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技大學時任講座教授劉紅斌於2025年收受友人4萬元賄款,協助一名學歷未達標的學生入讀環境健康碩士課程。劉其後再向2名負責入學申請的同事派共6000元利是,聲稱是「辛苦費」。被告早前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3罪。案件於星期四(5月2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指,被告在港多年,必然知道收受利益的行為是違法,斥被告的行為有損科大聲譽和香港形象,終判囚20周。
廉署。資料圖片
被告為63歲時任科大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劉紅斌,他被控1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2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同案次被告林珮玲的案件,則押後至6月24日再訊。
辯方今進一步求情表示,被告還柙期間的經歷,對其而言是前所未有的教訓,尤其以被告的背景,已深刻體驗牢獄之苦,具備明顯懲戒效果;被告樂意助廉政公署的教育活動喚起公眾關注。辯方強調,被告具真誠悔意,並具備社會教育價值,請法庭判處緩刑。
鍾官判刑時指,被告在港多年,擁有高學歷,更是知名大學的教授,理應清楚了解相關法律。鍾官續指,收受利益的行為性質嚴重,涉案人士沒得益是因廉署已介入,但被告已損害科大聲譽和香港形象,對收生系統造成不公。法庭考慮被告對其專業領域作出的貢獻,並願意協助廉署調查。法庭考慮其認罪及沒案底等因素,酌情減刑後,終判處監禁20周。
63歲時任科大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劉紅斌,收賄4萬助未達標學生入讀碩士課程,判囚20周。資料圖片
控罪指,劉紅斌身為公職人員,與林珮玲於2025年3月2日至同年5月12日一同串謀,使劉紅斌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林珮玲接受港幣4萬元,作為劉紅斌協助林正曦獲香港科技大學2025/2026學年理學碩士「環境健康及安全」課程取錄的誘因或報酬。
劉紅斌另被控於同年5月23日向兩名公職人員,即科大海洋科學系講師梁瑞宜及海洋科學系項目主任麥倩儀,分別提供5000元和1000元,作為協助或處理林正曦獲上述課程取錄的誘因或報酬。
案件編號:KTCC49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