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去年至今年1月,共接獲15宗與植髮及生髮服務有關的投訴,當中涉及質疑生髮療程誇大效果宣傳、頭皮發炎及人工髮絲脫落等問題。
消委會《選擇》月刊。
消費者委員會每年接獲約 100 宗關於植髮、生髮、頭髮及頭皮護理等服務的投訴個案,包括出現質疑生髮療程誇大效果宣傳、頭皮發炎及人工髮絲脫落問題等,牽涉金額不菲。消委會呼籲,因此考慮購買療程時應評估自身經濟與時間成本,並管理自身期望。
消委會
消委會表示,一般而言,植髮及涉及注射的程序屬醫療程序,商戶應遵從香港法例,安排本地註冊醫生施行所有醫療程序,而消費者亦應主動查詢療程有否涉及相關程序,以及服務提供者是否具備專業資格。在推銷療程時,消委會呼籲業界切勿作出不能兌現的承諾,應清楚明確地交代療程見效時間、影響成效的因素等詳情,助消費者作出知情選擇;在完成療程後,應妥善跟進消費者的情況,關心他們的恢復進度,並按其需要安排跟進療程。消委會亦提醒消費者,需明白育髮療程效果難以立竿見影,各種療程或需長時間跟進,因此考慮購買療程時應評估自身經濟與時間成本,並管理自身期望,及不宜輕信標榜「真實客人頭皮狀況例證」或名人推介的宣傳,與倚賴職員的口頭承諾。消費者亦需注意「免費試做療程」等優惠或屬招徠手段,決定享用前應認真考慮自身需要,避免因小失大。
消委會接獲的其中一宗投訴指,消費者以17萬元購買植入2000條人工髮絲的植髮療程,職員聲稱效果可維持約6至8年。但療程後,消費者的植髮區域出現紅腫、發炎及頭皮生瘡等,事後公司確認是頭皮發炎但未有積極跟進,消費者植入的人工髮絲僅1年後已接近全部脫落。
另一宗個案,投訴人以共8萬8千元購買生髮及激光療程,公司以生髮療程「一次見效」作招徠。但投訴人在接受首次生髮注射後,頭皮持續出血,頭髮濃密度亦未見明顯增加,投訴人申請退款,公司以不保證療程成效為由拒絕,個案已轉介衞生署跟進。
消委會表示,植髮及涉及注射的程序屬意料程序,商戶應安排本地註冊醫生施行所有醫療程序,推銷時應明確交代療程見效時間、影響成效的因素等,切勿作出不能兌現的承諾。完成療程後,亦應妥善跟進消費者的恢復進度。
消費者委員會測試 40 款樣本的化學安全及檢視其標籤資料,結果顯示整體成分安全水平較消委會於 2018 年的同類檢測有明顯改善,但仍發現有 2 款樣本檢出已被歐盟禁用的香料致敏物質鈴蘭醛(BMHCA),1 款樣本檢出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
消費者委員會測試 40 款樣本的化學安全及檢視其標籤資料,結果顯示整體成分安全水平較消委會於 2018 年的同類檢測有明顯改善。消委會圖片
測試涵蓋 40 款香水樣本,包括 9 款古龍水(Eau de Cologne)、21 款淡香精(Eau de Parfum)及 10 款淡香水(Eau de Toilette),樣本購自百貨公司、化妝品店、品牌專門店及網上平台。每瓶或每支售價由$129 至$2,850;若按包裝標示容量換算,每 10 毫升售價介乎$13 至$371。測試參考歐盟《化妝品條例》及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相關要求,檢視項目包括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人造麝香和香料致敏物質,並檢視樣本的標籤資料。
未有檢出 7 種禁用塑化劑
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在香水製作中廣泛被用作定香劑,以提升香味持久度與穩定性,惟長期或過量暴露可能影響健康。測試結果顯示,全部樣本均沒有檢出歐盟或內地禁止使用的 7 種塑化劑。
消費者委員會測試 40 款樣本的化學安全及檢視其標籤資料,結果顯示整體成分安全水平較消委會於 2018 年的同類檢測有明顯改善。消委會圖片
DEP 亦是常見用於香水產品的塑化劑,但由於暫時未有足夠數據證明其對健康的影響,歐盟及內地均未就化妝品中的 DEP 訂定上限,是次有 1 款樣本檢出 DEP(濃度為 0.64%),與消委會於 2018 年首次測試香水的結果比較,當時 55 款樣本中有 11 款檢出 DEP,濃度介乎 0.00086%至 1.1%,反映業界已逐步改善產品配方,整體表現理想。沒檢出 3 種禁用人造麝香 倡業界更新產品標示增透明度
香水常添加麝香作基調,而成本較低的人造麝香近年更為常見。是次測試中,全部樣本均未有檢出歐盟《化妝品條例》禁用的傘花麝香、西藏麝香及葵子麝香,但有 2 款樣本檢出酮麝香(濃度為 0.04%及 0.12%)及 2 款檢出吐納麝香(濃度為 0.09%及 0.06%),濃度均符合歐盟上限要求。此外,有 17 款樣本檢出佳樂麝香,濃度由 0.05%至 1.20%。根據歐盟最新規定,現有的駐留類化妝品若含有多於 0.001%的佳樂麝香,須於 2028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現有產品的標示更新,而新產品在 2026 年 7 月 31 日或之後推出市面均須符合此標示要求。惟目前只有 1 款有在成分列表作標示。消委會建議業界依照相關規例的時限更新標示,使消費者能更清晰地掌握產品的成分。
消費者委員會測試 40 款樣本的化學安全及檢視其標籤資料,結果顯示整體成分安全水平較消委會於 2018 年的同類檢測有明顯改善。消委會圖片
香料致敏物檢出情況改善 惟 2 款檢出歐盟禁用鈴蘭醛
香 料 是 導 致 過 敏 性 接 觸 性 皮 膚 炎 最 常 見 的 致 敏 原 之 一 , 其 中 鈴 蘭 醛(BMHCA)是已確知的接觸性致敏物,同時屬第 1B 類生殖毒性物質。於消委會 2018 年的香水測試,有 26 款樣本檢出鈴蘭醛。隨着歐盟於 2022 年在化妝品中全面禁用鈴蘭醛,是次測試僅有 2 款樣本檢出鈴蘭醛(濃度分別為 0.047%及 0.25%),整體情況有所改善。建議婦女若計劃或正值懷孕,或哺乳期間,使用含有該成份的香水時,要特別注意其不良影響。
僅 1 款沒檢出香料致敏物質 2 款不符歐盟標示規定
在檢視香料致敏物質的種類及總量方面,40 款樣本中,39 款均檢出 1 至10 種,其中 3 款樣本檢出 10 種,另 1 款樣本檢出 9 種。近年有海外研究指出,多種過敏原同時存在可能產生「雞尾酒效應」,顯著增加消費者的健康風險。濃度方面,有 4 款樣本的香料致敏物質總量超過 5%(介乎 5.597%至9.749%),或會增加皮膚過敏或呼吸道不適的風險。此外,有 2 款檢出香料致敏物質超過 0.001%的樣本未有在成分列表標示部分或全部被檢出的香料致敏物質,未能符合歐盟相關要求。消委會建議業界持續改良配方,及積極改善成分列表增加透明度,以協助消費者作出知情選擇。
部分標示欠清晰 需加強成分及警示資訊助知情選擇
消委會檢視各樣本的瓶身、說明書和包裝紙盒後亦發現,有 2 款樣本未有以中文或英文列出詳細成分列表,一般消費者未必能知悉當中的主要成分,尤其影響濕疹或曾對香料或防腐劑過敏人士選購適合的產品。此外,有 20 款均沒有標示生產日期、有效日期或開封後使用期等資料;20 款沒有以中文及/或英文列出與使用安全相關的警告字句。消委會促請供應商改善標籤資料,確保樣本清楚列出完整成分、使用期限及警示資訊,以保障消費者安全。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在使用香水時,宜先領取心儀香水產品的樣本試用,以評估前、中、後調是否合心意;噴香水時應與身體保持距離,避免噴向臉部及眼睛;皮膚敏感的人士,如有需要,可考慮將香水噴於衣物上,但需留意衣物的顏色及物料是否合適;觀察噴灑後皮膚會否出現泛紅、瘙癢或乾燥等不良反應;若不良反應出現,建議考慮停用;而濕疹患者接觸含致敏成分的香水產品後,皮膚狀況可能惡化;計劃懷孕、孕婦、哺乳期婦女及家中有嬰幼兒的家庭,亦建議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