煙集團,涉嫌以貪污賄賂手段,運送電子煙產品給客戶。經深入調查並徵詢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集團主腦及物流公司職員共8人,涉案賄款共約37萬元。調查顯示,去年6月至今年4月期間,涉案電子煙網店的戶口收取共約3000萬元。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調查顯示,涉案的電子煙網店經營者涉嫌先後接觸順豐站助理及收派員,分別向兩人提出支付報酬以換取協助,透過順豐運送電子煙產品。兩名順豐員工其後在取得主管的默許下,再尋求其他同事協助運送郵包。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8名被告包括電子煙網店經營者、其妻子及網店倉務員,以及5名順豐速運的職員,年齡介乎27至56歲,分別被控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以及串謀售賣另類吸煙產品和串謀銷售毒藥罪。8名被告現獲准保釋,案件星期二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時任銀行經理串謀金融科技公司職員及其同黨收賄,即總值超過47萬美元的加密貨幣「泰達幣」,在沒有銀行授權下非法認證多份虛假文書,為多項與保險相關投資交易作為擔保,被廉政公署起訴。他早前承認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法官練錦鴻星期五(9月18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時指,本案影響香港商業中心聲譽,屬同類案件中近乎最嚴重,終判監4年。

法官又頒令被告須向建行(亞洲)歸還約370萬港元,即相等於涉案賄款的金額。

法官練錦鴻。資料圖片

法官練錦鴻。資料圖片

32歲被告林俊賢,案發時任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客戶經理,早前承認1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他另涉1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則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練官判刑時指,本案控罪嚴重,即使初犯者也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案例指出法庭判刑時除考慮實際金錢損失,也須考慮事件對社會的影響。本案最嚴重的因素是,銀行和保險產業屬香港核心,可謂香港社會「謀生之道」。本案更涉及國際元素,被告行為影響香港作為商業中心的聲譽和投資者信心,案件屬同類中接近最嚴重者,最終判處監禁4年。

案發時被告任職建行(亞洲)銅鑼灣零售分行個人銀行業務部客戶經理,負責為個人客戶提供零售銀行服務,其職責從不涉及處理銀行商業信貸及信用證申請,銀行亦從沒授權他處理相關事宜。

案發時,該公司、即海外金融科技公司Vesttoo Limited(現已停運),經營一個數碼平台,以進行與保險相關的投資交易。投資者進行交易時須提供由銀行發出的備用信用證作為擔保,以確保若投資者未能承擔相關損失,發證銀行將履行最終付款責任。

BP廉署,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BP廉署,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Yu Po Holdings Limited於2022年初經該公司成為相關投資者。在犯罪集團安排下,被告訛稱是建行為Yu Po簽發備用信用證的聯絡人。

被告承認於2022年4月至6月期間,與該公司一名部門主管及其同黨串謀接受賄賂,即價值超47萬美元的加密貨幣「泰達幣」,以認證多份假稱由建行簽發的備用信用證及兩封假稱由Yu Po簽發並經建行背書的抵押函件,總金額超16億美元。

建行(亞洲)內部調查揭發事件,其後向廉署作出貪污投訴並提供全面協助。廉署調查發現,建行及其同系公司從沒有簽發涉案任何相關備用信用證及抵押函件,而該等虛假文書亦導致建行及建行(亞洲)蒙受潛在經濟及聲譽損失。

廉署發言人指出,貪污不法分子透過加密貨幣迂迴收受賄款,試圖令貪污罪行變得更為隱匿,最終亦被廉署戮力偵破。廉署並已向法院申請手令,通緝其他涉案人士歸案。

案件編號:DCCC120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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