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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Botox針命案93歲患認知障礙名醫 被裁定誤殺罪成 官判無條件釋放 惟要求辯方向死者家屬道歉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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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Botox針命案93歲患認知障礙名醫 被裁定誤殺罪成 官判無條件釋放 惟要求辯方向死者家屬道歉

2025年11月12日 12:37 最後更新:12:44

2018年11月本港首宗肉毒桿菌針(Botox)命案,52歲投資銀行女高層張淑玲在一間醫務診所注射「Botox針」後死亡,涉案主診醫生李宏邦被控一項誤殺罪,4男3女陪審團今年9月15日一致裁定李宏邦不適合答辯,經20日審訊,10月23日裁定被告有做出誤殺罪中行為。案件星期三(11月12日)在高院判刑,辯方交代社會福利調查報告指被告有失智症及嚴重認知障礙症,不建議判處監護令,法官郭啟安按例判處無條件釋放。

名醫李宏邦2018年為52歲投資銀行女高層注射肉毒桿菌針(Botox)時,因混合使用4種藥物將死者過度鎮靜,最終致其昏迷不治。巴士的報記者攝

名醫李宏邦2018年為52歲投資銀行女高層注射肉毒桿菌針(Botox)時,因混合使用4種藥物將死者過度鎮靜,最終致其昏迷不治。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官表示,即使他同意陪審團裁決李不適合答辯,但公義也應給予死者家屬,在沒懲罰的情況下,法庭要求辯方正式致歉。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表示,他代表被告向死者家屬致以真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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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醫李宏邦2018年為52歲投資銀行女高層注射肉毒桿菌針(Botox)時,因混合使用4種藥物將死者過度鎮靜,最終致其昏迷不治。巴士的報記者攝

名醫李宏邦2018年為52歲投資銀行女高層注射肉毒桿菌針(Botox)時,因混合使用4種藥物將死者過度鎮靜,最終致其昏迷不治。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李宏邦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李宏邦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郭啟安今日於高等法院判處被告李宏邦無條件釋放。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郭啟安今日於高等法院判處被告李宏邦無條件釋放。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宏邦在妻子攙扶下步出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宏邦在妻子攙扶下步出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宏邦乘車離開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宏邦乘車離開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李宏邦今在庭上緊閉眼睛,進出法庭均由妻子及兒子攙扶陪同。

代表李宏邦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表示,社會福利調查報告不建議判處被告監護令,請求法庭判處無條件釋放被告。

代表李宏邦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李宏邦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官判刑時指,驗屍確認死者死於支氣管肺炎,其血液內驗出鎮靜藥物Propofol(異丙酚)和Midazolam(咪達唑侖)、及止痛藥Lignocaine(里格卡因)和Pethidine(配西汀)等藥物。法醫認為這4種藥物的不良反應引致過度鎮靜,死者亦出現缺氧性腦損傷。

郭官引述控方專家證供,指李宏邦在為死者進行鎮靜治療前未有檢查她禁食狀態,所處方的多種藥物亦增加抑制呼吸的風險,而在出現呼吸困難時他亦未提供氧氣或鎮靜劑拮抗劑。

法官郭啟安今日於高等法院判處被告李宏邦無條件釋放。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郭啟安今日於高等法院判處被告李宏邦無條件釋放。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官指,最關鍵的是,被告向警察及醫護人員隱瞞用藥資訊,被告背叛了死者對他作爲一名醫生以及作爲一名朋友的信任。

郭官續指,被告曾於於2003年涉及為七旬婦抽脂致死事件,71歲的婦人接受麻醉藥注射後昏迷不治,醫務委員會於2009年裁定李宏邦醫生專業失德,罰停牌5個月,事件對被告應是一個嚴重警告和警示,但他沒從中吸取教訓,沒有改進,而是繼續犯同樣的錯誤,奪走另外一條生命。

李宏邦在妻子攙扶下步出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宏邦在妻子攙扶下步出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官提到,他的行爲,直接導致事主不必要的死亡,但社會福利調查報告不建議判處監護令,感化官曾前往被告寓所探訪,被告現主要由妻子和兒子照顧,另有家傭協助,家庭財政穩健,不需外來介入,因此監護令無必要,而醫院令則不切實際,故唯一選項是無條件釋放。郭官最終按例判處無條件釋放被告李宏邦。

李宏邦乘車離開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宏邦乘車離開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李宏邦,現年93歲,被控一項誤殺罪,指他於2018年11月12日,在香港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張淑玲(52歲),他作為張的醫生,對她負有謹慎責任,但他在沒有為她的安全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疏忽導致張的死亡。

案件編號:HCCC137/2022

聯邦檢察官周二表示,一名拖船船長因邁阿密一宗致命撞船事故被起訴,該事故導致一個帆船營的三名女童喪生。

根據佛羅里達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U.S. Attorney’s Office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Florida)的聲明,46歲的邁阿密居民尤西爾·洛佩斯·因蘇亞(Yusiel Lopez Insua)面臨7月撞船事故中的海員誤殺罪指控。

檔案圖片:2022年5月9日,從邁阿密比斯坎灣望向邁阿密河口的高樓大廈。(美聯社圖片/Lynne Sladky) AP圖片

檔案圖片:2022年5月9日,從邁阿密比斯坎灣望向邁阿密河口的高樓大廈。(美聯社圖片/Lynne Sladky) AP圖片

該辦公室指出,事發時拖船在比斯坎灣推動一艘載滿建築廢料的駁船,因蘇亞的視線受阻。辦公室又指,拖船駛經邁阿密與邁阿密海灘之間的水域時,亦沒有安排瞭望員。

聲明稱,事發時帆船載有一名輔導員及五名女童,帆船在駁船航道上停滯,因蘇亞在撞船前未有察覺。美國海岸防衛隊(U.S. Coast Guard)表示,女童年齡介乎7至13歲,輔導員則為19歲。

該辦公室表示,輔導員和兩名女童被拖入駁船底部,但成功逃脫。其餘三名女童則被困在殘骸中溺斃。

佛羅里達南區聯邦檢察官傑森·雷丁·奎諾內斯(Jason Reding Quiñones)在聲明中表示:「我們的心與在這場悲劇中失去孩子的家庭同在。這項資訊指控我們水域上發生了本可避免的生命損失,包括未能遵守基本海事安全規則,以及在撞船時或接近撞船時使用手機。」

根據法證審查,撞船前後因蘇亞的手機亦曾上網。

若罪成,因蘇亞將面臨最高10年聯邦監禁。

邁阿密戴德縣公設辯護人辦公室(Miami-Dade Public Defender’s Office)及佛羅里達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未有即時回應有關因蘇亞是否已聘請律師的查詢。

美國海岸防衛隊表示,其中四名兒童被緊急送往醫院,一名7歲女童和一名13歲女童證實死亡。數日後,海岸防衛隊稱,一名曾情況危殆的10歲女童亦告不治。

涉事帆船沉沒於比斯坎灣的駁船下方,該處有多個小島,包括遍布豪宅的星島(Star Island)。

邁阿密遊艇會(Miami Yacht Club)表示,這些兒童當時正參與夏令營的最後一周活動。

根據海岸防衛隊的統計數據,2024年全美休閒船隻事故造成逾550宗死亡個案,但其中只有43宗是由船隻相撞引起。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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