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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涉在港使用泰國大學假畢業證書 控方審視海外證人出庭必要性 押後7.31作審前覆核

法庭事

內地男涉在港使用泰國大學假畢業證書 控方審視海外證人出庭必要性 押後7.31作審前覆核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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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涉在港使用泰國大學假畢業證書 控方審視海外證人出庭必要性 押後7.31作審前覆核

2026年06月08日 12:55 最後更新:12:55

37歲內地男子涉嫌在2024年9月向入境處虛報擁有泰國「皇太后大學」的畢業證書,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星期一(6月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擬不認罪。控方申請再度押後案件,待律政司審視海外證人親自出庭的必要性,裁判官彭亮廷將案押後至7月31日作審前覆核。

內地男涉在港使用泰國大學假畢業證書,控方審視海外證人出庭必要性

內地男涉在港使用泰國大學假畢業證書,控方審視海外證人出庭必要性

控方今表示有修訂控罪,而早前提及安排海外證人視像作供,但今表示證人可親自出庭作證,惟需遷就至11月。對此,彭官表示,法庭無法就11月的案件作主;而參考多宗案例,涉及學歷證明的案件,無需特意安排海外校方人員親身來港作證,只需校方提供經認證的學籍紀錄、學生名冊等文件,便足以作為有效證據;反覆傳召海外證人不僅耗費公帑用於機票、住宿等開支,還會佔用法庭檔期、拖延案件進度。

辯方代表大律師梁耀煒亦指,此申請屬「太過離譜」,本案自2025年9月首次出庭以來,至今已先後延期5次,法庭過往亦多次提醒控方不得再度拖延,被告在早階段已可聽取答辯,如今控方又以配合海外證人檔期為由,申請將審訊排至11月。而被告本身亦需往來澳門工作,妻子患抑鬱症,兒子有專注力失調問題,長期延期對其極不公平,無法接受更長時間押後,並提出先排一個審前覆核日期。

裁判官彭亮廷將案押後至7月31日作審前覆核。

裁判官彭亮廷將案押後至7月31日作審前覆核。

經商討,裁判官彭亮廷將案押後至7月31日作審前覆核,待控方審視海外證人親自出庭的必要性,再定下審期。

修訂控罪指,被告韓勝男,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罪,指他於2024年9月14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看似是「皇太后大學」的畢業證書、及一張學歷成績單,屬於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入境事務處處長及其人員接受該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以致對該人或其他人不利。

案件編號:STCC900029/2025

2025年有內地漢持逾千張「港幣五億元債券」到旺角銀行開戶,近期又有160億歐元匯款單提款、兌現100億美元支票及1億歐元支票事件。而早前再有56歲內地漢來港涉嫌用面值5億港元偽鈔存款被捕,案件星期五(5月29日)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新增一項交替控罪,另轉介至區域法院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6月18日於區院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柙。

56歲內地漢來港使用億元偽鈔支票,被控虛假文書等3罪

56歲內地漢來港使用億元偽鈔支票,被控虛假文書等3罪

被告陳家兵,持雙程證,報稱任職冷氣維修技工,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一項有意圖而管有虛假文書罪,及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的交替控罪。

「使用虛假文書罪」指他於2026年2月23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673號滙豐大廈,知道或相信一張由香港國際貨幣有限公司發行、面值港幣1億元的債券票據屬虛假仍加以使用,意圖誘使受害人接受該文書為真,並因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對受害人或其他人造成不利。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6月18日於區院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柙。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6月18日於區院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柙。

「有意圖而管有虛假文書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知道或相信由香港國際貨幣有限公司發行的一張由香港國際貨幣有限公司發行的債券票據面值5億元及2張面值各100萬元的紀念鈔票屬虛假,而保管或控制該等文書,意圖供本人或他人使用,以誘使他人接受為真文書並造成不利。

新增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為「有意圖而管有虛假文書」的交替控罪,指他於上述同日同地,知道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屬虛假,及知道或相信一張由香港國際貨幣有限公司發行的債券票據面值5億元及2張面值各100萬元的紀念鈔票屬虛假,在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保管控制該等文書。

案件編號:WKCC91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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