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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書蘭:四川 台灣 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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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書蘭:四川 台灣 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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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書蘭:四川 台灣 父親

2025年11月17日 17:40 最後更新:17:55

有朋友曾好奇地問,你的簡歷寫的是江蘇人,為什麼你又說是四川人呢?為什麼你的四川話講得這麼溜?而我一般的解釋是,台灣上世紀五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中,四川話幾乎是外省人的第二語言,因為抗日戰爭時,大部分的人都躲進了四川,四川話成為外江人必學的語言,即使甫到台灣,他們仍習慣以四川話交談(如余光中伉儷)。而真正的原因是,一位四川國軍把我撫養長大直到15歲。

爸爸,你17歲那年出川,從此再也沒有回川。在炮火連天中跟著部隊打仗,在中國疆土的版圖上,除了內蒙古、西藏你沒去打過仗,其他的省份你都綁著綁腿、扛著步槍日曬風沙行軍走遍,你曾在森林在河邊在老百姓的屋簷下打地鋪,曾吃過伴著樹葉或樹皮的米飯,曾經螞蝗爬滿你的後背,曾經在一次戰役後與一位日本軍官在荒山野嶺中正面交鋒,你們短兵相接,你從腰間拔出了刺刀,有句說話︰“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在烽火漫天顛沛流離之下你輾轉到了台灣。

因為戰火頻仍,你不幸失去生育能力。你曾說,當雙手捧著才出生100天的我時,內心是無比的激盪,“我有女兒了!我當父親了!”當下你做出一個人生最重要的決定,就是從軍中退役,專心一意地在台灣把我撫養長大。

繈褓中的廖書蘭穿著新衣帶著新帽坐在台北新公園長凳上。

繈褓中的廖書蘭穿著新衣帶著新帽坐在台北新公園長凳上。

你那一口四川話和母親的貴州話是我開口學講話的母語,這也讓我回到內地,可用四川話和貴州話與當地人無邊界地聊天,這是我浪跡地球超過半個世紀,仍不會忘記的母語。

第一次來到與你出生的遂寧這麼接近的綿陽,我能想像,你曾經在這塊土地上,走過跑過笑過哭過。是那個大時代,把少年的你推上戰場,跟著大部隊到台灣。我知道,你沒有一天不想念家鄉,特別在過年過節的時候,你總是跟我說︰“丫頭,四川是天府之國,家鄉有多美好!”我自幼耳濡目染下,對四川的山水、四川的物產、四川的鄉情,充滿嚮往。

你是一位百分之一百的好父親,你把人性的美善發揮得淋漓盡致。當我第一次拿到身份證,是你告訴我,身份證的號碼我要背下來,會跟我一輩子。我換牙的年齡,你嚴肅地告訴我,要如何保護好一排牙齒,你說女孩子一口潔白牙齒是非常重要。你說過去行軍打仗,每個軍人的口袋裡,都有一瓶雲南白藥,特別是那一粒小紅丸,必要時能救命。

每當吃完晚飯,媽媽要我洗碗前,你會大聲地說︰“丫頭,陪我看電影去!”我也大聲地回應︰“好啊!”爸爸的大手牽著我的小手一起去看電影,當年于素秋、曹達華、蕭芳芳、陳寶珠的武俠電影,我們兩父女全部看過。

雖然我不是他們的骨肉,但一樣有舐犢親情。

雖然我不是他們的骨肉,但一樣有舐犢親情。

有一年的中秋節,我們住在台北郊區的山上,爸爸發我的脾氣,一口月餅都不吃,因為我向他抱怨,今年衹有你買的一盒月餅,往年有好多叔叔伯伯到我們家來送的月餅,吃都吃不完,他生氣地說,那麼這一盒全部給你吃。那一年中秋節的夜晚,月亮高高掛在樹梢,月餅和茶擺在桌上,我吃了一口月餅,覺得心中難受,這感覺跟隨我至今。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時事評論員:陳嘉瑜

近日,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就個別在港外國新聞機構涉及宏福苑火災及香港立法會選舉的不實報導進行約談,並在官網發佈相關消息,獲得社會各界廣泛理解與支持。然而,香港記者協會隨後發表所謂聲明,妄稱此舉旨在「影響外媒報導」、「缺乏事實依據」,並誣指約談「製造寒蟬效應」「百害而無一利」。此類言論不僅曲解法律、漠視事實,更混淆視聽,必須予以澄清駁斥。

一、公署約談體現依法履職擔當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五十四條,駐港國安公署有責任會同外交部駐港公署和特區政府,對外國和國際組織駐港機構、新聞機構等依法加強管理並提供服務。此次約談正是公署履行法定職責、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具體體現,完全合法合規。

二、選舉前夕約談是防範風險之必要舉措

國家安全之核心是政權安全,立法會選舉是香港特區政權建設的重要環節。近期,個別外媒持續散佈唱衰選舉、煽動抵制的不實言論,甚至在火災救援期間借題發揮,企圖製造社會對立。公署在選舉前夕依法約談相關機構,旨在及時糾正偏差、防範風險,保障選舉平穩有序進行,這正是「勿謂言之不預」的負責任體現。

三、「三個希望」是法律與專業的雙重要求

公署在約談中明確提出希望有關外媒:秉持職業操守,客觀公正報導;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規定;自我珍重,好自為之,不可觸碰法律紅線。這「三個希望」符合國際社會對新聞行業的基本規範,是對媒體依法開展工作的善意提醒,也是對其正當權益的真正保護。將合理合法的規範要求污名化為「製造寒蟬效應」,恰恰暴露了一些人對「新聞自由」的錯誤理解——任何自由都不是無限度的,必須在法律框架和專業操守內行使。

四、未列舉具體事例不等於指控無據

公署基於日常監管與輿情研判,對已形成不良影響的虛假資訊和炒作抹黑進行整體警示,是常見的行政溝通與規範方式。約談並非司法程式,而是預防性、提醒式的履職行為。參與約談的媒體均未公開否認相關事實,香港記協卻單方面斷言公署「缺乏事實依據」,其自身又能否拿出證據證明所有外媒的相關報導均屬真實客觀?這種將未提供具體事例等同於「缺乏事實依據的指控」是典型的偷換概念,以「指控無據」為由否定監管正當性的邏輯,本身站不住腳。

五、否定依法監管才是真正損害香港利益

香港社會曾深受不實資訊與煽動言論之害,諸如「爆眼女」「太子站打死人」等謠言一度撕裂社會、擾亂秩序、助推暴亂。今天,駐港國安公署依法採取預防性措施,正是為了不讓歷史重演,確保香港在災後救援、選舉等重要事務上不被謠言和惡意炒作干擾。若放任不實資訊氾濫、監管缺位,才是對新聞行業公信力、社會秩序乃至香港國際形象的真正損害。香港記協所謂「百害而無一利」的論斷,不僅漠視法治精神,更與廣大市民期盼香港穩定和諧的共同願望背道而馳。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記協在聲明開篇特意呼籲市民投票,試圖將依法約談曲解為「影響投票意向」,其措辭用心值得警惕。這種政治化的操作非但不能提升其聲明的正當性,反而折射出該組織在職業倫理與法律認知上的偏差,以及政治道德的虛偽。

新聞工作者固然享有依法採訪報導的權利,但也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與社會義務。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履職,是對國家安全和香港整體利益的高度負責,也是對真正專業、客觀、公正的新聞事業的有力支持。有關行業協會應客觀理性看待法律賦予的監管職責,摒棄偏見,引導業界恪守真實、客觀、公正的原則,共同維護香港法治環境和繁榮穩定,這才是「百利而無一害」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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