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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為去加拿大旅行用假簽證 承認使用虛假文書監禁10個月

法庭事

內地女為去加拿大旅行用假簽證 承認使用虛假文書監禁10個月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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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為去加拿大旅行用假簽證 承認使用虛假文書監禁10個月

2025年10月23日 15:46 最後更新:16:07

20歲內地女子涉於今年9月被發現使用假的加拿大簽證,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星期四(10月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今認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因愚蠢相信微信中的廣告,聲稱可以用低價申請簽證才犯案。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指被告非香港居民,唯一選擇是監禁,遂判囚10個月。

20歲內地女子涉於今年9月被發現使用假的加拿大簽證,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星期四(10月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

20歲內地女子涉於今年9月被發現使用假的加拿大簽證,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星期四(10月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

控方今修訂控罪為「使用虛假文書」,辯方沒有反對,被告承認控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初犯,是家中的姐姐,家庭經濟條件有限,母親要在工廠兼職幫補家計。而被告大專畢業,讀書期間亦有兼職。因在微信上見到有廣告聲稱可以幫助申請加拿大簽證,她想前往加拿大畢業旅行,相信對方,才會愚蠢犯案。

惟鄭官關注辯方指被告經濟差,卻到加拿大旅行。辯方則回應,被告想擴闊眼界,後來才知悉簽證是虛假的。鄭官表示即使想擴闊經歷,都要「睇餸食飯」,她可以去新疆西藏等地,「你問下我哋香港經濟唔好嘅學生,會唔會咁有錢,經濟唔好去加拿大旅行」。

辯方補充被告是為了去旅行儲了一筆錢,認為簽證可用較便宜的價錢去申請,對法律無知,才沒有使用正當途徑。被告現已十分後悔,知道自己的錯誤,希望可以考慮被告年紀尚輕,社會經驗尚淺,盡量輕判。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指被告非香港居民,唯一選擇是監禁,遂判囚10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指被告非香港居民,唯一選擇是監禁,遂判囚10個月。

鄭官判刑時指被告非香港居民,監禁是唯一選擇,遂判囚10個月,並勸勉被告在囚期間行為良好,盡快回家。

被告劉艷(20歲),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9月9日在香港,使用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個看似為加拿大的簽證,屬於虛假,而安排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入境事務處處長及其人員接受該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人或其他人不利。

案件編號:STCC3566/2025

2025年有內地漢持逾千張「港幣五億元債券」到旺角銀行開戶,近期又有160億歐元匯款單提款、兌現100億美元支票及1億歐元支票事件。而早前再有56歲內地漢來港涉嫌用面值5億港元偽鈔存款被捕,案件星期五(5月29日)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新增一項交替控罪,另轉介至區域法院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6月18日於區院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柙。

56歲內地漢來港使用億元偽鈔支票,被控虛假文書等3罪

56歲內地漢來港使用億元偽鈔支票,被控虛假文書等3罪

被告陳家兵,持雙程證,報稱任職冷氣維修技工,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一項有意圖而管有虛假文書罪,及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的交替控罪。

「使用虛假文書罪」指他於2026年2月23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673號滙豐大廈,知道或相信一張由香港國際貨幣有限公司發行、面值港幣1億元的債券票據屬虛假仍加以使用,意圖誘使受害人接受該文書為真,並因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對受害人或其他人造成不利。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6月18日於區院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柙。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6月18日於區院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柙。

「有意圖而管有虛假文書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知道或相信由香港國際貨幣有限公司發行的一張由香港國際貨幣有限公司發行的債券票據面值5億元及2張面值各100萬元的紀念鈔票屬虛假,而保管或控制該等文書,意圖供本人或他人使用,以誘使他人接受為真文書並造成不利。

新增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為「有意圖而管有虛假文書」的交替控罪,指他於上述同日同地,知道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屬虛假,及知道或相信一張由香港國際貨幣有限公司發行的債券票據面值5億元及2張面值各100萬元的紀念鈔票屬虛假,在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保管控制該等文書。

案件編號:WKCC91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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