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銀行業界推行誠信管理制度,提升防貪能力,廉政公署推《銀行業誠信約章》。廉署表示,已獲得全數165間銀行參與,並推出宣傳片,展示廉署、金管局和業界三方提高誠信文化的決心並闡述未來的工作方向。
廉署防止貪污處處長李景文稱,亦會繼續向參與《誠信約章》的銀行提供支援,擴大《誠信約章》的國際影響力。
廉署防止貪污處處長李景文表示,廉署會繼續為業界提供防貪諮詢服務,亦會繼續向參與《誠信約章》的銀行提供支援,擴大《誠信約章》的國際影響力,並會透過金管局及銀行公會的網絡,把握機會在國際會議及峰會上推廣《誠信約章》。
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說,《銀行業誠信約章》提升銀行防貪打貪的能力。
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說,《銀行業誠信約章》提供完善平台讓廉署和銀行業界交流防範貪污方面的良好做法,提升銀行防貪打貪的能力。金管局會繼續支持廉署推動誠信文化,會於網站向公眾宣傳《誠信約章》,加強業界的誠信意識。
新冠病毒社區檢測中心服務承辦商56歲時任男董事涉隱瞞利益衝突,把社區檢測中心日常運作服務合約,分判予他有份控制的公司及支付服務費共約1.2億元。涉案男董事被廉政公署起訴1項欺詐罪,案件星期五(1月1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2月26日作交付高等法院程序,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訊。
新冠社區檢測中心承辦商董事涉瞞利益衝突,分判1.2億元檢測合約予控制公司,押後2.26交付高院。
控方申請押後至4月再訊,以待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及有關涉案人士的處理方法。但辯方認為被告案情清晰,針對被告的控罪亦已確定,應盡快進行交付程序,建議法庭縮短押後時間。
張官聞言指,過往涉及多名被告的案件中,即便後續有其他涉案人士需與案件被告合併審訊,也無需等待所有相關人員及文件齊備後再統一安排。
張官遂將案件押後至2月26日作交付高等法院程序。被告續准以70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黃利寶,案發時任職香港分子病理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實驗室總監,被控1項欺詐罪。
被告黃利寶,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在其受僱於香港分子病理檢驗中心、且有責任就任何已有或潛在利益衝突作完整披露時,隱瞞或沒有披露自己在康研醫療有限公司的利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香港分子病理檢驗中心判授一項服務合約予康研,而導致康研獲得利益或香港分子病理檢驗中心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ESCC288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