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於11月9及10在區內展開代號「火炬」執法行動,打擊危險駕駛及超速駕駛。
警方圖片
行動中,警方共拘捕4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25歲至37歲,涉嫌「超速駕駛」、「危險駕駛」、「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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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警方發現一輛私家車以接近時速170公里於將軍澳隧道公路上行駛,該路段車輛限速為70公里,完全無視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十二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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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過去的星期日(3月29日)下午約1時50分,有市民在屯門法院附近拍下片段,顯示一名幼童坐在私家車前座司機大腿上,並手持軚盤轉動超過一分鐘,未有其他安全措施,似乎正在上緊「駕駛課」。
網上流傳小童坐在私家車右邊駕駛座手控軚盤的片段。屯門友FB專頁短片截圖
新界北總區交通調查組經主動調查後,星期二(3月30日)上午在大埔區拘捕一名22歲姓林本地男子,他涉嫌「危險駕駛」正被扣留調查。警方強調,危險駕駛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網上流傳小童坐在私家車右邊駕駛座手控軚盤的片段。屯門友FB專頁短片截圖
警方呼籲,「危險駕駛」是嚴重的交通罪行,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此外,幼童在道路上坐在司機大腿上沒有扣上安全帶,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可能令幼童受到嚴重身體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