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大眾體驗廉政公署調查員的工作,廉署推出調查員工作體驗活動,安排參加者以調查員角色走入廉署,模擬調查嚴重貪污案件,參與模擬執法行動。
廉政公署推出模擬調查活動,讓公眾體驗調查員的工作。資料圖片
有關活動為時約3小時,參加活動的人士,會化身成為廉署調查員,廉署人員會先向他們分析「貪污」罪行,以及解說模擬舉報內容,及所須執行的「行動指令」。在廉署人員帶領下,參加者模擬調查案件,在廉署展覽廳內的電子設施尋找與案件相關的資料包括進行背景調查,進行埋伏行動,在嫌疑人交收賄款時,應付現場突發情況;同時在廉署大樓內特設的嫌疑人住所及辦公室模擬場境中,尋找協助破案的關鍵證物及證據等。
廉政公署的模擬調查工作活動費用全免。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每節活動中,公眾人士會分成2至3組,每組約10人合作「執行任務」,歡迎公眾人士組成團體報名參與,費用全免。廉署已為活動設立網頁,現已有未來3個月可供報名的日子。
新冠病毒社區檢測中心服務承辦商56歲時任男董事涉隱瞞利益衝突,把社區檢測中心日常運作服務合約,分判予他有份控制的公司及支付服務費共約1.2億元。涉案男董事被廉政公署起訴1項欺詐罪,案件星期五(1月1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2月26日作交付高等法院程序,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訊。
新冠社區檢測中心承辦商董事涉瞞利益衝突,分判1.2億元檢測合約予控制公司,押後2.26交付高院。
控方申請押後至4月再訊,以待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及有關涉案人士的處理方法。但辯方認為被告案情清晰,針對被告的控罪亦已確定,應盡快進行交付程序,建議法庭縮短押後時間。
張官聞言指,過往涉及多名被告的案件中,即便後續有其他涉案人士需與案件被告合併審訊,也無需等待所有相關人員及文件齊備後再統一安排。
張官遂將案件押後至2月26日作交付高等法院程序。被告續准以70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黃利寶,案發時任職香港分子病理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實驗室總監,被控1項欺詐罪。
被告黃利寶,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在其受僱於香港分子病理檢驗中心、且有責任就任何已有或潛在利益衝突作完整披露時,隱瞞或沒有披露自己在康研醫療有限公司的利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香港分子病理檢驗中心判授一項服務合約予康研,而導致康研獲得利益或香港分子病理檢驗中心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ESCC288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