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首10個月接獲55宗有關旅遊保險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少25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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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列出3宗投訴個案,提醒市民留意保單條款。第一宗是投訴人9月到加拿大旅遊,旅程完結後依時返抵香港,但寄艙行李被遺留在溫哥華機場,航空公司安排將行李翌日直接運抵投訴人住所,整體時間延誤約31小時。投訴人發現保單條款指行李延誤每6小時可獲賠償,於是向保險公司申請索償,但對方回覆指,回程航班的行李延誤不屬保障範圍,拒絕賠償,投訴人向消委會投訴。保險公司指不保事項中,列明受保人抵港後產生的任何損失,均不屬「行李延誤」的範圍內,個案最終未能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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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宗投訴個案,投訴人到歐洲多國自由行,向保險公司購買一份全球保障的旅遊保險,但其中一程由意大利返英國的航班,因為工業行動取消,投訴人於是另買機票繼續行程,但當中亦造成延誤。投訴人向保險公司索償不果,對方回覆解釋,雖然航班因為工業行動延誤屬保障範圍,但只適用於旅程開始前的已預訂航班,投訴人途中再買的機票,不符合賠償條件,經調停後保險公司同意向投訴人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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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宗個案涉及投訴人到日本自駕遊,途中因為大風雪一度被困山區,最終行程縮短。投訴人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道路緊急救援服務費用和一晚住宿,合共10萬日圓,但獲通知自駕遊不屬公共交通工具,亦沒有車票等,因此索償不屬旅程延誤的保障範圍。
消委會提醒市民,不同情況下,消費者與保險公司對保障範圍的理解,存在分歧,特別是自駕遊或涉及多國長途旅程,更易出現誤解,建議消費者應仔細比較不同保險計劃,亦建議業界考慮改善銷售版面設計,使消費者更易明白。
消委會測試19款可調校長度的行山杖,發現兩款行山杖分別在預防受困設計表現,以及抗拉脫能力表現「不太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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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於今年6月至7月期間,從市面購買了19款價錢由180元至1790元不等,可調校長度、聲稱最長使用長度在135厘米或以下的行山杖。11款採用直身手柄,當中有5款以一對的形式售賣,6款以單一支形式售賣; 另外8款則採用T形手柄。消委會參考德國行山杖標準,測試內容主要針對行山杖的物理性能,包括整體長度及間隙度、防受困設計、手柄及腕帶、桿身及鎖緊系統、杖頭硬度及砂礫排漏等,19款行山杖表面狀況良好,沒有尖銳角和銳利邊,或可能造成傷害的粗糙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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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受困設計方面,設計必須確保在使用過程中被困着時,須能夠以140牛頓或以下的力 量將樣本的擋沙碟向上拉過一個65 毫米闊的罅隙。測試發現「Camp Backcountry Carbon 2.0 Trekking Pole -Yellow (pair)」的擋沙碟需要205牛頓力量才能通過罅隙,高於標準限值,表現「不太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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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手柄測試,標準要求從桿身向上拉脫手柄的力量必須達300牛頓或以上,惟其中1款樣本惟「VR Traveler T920906 TK SKY 95(3Y)」僅需149牛頓力量就可拉脫手柄,抗拉脫能力「不太理想」,此外該款手柄有部分邊緣的圓弧位置半徑少於2毫米,使用時或會較不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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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5款行山杖整體表現不錯,分別是Dynafit超輕碳纖維登山杖、Leki Makalu Lite、Silva Trekking Pole aluminum Z-fold、iPower Telescopic Trekking Pole、Mont-bell Alpine Carbon Pole Anti Shock。當中最貴的是Dynafit超輕碳纖維登山杖,一對要$1,790,而最平是iPower Telescopic Trekking Pole,一支$199,以同樣一對價錢比較,價錢相差4.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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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建議,消費者選購行山杖時要先了解自身需要,例如若需背負較重的行李,應選用可承受相應重量的行山杖,在選購直柄行山杖時,應在平地站立,以手握着行山杖的手柄,桿身垂直,桿頭向下貼着地面,然後調校桿長度,直至上臂和前臂之間的手肘位形成90度角,便是適合的使用長度。若打算使用雙杖,選購時便應同款購買一對,會較易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