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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賄賂機電署工程師取得工程合約 分判商董事否認提供利益罪 排期6.1開審

法庭事

涉賄賂機電署工程師取得工程合約 分判商董事否認提供利益罪 排期6.1開審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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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賄賂機電署工程師取得工程合約 分判商董事否認提供利益罪 排期6.1開審

2026年03月13日 17:15 最後更新:17:15

機電工程署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收取機電署分判商董事4萬元賄款,批出裝修工程合約,又與妻子在8年間洗黑錢及支出遠超於2人的收入水平。涉案分判商董事否認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星期五(3月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裁判官高偉雄將案訂於6月1日開審,預計審期12天。

庭上透露,辯方將爭議錄影會面和WhatsApp紀錄,會以特別事項處理。控辯雙方將傳召共21名證人;辯方表示除被告外,擬會傳召2名證人。控方則為5名監視證人申請屏風遮擋,以保護證人身份,獲法庭批准。法官將案訂於6月1日至6月16日審訊12天。

被告陳子榮。(灰白色外套)

被告陳子榮。(灰白色外套)

被告陳子榮(起訴時55歲,工程公司董事兼股東),被控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涉案日期介乎2012年1月6日至2019年2月27日之間。

案情指,陳子榮是美亞工程有限公司(美亞)、宏晉工程有限公司(宏晉)及三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三和)的董事兼股東。

2016年10月,機電署將改善飲水機工程外判予盈電工程有限公司,盈電再以620萬元分判予宏晉工程。2018年,政府場所建築設備及裝修工程外判予聯和承造有限公司,聯和再以7,800萬元分判予三和工程。

機電署。資料圖片

機電署。資料圖片

2019年1月,陳子榮從戶口提取4萬元現金並與謝聲德用膳。同日,謝聲德在裝修工程合約中批出3項工程,其中兩項分判予陳的三和工程,涉款175萬元。同年2月28日,謝聲德被廉署拘捕,其辦公室搜出4萬元現金,捆綁鈔票的橡筋上有陳子榮的DNA。

本案另外兩名被告為謝聲德(起訴時 57 歲,機電工程署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及其妻吳蔚珊(起訴時50 歲,臨床心理學家)。謝聲德早前承認控罪,被判監5年3個月,被充公380萬元;吳蔚珊則於2023年承認另案的欺詐罪,判囚2年半,關於本案仍未作判刑。

案件編號:ESCC 550/2022

26歲足球員朱偉鈞涉於3年前為協助友人逃避交通刑責及停牌處分,聯同30歲技術員陳寶南,替涉事司機蘇啟浚「頂包」。2人其後被廉政公署起訴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2人早前認罪,案件原訂星期四(6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8月17日判刑,兩名被告獲准以原條件保釋。

被告陳寶南。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陳寶南。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指,涉同一事件的蘇啟浚已被檢控,該案件押後至8月10日再提訊,以便辯方索取法律意見,若蘇啟浚不認罪,或會依賴本案2名被告朱偉鈞及陳寶南的證供。辯方申請押後案件,待兩人作供完畢後,讓法庭衡量減刑因素。

被告依次為朱偉鈞及陳寶南,他們被控於2023年11月1日至約2023年11月24日,與涉事司機蘇啟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向警方訛稱於2023年10月7日在太子道西與聯合道交界一輛車的司機為陳寶南。

張官批准案件押後至8月17日判刑,並批准兩名被告以原條件保釋。

張官批准案件押後至8月17日判刑,並批准兩名被告以原條件保釋。

案情指,朱偉鈞、陳寶南及一名涉案男子,均持有駕駛執照。在2023年10月7日,該男子在太子道西違例駕駛一輛私家車,包括違反交通燈號,警方向該男子發出提供司機身份通知書,惟案發時他已被扣11分,若再被扣分便會停牌,該男子其後透過朱認識陳。陳其後向警方表示他是當時的駕駛者,朱及陳其後獲得共5600元報酬。

案件編號:ESCC273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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