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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時任經理涉向2友人洩露領展供股獲利逾千萬 轉介區院11.25答辯

法庭事

證監會時任經理涉向2友人洩露領展供股獲利逾千萬 轉介區院11.25答辯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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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時任經理涉向2友人洩露領展供股獲利逾千萬 轉介區院11.25答辯

2025年11月04日 19:18 最後更新:19:19

證監會30歲時任經理在職時涉嫌分別向兩名友人洩露領展投資信託基金的供股機密資料,投資獲利共逾1100萬元。3人原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2項控罪,遭控方新增控罪,包括起訴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等共12項,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星期二(11月4日)將案由東區裁判法院轉介至區域法院,排期於11月25日答辯,續准以原條件保釋候訊。

首被告梁譜軒 (左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首被告梁譜軒 (左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申請新增控罪,修訂後三名被告共被控12項控罪,辯方沒有反對。控方準備完畢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辯方確認收到轉介文件。

第二被告賴列偉。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二被告賴列偉。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沒有反對擔保,3名被告續以20萬元現金保釋候訊,期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第三被告張梓健。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三被告張梓健。巴士的報記者攝

3名被告依次為梁譜軒(30歲,報稱證監會投資產品部時任經理),賴列偉(34歲,報稱醫院管理局註冊護士),及張梓健(35歲,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

案件編號:ESCC 3204/2024

廉政公署星期二(3月3日)落案起訴一名消防隊目,控告他涉嫌訛稱父親罹患癌症,向四名職級高於他的同袍及一名友人借貸應急,詐騙及企圖詐騙多筆貸款共約25萬。案件星期二中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廉署早前接獲消防處轉介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黃千乘,36歲,消防處消防隊目,現已被停職,被控7項欺詐罪及3項企圖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

廉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星期二出庭應訊時沒有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21日再訊,他獲准保釋。

於2022年8月至2024年2月案發期間,被告涉嫌以父親罹患癌症或其他疾病為由,向三名消防總隊目、一名消防隊長及一名友人索取貸款,以支付父親的醫療及藥物費用。

七項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向五名事主訛稱需要支付患病父親的醫療費用,意圖詐騙而誘使五人向他提供七筆貸款共約17萬。

三項企圖欺詐罪則指,被告涉嫌以上述理由,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其中一名消防總隊目向他提供三筆貸款共八萬元,但被拒絕。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因為想借錢,所以虛構父親患病作為原因。消防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星期二由廉署人員司徒嘉文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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