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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科大教授收賄4萬助未達標學生入讀碩士課程 判囚20周 官斥有損科大聲譽

法庭事

時任科大教授收賄4萬助未達標學生入讀碩士課程 判囚20周 官斥有損科大聲譽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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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科大教授收賄4萬助未達標學生入讀碩士課程 判囚20周 官斥有損科大聲譽

2026年05月28日 14:26 最後更新:14:26

香港科技大學時任講座教授劉紅斌於2025年收受友人4萬元賄款,協助一名學歷未達標的學生入讀環境健康碩士課程。劉其後再向2名負責入學申請的同事派共6000元利是,聲稱是「辛苦費」。被告早前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3罪。案件於星期四(5月2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指,被告在港多年,必然知道收受利益的行為是違法,斥被告的行為有損科大聲譽和香港形象,終判囚20周。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被告為63歲時任科大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劉紅斌,他被控1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2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同案次被告林珮玲的案件,則押後至6月24日再訊。

辯方今進一步求情表示,被告還柙期間的經歷,對其而言是前所未有的教訓,尤其以被告的背景,已深刻體驗牢獄之苦,具備明顯懲戒效果;被告樂意助廉政公署的教育活動喚起公眾關注。辯方強調,被告具真誠悔意,並具備社會教育價值,請法庭判處緩刑。

鍾官判刑時指,被告在港多年,擁有高學歷,更是知名大學的教授,理應清楚了解相關法律。鍾官續指,收受利益的行為性質嚴重,涉案人士沒得益是因廉署已介入,但被告已損害科大聲譽和香港形象,對收生系統造成不公。法庭考慮被告對其專業領域作出的貢獻,並願意協助廉署調查。法庭考慮其認罪及沒案底等因素,酌情減刑後,終判處監禁20周。

63歲時任科大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劉紅斌,收賄4萬助未達標學生入讀碩士課程,判囚20周。資料圖片

63歲時任科大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劉紅斌,收賄4萬助未達標學生入讀碩士課程,判囚20周。資料圖片

控罪指,劉紅斌身為公職人員,與林珮玲於2025年3月2日至同年5月12日一同串謀,使劉紅斌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林珮玲接受港幣4萬元,作為劉紅斌協助林正曦獲香港科技大學2025/2026學年理學碩士「環境健康及安全」課程取錄的誘因或報酬。

劉紅斌另被控於同年5月23日向兩名公職人員,即科大海洋科學系講師梁瑞宜及海洋科學系項目主任麥倩儀,分別提供5000元和1000元,作為協助或處理林正曦獲上述課程取錄的誘因或報酬。

案件編號:KTCC492/2026

證監會30歲時任經理在職時涉分別向兩名友人洩露領展投資信託基金的供股機密資料,投資獲利共逾1100萬元。3人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2項控罪,另被起訴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等共12罪。案件星期二(26日)在區域法院提堂,控方再新增2項控罪,法官陳廣池將案押後至8月18日再訊。

證監會時任經理涉向2友人洩露領展供股獲利逾千萬,控方加控2罪

證監會時任經理涉向2友人洩露領展供股獲利逾千萬,控方加控2罪

3名被告依次為梁譜軒(30歲,案發為證監會投資產品部經理,現報稱無業)、賴列偉(34歲,報稱醫院管理局註冊護士)、及張梓健(35歲,報稱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

梁譜軒被控2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2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1項洗黑錢罪;賴列偉被控1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及1項洗黑錢罪;張梓健被控1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及2項洗黑錢罪。

3名被告依次為梁譜軒(左)、賴列偉(中)及張梓健(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3名被告依次為梁譜軒(左)、賴列偉(中)及張梓健(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罪稱,梁譜軒在2023年1月30日至2月在香港,身為擔任公職的人,即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經理,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作為,即向賴列偉和張梓健透露領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關的機密股價敏感資料,便利二人進行衍生工具交易。

梁另被控身為公職人員從二人接受分別225萬和約321萬元及一隻手錶報酬,以及在2023年至2024年1月期間,清洗犯罪得益約569萬元。賴列偉和張梓健則分別被控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梁向他們披露該敏感資料,和向梁提供金錢,作為梁作出上述作為的誘因或報酬;賴和張另涉及洗黑錢248萬及約321萬和一隻手錶。

案件編號:DCCC 161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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