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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騙房委會千萬置業貸款 集團主腦潛逃20年後返港被拘押 官押後5.14再訊

法庭事

涉騙房委會千萬置業貸款 集團主腦潛逃20年後返港被拘押 官押後5.14再訊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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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騙房委會千萬置業貸款 集團主腦潛逃20年後返港被拘押 官押後5.14再訊

2026年02月10日 14:32 最後更新:14:32

廉政公署2003年底偵破一個詐騙集團涉招攬多名人士,藉虛報傀儡申請人的職業及收入,詐騙房委會置業資助免息貸款共逾1,000萬元,以及3間銀行按揭貸款共逾500萬元,後落案起訴逾30人。涉案集團首腦自2004年棄保潛逃遭廉署通緝,早前返港被拘控。案件星期二(2月10日)在區域法院提訊,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5月14日再訊,被告續還柙。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被告蕭國標,65歲,被控4項串謀欺詐罪名,涉嫌與詐騙集團成員及36名傀儡申請人,串謀詐騙房委會向傀儡申請人批准其「置業貸款計劃」申請並發放免息貸款,涉款逾1,000萬元;另涉嫌與詐騙集團成員及其中10名傀儡申請人,分別詐騙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批准及發放按揭貸款,涉款共逾500萬元。

涉騙房委會千萬置業貸款,集團主腦潛逃20年後返港被拘押,官押後5月14日再訊

涉騙房委會千萬置業貸款,集團主腦潛逃20年後返港被拘押,官押後5月14日再訊

被告頭髮灰白,穿戴口罩及坐輪椅出庭。辯方申請押後案件,因原本負責案件的律師前期指示不清晰,他今才正式代表被告。但同時指後續無法代表,法援署將會重新委派律師。

法官高勁修向被告指出上述安排,被告表示明白及清楚。案件押後至5月14日再提訊,被告沒擔保申請,續還柙候訊。

案件編號:DCCC 918/2025

浸大學生會2成員涉嫌挪用公款於2023年至2024年間從學生會基金提取約75萬元,浸大學生會評議會核數時發現賬目可疑而揭發事件。2成員連同其中1人的28歲同居男友同被控1項串謀欺詐罪及1項交替盜竊罪,同居男友另被控3項洗黑錢罪。案件星期四(1月29日)於區域法院提堂,法官高勁修將案押後至4月28日再訊,3人續准保釋。

浸大學生會成員涉挪用公款近75萬元,被控串謀欺詐等5罪。

浸大學生會成員涉挪用公款近75萬元,被控串謀欺詐等5罪。

3名被告依次為21歲男學生陳俊暹、24歲女客戶服務員翁碧淇及28歲無業男朱棨燊,一同被控於2023年11月16日與2024年8月16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一同串謀詐騙莊佩賢,即不誠實而虛假地向莊佩賢表示其須向陳俊暹及/或翁碧淇及/或朱棨燊報銷某些款項,而誘使莊佩賢從以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名義開立的恒生銀行帳戶及以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名義開立的東亞銀行帳戶中,提取合共港幣749,457元;交替被控同日同地偷竊港幣749,457元,而上述物品為屬於他人的財產。

朱棨燊另被控於2023年5月17日與2024年7月30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財產,即1筆於眾安銀行帳戶內總額為港幣1,331,077.07元的款項、1筆於MOX銀行帳戶內總額為港幣1,647,494.6元的款項,及1筆於渣打銀行帳戶內總額為港幣669,193.31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上述財產。

法官遂將案押後至4月28日再訊。

法官遂將案押後至4月28日再訊。

首被告陳俊暹今由律師代表,次被告翁碧淇及第三被告朱棨燊則自行應訊。法庭向次被告和第三被告宣讀控罪,二人均表示明白。代表首被告一方申請押後案件,以便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次被告及第三被告正申請法律援助,同樣要求押後案件。

另控方提交針對第三被告的洗黑錢罪修訂控罪書,法官表示該修訂控罪將於下次處理。

法官遂將案押後至4月28日再訊,屆時將處理修訂控罪申請。各被告均獲准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編號:DCCC 9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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