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30歲時任經理在職時涉嫌分別向兩名友人洩露領展投資信託基金的供股機密資料,投資獲利共逾1100萬元。3人原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2項控罪,遭控方新增控罪,包括起訴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等共12項,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星期二(11月4日)將案由東區裁判法院轉介至區域法院,排期於11月25日答辯,續准以原條件保釋候訊。
首被告梁譜軒 (左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申請新增控罪,修訂後三名被告共被控12項控罪,辯方沒有反對。控方準備完畢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辯方確認收到轉介文件。
第二被告賴列偉。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沒有反對擔保,3名被告續以20萬元現金保釋候訊,期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第三被告張梓健。巴士的報記者攝
3名被告依次為梁譜軒(30歲,報稱證監會投資產品部時任經理),賴列偉(34歲,報稱醫院管理局註冊護士),及張梓健(35歲,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
案件編號:ESCC 320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