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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立法會選舉|內地港人選委歡迎增鄰近邊境投票站 呼籲新安排下選民踴躍回港投票

政事

2025立法會選舉|內地港人選委歡迎增鄰近邊境投票站 呼籲新安排下選民踴躍回港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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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立法會選舉|內地港人選委歡迎增鄰近邊境投票站 呼籲新安排下選民踴躍回港投票

2025年11月15日 10:32 最後更新:10:35

特區政府在立法會選舉臨近前宣佈增加鄰近邊境投票站,從原先的一個上水投票站增加到一共3個,包括港珠大橋香港口岸及香港國際機場。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對於任何便利內地港人投票的安排,包括黃炳逢、馮國佑、王東明、宋東、陳賢翰、黃有權、張鵬、張立的一眾內地港人選委都表示歡迎,並大力呼籲所有內地港人盡量安排好自己的時間及行程,在12月7日(週日)選舉當天在港投票。他們都認為新措施有助當天回港選民選擇最好的回港投票路徑,也顯示對內地港人及從外地趕返投票的選民甚為重視。此外,特區政府延長了投票時間,增加了回港投票的靈活性,有利於大家行使投票權,特別是因為交通或其他原因要很晚或很早才能在港投票的市民。

香港內地經貿協會會長黃炳逢

香港內地經貿協會會長黃炳逢

長時間一直在爭取內地港人投票便利的香港內地經貿協會會長黃炳逢表示,幾十萬在內地工作、居住、學習及經常往返內地的港人,統稱內地港人,他們熟悉國情、心繫香港,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中堅分子,雖然因為各種原因,當中有一些還沒有登記為選民,但已登記為選民的為數不少。他稱「一票都不能少,希望大家無論如何也想辦法騰出時間回港投票」。他希望特區政府繼續考慮其他過去曾建議的各種內地港人投票便利措施。他又指,在完善選舉制度後,內地港人在選委會有一定的代表性,大家必須珍惜機會,通過選舉依法參與特區的管治,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述各選委提醒內地港人如果要到其中一個鄰近邊境的特別投票站投票,必須及時預先登記,以將其投票地點由原屬票站改往相關的鄰近邊境投票站,截止日期為投票日前5日,方可在選舉當天在指定票站投票,登記詳情將上傳至選舉專用網頁。而這次選舉的投票時間亦會提早一小時至當日早上7時半開始,並延遲至晚上11時半結束,即一共16小時。

無業青年去年選舉前於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天橋,損壞兩張選舉海報,被控刑事毀壞罪,被捕後解釋因一時貪玩犯案。青年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案件原定於星期三(1月28日)判刑,辯方表示,因被告發高燒、頭暈未能出庭,申請押後1星期,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4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被告今早發高燒、頭暈未能出庭,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4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被告今早發高燒、頭暈未能出庭,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2月4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23歲被告毛志傑,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11月19日,在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的天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兩張海報,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辯方早前求情指,當日被告與母親前往老人院探望父親的途中,經過案發地點,目睹海報,因一時貪玩及「手多搣咗」海報的一個「角仔」,被撕掉的海報邊角僅屬「手指咁大」,並沒印文字,被告並非將全張海報撕走,海報仍完整地貼在案發地。

案情指,涉案兩張海報尺寸為29厘米乘42厘米,印有字句「投入選舉 共創未來 立法會換屆選舉 Join the Election Together We Create the Future Legislative Council General Election」。2025年11月22日早上,警員巡邏時發現上述海報遭撕毀,之後翻查閉路電視顯示,被告於案發日傍晚6時54分至57分期間徒手撕毀涉案海報。

23歲被告毛志傑,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23歲被告毛志傑,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另一警員同日晚上於棕櫚街調查時,發現被告的外貌及衣着,與閉路電視畫面中的通緝對象相似,遂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撕毀海報,原因為「for fun(好玩)」。

案件編號:WKCC534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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