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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振華為參與顛覆組織「香港議會」選舉 虛構遭迫害毆打劇情 高人:無所不用其極  

博客文章

黃振華為參與顛覆組織「香港議會」選舉 虛構遭迫害毆打劇情  高人:無所不用其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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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振華為參與顛覆組織「香港議會」選舉 虛構遭迫害毆打劇情 高人:無所不用其極  

2025年11月06日 14:00 最後更新:11月07日 09:26

警方國安處星期四(11月6日)於旺角區帶走指明「潛逃者」黃振華的母親到警署助查,黃母到上午約11時許獲准離開警署。

54歲的黃振華涉干犯《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香港議會」的人士包括袁弓夷、何良懋及錢寶芬等人,於今年7月25日被國安處懸紅20萬通緝,並於8月4日被刊憲列為「指明潛逃者」。

黃振華的母親今早到旺角警署助查。

黃振華的母親今早到旺角警署助查。

報稱運輸工人的黃振華,去年12月8日離港。消息指,黃振華於2019年黑暴期間活躍於前線,據悉是所謂「裝修隊」的成員,曾參與堵塞道路、打砸商舖、投擲磚頭及汽油彈。其後因惶恐東窗事發,畏罪潛逃至台灣。

至2025年初,黃振華在社交媒體宣布參選由「指明潛逃者」袁弓夷等人籌組的所謂「香港議會」選舉,並在當選後高調舉行「宣誓」儀式,就任所謂「香港議會議員」,揚言要「滅共」、推翻中央和香港政府,並提倡港獨。

在「香港議會」非法選舉期間,黃振華多次於社交媒體拉票,謊稱曾在台灣遭「兩名大陸人」跟蹤至荒野毆打。但其說法漏洞百出,本身無報警,又無目擊者,亦無音頻或影像紀錄、無醫療證明,並自稱憑對方衣著主觀判定為「大陸特工」,明顯反映其邏輯混亂、無法自洽,疑似刻意捏造「境外被迫害」的「劇情」,藉此煽動仇中情緒、塑造「被打壓者」人設,為其激進行動尋求合理化。

其實,早在青少年時期,黃振華便因涉襲擊罪而留有案底。隨着年齡漸長,其行為愈趨激進,曾參與2014年「非法佔中」及2016年「旺角暴亂」,持續作出激進違法行為、挑戰法治底線。

最終黃振華走向極端主義路線,逐步由街頭非法活動演變至參與主張「港獨」的組織,企圖顛覆國家政權,反映其長期缺乏守法意識,公然漠視法紀,最終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被列為「指明潛逃者」而遭通緝。

警方提醒,「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7年;而任何協助、資助或支持潛逃者的行為,同樣觸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一經定罪亦可被判囚 7年。

高人話,由青年時期已被灌輸錯誤政治思想,由非法佔中到旺角暴亂,至2019年反修例黑暴,變本加厲,黃振華是一個本地年青企圖走極端路線的明顯例子。潛逃海外後,更續加入顛覆組織,並為所謂「參選」而虛構遭跟蹤迫害的故事,儼如特務片編劇,無所不用其極。惟警方國安處對潛逃海外罪犯「雖遠必誅」,奉勸潛逃者盡快回港自首,勿再拖累家人。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國家移民管理局公布涉及港澳台人員往來及過境免簽口岸擴容的10項措施,當中有幾項特別惠及港澳居民,亦方便了長三角及京津冀等重要城市與港澳以至海外的人才交流。

其中,最值得關注,是自本周三(11月5日)起,在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的基礎上,在長三角、京津冀地區全域,以及全國所有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在這些區域工作的內地傑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衛健人才、法律人才以及其他人才,可憑人才主管部門、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等出具的有關人才證明,申請辦理有效期1至5年不等的多次往來香港或者澳門人才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30天。

自本周三起,在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的基礎上,在長三角、京津冀地區全域,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的多次簽注政策。

自本周三起,在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的基礎上,在長三角、京津冀地區全域,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的多次簽注政策。

這項政策,相信配合了特區政府將11月1日起擴大「為來港參與指定界別短期活動的訪客提供入境便利計劃」,讓更多非本地人才,以訪客身分來港參與指定短期活動,而無須申請工作簽證或進入許可,而政府早前公布由現時的12個指定界別,增多5個新界別,即共17個界別,並擴大7個原有界別涵蓋的認可機構。

他們便可獲政府認可的機構向界別內相關的非本地人才發邀請信,每次來港可在不超過連續14個曆日期間,參與指定短期活動,並可就此收取報酬。

換言之,若由於內地方便仍須申請簽證,故若現時連內地相關地區人才,都可申請辦理有效期多次往來港澳簽注,可謂完全「打通任督二脈」,絕對方便重要地區的人才交流和營商,更進一步促進了香港發揮「超級聯繫人」的角色。

另一項促進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生產要素高效跨境流動,亦是方便在合作區科研院所、科技創新企業等機構工作的內地人才,可獲簽發3年多次有效往來港澳,這對香港的新興、初創企業經常進出合作區的企業機構員工,提供快捷通關便利,也是一項支援人才交通的重要舉措。

11月5日起,在部分與港澳台通航通行口岸,包括深圳灣口岸、皇崗、羅湖、蓮塘、福田、文錦渡,港珠澳大橋等口岸實施「刷臉」的智能通關。

11月5日起,在部分與港澳台通航通行口岸,包括深圳灣口岸、皇崗、羅湖、蓮塘、福田、文錦渡,港珠澳大橋等口岸實施「刷臉」的智能通關。

另外,由11月5日起,在部分與港澳台通航通行口岸,包括深圳灣口岸、皇崗、羅湖、蓮塘、福田、文錦渡,港珠澳大橋等口岸實施「刷臉」的智能通關。凡年滿14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多次有效逗留、探親、商務、人才等赴港澳簽注的內地居民,以及持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港澳居民、持5年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台灣居民,同意採集核驗面相、指紋後,可選擇在有關口岸的智能快捷通道,以人臉識別通行。

有商會反映,不少在內地經商或工作的港人,不時會途經深圳再回港,如要憑證件過關或要較長時間,若能以面容識別技術通關可於10多秒完成相關程序,尤其過時過節人多過關,如果「擦臉」就能通行,真是節省不少時間,就算攜帶行李過關,都唔使擔心啦。

橫琴口岸的「智能通關」。

橫琴口岸的「智能通關」。

而增加廣東省廣州琶洲客運港、橫琴、港珠澳大橋、中山港、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等5個口岸為240小時過境免簽政策入境口岸;為持探親簽注往來港澳地區的內地居民在港澳地區續辦同類型探親簽注提供便利等,其實都是方便人才往來港澳的相關舉措。

高人話,國家移民管理局的新措施,充分發揮內地與港澳出入境部門的聯繫協作機制,合作促進人員交流,以出入境管理的便捷化來實現全國甚至外來人才的「互聯互通」,免簽口岸愈來愈多,再加上智能通關等體驗不斷升級,都體現了國家更走向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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