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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賄賂機電署工程師取得工程合約 分判商董事否認提供利益罪 排期6.1開審

法庭事

涉賄賂機電署工程師取得工程合約 分判商董事否認提供利益罪 排期6.1開審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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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賄賂機電署工程師取得工程合約 分判商董事否認提供利益罪 排期6.1開審

2026年03月13日 17:15 最後更新:17:15

機電工程署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收取機電署分判商董事4萬元賄款,批出裝修工程合約,又與妻子在8年間洗黑錢及支出遠超於2人的收入水平。涉案分判商董事否認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星期五(3月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裁判官高偉雄將案訂於6月1日開審,預計審期12天。

庭上透露,辯方將爭議錄影會面和WhatsApp紀錄,會以特別事項處理。控辯雙方將傳召共21名證人;辯方表示除被告外,擬會傳召2名證人。控方則為5名監視證人申請屏風遮擋,以保護證人身份,獲法庭批准。法官將案訂於6月1日至6月16日審訊12天。

被告陳子榮。(灰白色外套)

被告陳子榮。(灰白色外套)

被告陳子榮(起訴時55歲,工程公司董事兼股東),被控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涉案日期介乎2012年1月6日至2019年2月27日之間。

案情指,陳子榮是美亞工程有限公司(美亞)、宏晉工程有限公司(宏晉)及三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三和)的董事兼股東。

2016年10月,機電署將改善飲水機工程外判予盈電工程有限公司,盈電再以620萬元分判予宏晉工程。2018年,政府場所建築設備及裝修工程外判予聯和承造有限公司,聯和再以7,800萬元分判予三和工程。

機電署。資料圖片

機電署。資料圖片

2019年1月,陳子榮從戶口提取4萬元現金並與謝聲德用膳。同日,謝聲德在裝修工程合約中批出3項工程,其中兩項分判予陳的三和工程,涉款175萬元。同年2月28日,謝聲德被廉署拘捕,其辦公室搜出4萬元現金,捆綁鈔票的橡筋上有陳子榮的DNA。

本案另外兩名被告為謝聲德(起訴時 57 歲,機電工程署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及其妻吳蔚珊(起訴時50 歲,臨床心理學家)。謝聲德早前承認控罪,被判監5年3個月,被充公380萬元;吳蔚珊則於2023年承認另案的欺詐罪,判囚2年半,關於本案仍未作判刑。

案件編號:ESCC 550/2022

證監會30歲時任經理在職時涉分別向兩名友人洩露領展投資信託基金的供股機密資料,投資獲利共逾1100萬元。3人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2項控罪,另被起訴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等共12罪。案件星期二(8月18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檢視控方未採用的材料。法官嚴舜儀將案押後至11月3日再訊。

3名被告依次為梁譜軒(30歲,案發為證監會投資產品部經理,現報稱無業)、賴列偉(34歲,報稱醫院管理局註冊護士)、及張梓健(35歲,報稱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梁譜軒被控2項保密條文的情況下披露資料、2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2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1項洗黑錢罪;賴列偉被控1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及1項洗黑錢罪;張梓健被控1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及2項洗黑錢罪。

控罪稱,梁譜軒在2023年1月30日至2月在香港,身為擔任公職的人,即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經理,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作為,即向賴列偉和張梓健透露領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關的機密股價敏感資料,便利二人進行衍生工具交易。

法官嚴舜儀將案押後至11月3日再訊。

法官嚴舜儀將案押後至11月3日再訊。

梁另被控身為公職人員從二人接受分別225萬和約321萬元及一隻手錶報酬,以及在2023年至2024年1月期間,清洗犯罪得益約569萬元。賴列偉和張梓健則分別被控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梁向他們披露該敏感資料,和向梁提供金錢,作為梁作出上述作為的誘因或報酬;賴和張另涉及洗黑錢248萬及約321萬和一隻手錶。

案件編號:DCCC 161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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