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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程承辦商向物業投資公司職員行賄130萬元以獲合約 分別判囚15及14個月

法庭事

裝修工程承辦商向物業投資公司職員行賄130萬元以獲合約 分別判囚15及14個月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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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程承辦商向物業投資公司職員行賄130萬元以獲合約 分別判囚15及14個月

2026年06月12日 16:41 最後更新:16:41

物業投資公司前職員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被指從裝修工程承辦商收取賄款130萬,就物業裝修工程優待對方。投資公司前職員承認4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裝修工程承辦商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被裁定罪成,案件星期五(6月12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李慶年指出,廉潔社會是社會法治的基石,一旦被蠶食,社會便會淪落,公平競爭被削弱,兩名被告分別被判囚15及14個月。

被告麥詠竣,51歲,新聯益置業有限公司(新聯益)時任租務部高級物業主任,早前承認4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被告郭婉珊,47歲,律師,為被告麥詠竣妻子,被控5項洗黑錢罪;被告李勝根,76歲,藝霖裝飾公司(藝霖)獨資東主,被裁定4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罪成;而基於麥詠竣認罪,被告郭婉珊的控罪獲法庭撤銷。

裝修工程承辦商向物業投資公司職員行賄130萬元以獲合約

裝修工程承辦商向物業投資公司職員行賄130萬元以獲合約

李官引述被告背景及辯方求情指,被告麥詠竣,沒刑事定罪紀錄,在「新聯益」工作約14年,被告在審訊前認罪,因心急置業,未有衡量財政能力,在欠缺資金下犯案;被告李勝根,沒刑事定罪紀錄,需接受前列腺癌治療,辯方稱被告屬初犯,貪污行為未有影響施工質素,且同意大部分案情,節省法庭時間。

李官判刑時指,廉潔社會是社會法治基石,一旦被蠶食,社會便會淪落,公平競爭被削弱,在工程界不但對僱主及顧客造成損失,更有可能影響施工質素。本案案情反映二人業務往來頻繁,亦可左右公司的商業決定,利益衝突嚴重,其中被告麥詠竣更是「新聯益」管理人員,濫用職權,貪贓枉法,破壞「新聯益」對其信任及公司聲譽;被告李勝根配合麥的貪婪,最終事敗被捕,二人罪責相若。

李官續稱,被告麥詠竣違反誠信,惟正審前認罪,並全數交出款項,獲6個月刑期扣減,終判監15個月,充公90萬元;被告李勝根年事已高,考慮其患前列腺癌,審訊時節省法庭時間及公帑,經酌情扣減後,總刑期為14個月。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新聯益在香港擁有和管理多個單位作出租之用。案發時,麥詠竣負責安排及監督承辦商新聯益的物業進行裝修工程,以及在支付工程費用前核證工程已完成。於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期間,新聯益未有制訂內部採購程序,規定在選擇承辦商時須索取報價或進行招標,當時新聯益只向兩家承辦商判授裝修工程合約,其中由李勝根獨資擁有的「藝霖」,獲判授大部分裝修工程及支付費用共約2,600萬元。

負責安排及監督裝修工程予「藝霖」的麥詠竣,涉嫌於2022年4月至6月期間,先後從李勝根接受多筆賄款共130萬元,而李勝根則涉嫌藉行賄麥詠竣,換取對方於安排及監督裝修工程事宜中優待「藝霖」。

案件編號:DCCC 1018/2024

廉政公署星期一(6月8日)落案起訴一名元朗過渡性房屋項目紮鐵分判商「工頭」,涉嫌於五個月內向一名工人收賄共逾50000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聘。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陳港安,33歲,信豐工程有限公司(信豐工程)時任紮鐵「工頭」,被控七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他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三(6月1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粉嶺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粉嶺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發時信豐工程是元朗八鄉一個過渡性房屋項目的紮鐵分判商,被告為該地盤的「工頭」,負責招聘和監督紮鐵工人,以及向工人發放薪金支票。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共五個月期間,從一名受其監督的紮鐵工人接受七筆賄款共逾50000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信豐工程聘用。

信豐工程不容許員工就其事務或業務從他人接受利益。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涉嫌在涉案紮鐵工人入職後不久,便向對方索賄每日500元。該紮鐵工人日薪2,450元,他相信若不支付賄款便會失去工作,因而應被告要求支付賄款。

信豐工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發言人表示,廉署對貪污採取零容忍態度,建造業工人如被索賄以換取聘用,應即時拒絕並向廉署舉報。廉署24小時舉報貪污熱線:25 266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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