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警新界北打擊三合會犯罪活動 拘85人涉洗黑錢及非法賭場等

社會事

警新界北打擊三合會犯罪活動 拘85人涉洗黑錢及非法賭場等
社會事

社會事

警新界北打擊三合會犯罪活動 拘85人涉洗黑錢及非法賭場等

2025年10月14日 16:46 最後更新:16:46

新界北總區展開代號「烈將」的執法行動,打擊一個活躍於新界多區、經營多個非法賭檔及無牌酒吧等場所的三合會社團,以「洗黑錢」、「營辦或管理非法賭場」、「在賭場內賭博」、「冒牌售賣酒類飲品」等罪拘捕36男49女,年齡介乎24至72歲。

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戴玉麟(左)及第一隊高級督察胡諾軒

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戴玉麟(左)及第一隊高級督察胡諾軒

警方表示,打擊三合會犯罪活動一向是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大約於一年前,警方關注到一個活躍於新界北警區內的三合會社團,當中有一個團伙積極擴張勢力,於區內經營多過非法場所,包括非法賭檔及無牌酒吧等,為區內治安帶來嚴重影響,亦衍生不同的刑事案件,於是展開代號「烈將」的執法行動,打擊該團伙的犯罪活動。

更多相片
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戴玉麟(左)及第一隊高級督察胡諾軒

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戴玉麟(左)及第一隊高級督察胡諾軒

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戴玉麟(左)及第一隊高級督察胡諾軒

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戴玉麟(左)及第一隊高級督察胡諾軒

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戴玉麟(左)及第一隊高級督察胡諾軒

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戴玉麟(左)及第一隊高級督察胡諾軒

經過深入調查及分析,行動於今年10月12日及13日收網,突擊搜查多個場所,當中包括由該三合會團伙所操控的非法場所,並拘捕85人,當中包括該團伙的主腦及骨幹成員。拘捕罪名包括「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營辦或管理非法賭場」、「在賭場內賭博」、「冒牌售賣酒類飲品」等。

警方發現,該集團透過兩間懷疑空殼公司的戶口及團伙的個人戶口進行懷疑洗黑錢活動,上述的銀行戶口在2022年至2024年之間,錄得約5680萬的龐大資金流,與其申報的業務紀錄並不相稱。警方亦發現該團伙在區內設立多個非法場所,包括賭檔及無牌酒吧,不排除該團伙透過上述戶口處理這些由非法途徑得來的犯罪得益。

警方相信行動已經有效打擊該三合會團伙並堵截其收入來源。警方重申對黑社會非法活動採取零容忍態度,並會在未來繼續不遺餘力去打擊他們的非法活動及收入來源。

前離島區議員王進洋涉於2023年7度協助騙徒為「猜猜我是誰」騙案收取詐騙款項,致案中6名長者被騙去59萬元,被控9項串謀詐騙罪及10項洗黑錢的交替控罪。王進洋周三(11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其中7項洗黑錢罪。法官李慶年斥被告為數千元當「跑腿」鋌而走險,本案有預謀及有計劃,屬加刑因素,判囚45個月。

案件在區域法院判決。

案件在區域法院判決。

31歲被告王進洋,是前離島區議員,承認7項洗黑錢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5月29日至31日,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香港各地包括天水圍、觀塘、何文田、秀茂坪、及屯門等地點,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即共59萬元款項,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仍處理該財產。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是希望「放蛇」搜集更多證據,以將騙徒繩之於法,惟確認當時是有合理理由相信自己正處理非法得益。

辯方又引述被告背景指,被告中學學歷,在2007年曾有盜竊及刑事損壞定罪記錄,分別為刑毀及盜竊罪。辯方另引述被告求情信指,案發前因欠下數十萬元賭債,且需支付父親的醫療費用,故才鋌而走險犯下本案。被告犯案時,一直願意向警方提供資料,指證上線及下線的犯案者,其後更向警方自首,反映了其悔意及愧疚,望法庭輕判。

李官判刑時指,在本案中的6名受害人均為年邁長者,被騙取金額由5萬至20萬元不等,其中一名受害人更被騙兩次共失款20萬元。李官質疑,被告並非警員或記者,卻進行「放蛇」,斥被告在數天內連續犯案,角色是「跑腿」,涉及收取款項共59萬元,而本案的犯案者多於1人,亦有計劃及預謀地犯案,故涉及加刑因素,惟念及被告在審訊前認罪,向警方自首反映悔意及愧疚,亦願向警方提供資料證明同類罪行的普遍及導致社區受損害的程度,每罪以監禁3年為量刑起點,計算認罪扣減及加刑後,判被告入獄45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2023年6月6日以「報案人」身分到警署自首後被捕,警方發現他涉及電話詐騙事件,即在同年5月26日至6月6日期間,有人分別向6名年齡介乎73至93歲的長者訛稱,長者的親人涉及包括襲擊案等事故,需付保釋金。被告遭他人安排在同年5月29日至6月2日,分7次向該6名長者收取現金;6人被騙的金額介乎5萬至20萬元,涉案總金額達59萬元。被告在警誡下指,騙徒有時給予他1000至1500元的交通費或報酬。

被告王進洋。(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王進洋。(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