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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強制到激勵:世界各地投票花招知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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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強制到激勵:世界各地投票花招知多點

2025年10月23日 18:15 最後更新:18:36

作者:鍾賢

12月的立法會選舉熱哄哄,近日我跟朋友的聚會話題,亦離不開選舉,除了關注一眾議員動態,更關注今年選舉會否有機制新發展。

放眼世界,不少發達國家例如澳洲、新加坡、比利時及盧森堡等均實施強制投票,而有國家更將選舉包裝成大型嘉年華,以大抽獎提高投票吸引力。與其做隻井底之蛙,不如一看現今各地推進投票率的套路吧!

以罰款逼投

雖然有人豪言投票與否屬市民的選擇權,但原來全球共有26個國家實行強制投票,當中不少發達國家均採取這個措施,如澳洲、新加坡、泰國、比利時、希臘、巴西以及世上人均GDP最高的盧森堡。

自1924起,澳洲法例規定所有已登記選民必須於州及聯邦選舉,否則面臨20澳元(約100港元)的罰款。澳洲政府人員會在選舉當日記錄已投票選民的資料,於投票日後3個月內,向未有投票的合資格選民發出通知,要求未有投票的選民提供合理原因解釋為何無投票,例如疾病、旅遊及宗教原因,否則選民面臨罰款;若不理會罰款通知,最高更會面臨共172澳元(約870港元)罰款。

澳洲2025年的聯邦選舉投票率達9成,而根據國際民主及選舉協助研究所(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Democracy and Electoral Assistance)的資料,澳洲投票率排名於全球排名第11,成績顯而易見。就連澳洲這個5眼聯盟民主國家亦採納強制投票去推動投票率,試問強制投票何罪之有?

除了澳洲外,名列前茅的強制投票的發達國家亦有新加坡(全球第9)、比利時(全球第15)和盧森堡(全球第16),但三地鼓動投票方式各異--新加坡未有為拒絕投票設定罰款,但規定所有已登記選民必須投票,已登記選民若不投票就會被褫奪投票權及參選權;比利時市民必須於投票站出現,否則會被罰款40至80歐元;盧森堡亦有法例規定,若市民不投票則罰款100至250歐元。

此外,巴西亦規定18至70歲公民必須投票,否則罰款約5港元,但關鍵在於市民申請護照、入讀公立大學、成為公務員或向公立銀行借款前,必須出提交選民清償證書及證明無未付罰款。

投票先河

近年香港於票站實施電子投票,以簡易投票程序進行,其實世上在電子投票走在最前線的實非愛沙尼亞莫屬。早於2005年,愛沙尼亞已實施網上投票,容許所有選民(不論身處何地)在任何選舉以網上方式投票,大大便利選民投票,投票率亦達6成。現時,不少長者或殘疾人士或因行動不便,而放棄投票,倘若我們能研發可行合法的網上投票方法,不但節省票站運作成本,亦提升投票便利。

另外,為便及長者投票,加拿大早於2019年便為逾5300個安老或長期護理設施,設置流動票站,由政府上門向有需要長者,提供票站服務以便利投票,投票率同樣亦達6成。

美國:以獎金鼓勵投票

不過,說到最極致,不得不提金錢掛帥的「民主大國」美國。為了鼓動選民投票並支持特朗普,富商馬斯克2024年在多個搖擺州份向「簽署支持言論自由、攜帶武器權利請願書」的選民隨機提供100萬美元奬金,行動看似荒謬甚或違法,但足以為選舉製造話題搶眼球,成功為特朗普在搖擺州份,鼓動共和黨支持者投票。

各國出盡奇謀催谷投票率。

各國出盡奇謀催谷投票率。

說起來,投票何常不是一場大騷?選舉權得來不易,我們手上一票同等重要,與其被活用投票套路的其他地區看低我們,倒不如認真看待我們手上的選票,一同在12月7日投票,譜寫香港未來的新篇章!




維觀者言:鍾賢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作者:鍾賢

大火過後,一眾災民依然前路茫茫,有人憂心能否重返家園,亦有人要求重建或安排於鄰近的公屋。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委會會議無期,突然又傳出廉政公署拘捕業主立案法團新主席徐滿柑及舊主席鄧國權,難免令人質疑法團有否能力處理宏福苑龐大法律爭議。與其讓涉案人士主導法團,倒不如由政府充當白武士介入,以平治宏福苑亂局。

與其讓業主立案法團處理宏福苑亂局,倒不如由政府充當白武士介入。

與其讓業主立案法團處理宏福苑亂局,倒不如由政府充當白武士介入。

大火善後 實非普通人可應對

宏福苑涉及多名居民利益,現屆主席徐滿柑一再迴避有災民提出重建的哀鳴,僅僅表示冀以召開法團業主大會或問卷等方式蒐集各業主意願,但這種簡單處理豈能代表一眾災民?按情理,身為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的徐先生僅能「招呼」業主,而且徐先生自身亦剛遭逢大劫,我們又如何期望一介災民挽救大火殘局?

徐先生又提及,基於有業主於火災不幸去世,歡迎家屬代表出席周三晚的會議,惟又稱需時跟管理處確認家屬身份,另又提及原有會議場地已燒毁,故反建議居民以Facebook提問,名義上惠及身在不同臨時居所的災民,但最終徐先生也宣布,因應場地面績不足,而延後原定周三進行的會議。

火災善後、樓宇重建及賠償工程涉及跨部門協作,曾有居民以個人名義要求民政處派員出席周三會議以協助理解所涉法律爭議。以災民一人甚或業主立案法團之力,如何利用有限人脈及專業知識統整各大部門、平衡各方利益,亦成一大難題。

宏福苑善後工作涉多方面專業知識,不能由法團獨自承擔。

宏福苑善後工作涉多方面專業知識,不能由法團獨自承擔。

問題多多 法團責任受關注

網上充斥多個有關大火成因的推測,事實大概可歸納如下:一、8棟大樓同時進行維修實非常態;二、各層外牆充斥易燃發泡膠;三、有宏福苑前物管人員於電台大爆大樓火警鐘於維修期間關掉以「貪方便」;四、法團會議記錄顯示法團早於今年已知悉工程的消防系統存在嚴重漏洞,惟默許工程繼續,容許工程欠缺監督,對大樓嚴重消防風險視而不見…..一切一切,令人關注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責任。

面對大樓每天出現種種消防風險,徐先生靦腆地指現有棚網由上屆法團所簽訂的合約選取,選用物料由顧問公司全權負責;徐先生一再重申自己曾詢問工程顧問能否確保物料阻燃並獲對方保證防火,惟面對各層充斥易燃發泡膠,卻辯稱自己並非建築界人士,強調法團亦不清楚相關防火要求。

關注圍標議題的民主黨莊榮輝於2024年推舉徐先生擔任現屆法團主席,但來自「政黨機器」的莊榮輝一再強調巨額維修費「合理」,勸服居民接納現時3億維修工程;及後法團2025年3月一早知悉工程使用易燃發泡膠遮蔽窗門,惟「不清楚相關防火要求」的法團卻默許情況持續,遑論及後漠視保安員舉報全苑警鐘被關掉及工人吸煙情況……

前路茫茫,災民心力交瘁,一邊為生活奔波,另一邊又要跟進宏福苑業權及向各大政府部門求助;如今業主立案法團會議一再延期,決議維修合約議案未明,社會或政府應否動員專才特事特辦,匯集建築及法律精英,協助宏福苑居民應對法律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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