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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日報》與黎智英案的深度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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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日報》與黎智英案的深度關聯

2026年02月15日 20:52 最後更新:21:03

近期,黎智英因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被判處監禁20年,引發了國際社會關注。外界多聚焦於黎智英本人及其創辦的《蘋果日報》,相對較少系統檢視另一家國際媒體——《華爾街日報》——在此案中的角色。梳理該報近一年來的公開報道與評論可以發現,涉黎智英內容多達數十篇,其中相當比例並非單純新聞報道,而是直接表達立場的社評與評論文章,其數量和持續性明顯高於其他主流西方媒體。細究之下,背後千絲萬縷的利益與人事關聯,或可解釋這份「超常關注」的由來。

在長達855頁的法庭判決書中,「華爾街日報」字眼出現40余次。黎智英本人亦在供述中承認,他與《華爾街日報》部分人員「關係非常親密」。判決書揭示的事實與後續事態發展,至少勾勒出三層關聯:

其一,人事網絡成為「勾連潤滑劑」。為黎智英與境外勢力牽線搭橋的關鍵人物中,不乏具有《華爾街日報》背景的人士。例如,黎的舊識瑪麗·基塞爾(Mary Kissel)與馬特·波廷格(Matt Pottinger)均曾是該報社論撰稿人,二人後來進入美國政府核心決策圈。在「修例風波」爆發的2019年,前者為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的助理,後者擔任美國國家安全副顧問。而曾提前向黎助手馬克·西蒙透露美國將不再承認香港特殊地位信息的美國國務院官員戴維·費斯(David Feith),亦曾供職於《華爾街日報》。這些人脈網絡,無疑為黎智英順利接觸蓬佩奧、時任副總統彭斯等美國高層政要提供了重要渠道。

其二,輿論平台充當「思想策源地」。判決書指出,美國前副防長保羅·沃夫維茲於2019年6月提議黎智英在《華爾街日報》等媒體發表文章,以引發白宮對香港事務的關注。該文章的具體寫作建議,則來自黎的教父比爾·麥格恩(Bill McGurn)——他既是《華爾街日報》編委會成員,也曾擔任喬治·W·布什總統的首席演講稿撰寫人。這篇2019年8月由黎發給麥格恩的成稿,明確提出「必須對抗中國,而非綏靖」,並希望美方對中國內地及香港官員子女實施簽證制裁、在國際場合批評中國宗教政策、設立國會專門委員會「監督北京遵守基本法」。此文奠定了黎後續一系列言論(如發表的文章、社交發帖、在線直播)的基調,可視為其對外宣傳的綱領性文件。其後,黎繼續在該報刊發文章。2020年2月25日獲告知,其2月19日發表在該報的《中國的穩定假象》一文受到彭斯及其高級幕僚青睞,彭斯期待盡快見到黎,並就當年立法會選舉的泛民「初選」問題等進行討論。如果說《蘋果日報》是黎智英在香港的「內宣」工具,那麼《華爾街日報》則是其奉迎美西方國家、尋求支持的「外宣」平台。這種內外分工,並非偶發,而是從一開始就具有明顯策略性。

其三,被捕後發動「輿論營救」。黎智英被拘捕及判刑後,《華爾街日報》表現出異乎尋常的「聲援」姿態。該報不僅持續報道案件進展,更頻繁通過社評和觀點文章,對香港司法制度和案件本身作出價值判斷。這些評論很少正面回應判決書所列舉的事實與證據,卻往往採用高度概括乃至情緒化的表述方式,將刑事判決等同於「政治迫害」,將案件置於「新聞自由」「人權危機」的宏大敘事之中。例如其社評標題將「監禁20年」刻意寫為「判處死刑」,並多次使用「虐待」「折磨」「容不下」等煽動性字眼指控中國政府。考慮到麥格恩在該報的特殊地位及其與黎的教父子關係,有理由相信多數社評由其主導或操刀。此類操作雖以「新聞自由」「人權」為名,實質上更似圍繞特定人際與政治關係的營救行動,旨在維護其長期培植的美西方在港代理人。

綜上來看,《華爾街日報》對黎智英案的高度關注和投入,並非基於單純的新聞專業主義或抽象的價值捍衛,而是植根於深厚的人事交集、長期的思想塑造以及明確的利益關聯,帶有既定的政治目的。釐清這層淵源,便不難理解為何該報在屢遭香港特區政府與外交部駐港公署點名批評後,仍持續進行偏頗失真報道評論。公眾在閱讀該報有關文章時,有必要穿透其「捍衛自由」的話語表象,審視其背後具體的政治與人際網絡運作,看清其與黎智英的深度關聯,及在黎勾結外部勢力中的特殊角色。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陳嘉瑜

香港特區高等法院2月9日宣判,黎智英因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被判監禁20年。長期挺黎的《華爾街日報》立馬刊發《黎智英被判處死刑》的評論文章。且不說其標題的誤導性,引起筆者注意的是內文提到有5名美國國會議員已提名黎智英角逐2026年的諾貝爾和平獎,文章稱,「沒有人比他更配得上這個獎項」。

在筆者的觀察中,美國國會議員並非首次為黎智英爭取諾貝爾和平獎,但年年提名皆以失敗告終,卻仍樂此不疲。這種「鍥而不捨」的姿態引人深思:黎智英究竟有何價值,值得他們如此「執著」?

懷著巨大的好奇心,筆者翻查了有關提名的出處——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網站,卻發現了一個讓人啼笑皆非的結果:「尊貴的」美國國會議員們根本就沒有認真對待過黎智英!所謂給黎智英爭取諾貝爾和平獎,不過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國際笑話!為什麼這樣說呢?

首先,提名內容年復一年毫無新意。在通常不到200字的介紹中,美國國會議員對黎智英的描述始終停留在《蘋果日報》創辦人、「批評政府」等空乏詞語上,2023年的48字介紹甚至僅為「黃毛小子」黃之鋒的一半。今年略增加了「全球非暴力抵抗集權主義的象徵」或「通過自由媒體維護和平、民主、法治」幾句空洞的吹捧,但行文一如既往地潦草敷衍,彷彿只是為完成某項任務而勉強為之。這種應付了事的態度,與其說是對黎智英的「聲援」,不如說是一場政治表演和例牌動作。

其次,提名聯署人數寥寥,且來來回回都是那幾個人。美國國會共有500多名議員,但參與提名黎智英的僅有2至5人。以2024年為例,僅Christopher H. Smith和Jeffrey A. Merkley兩人聯名,其他年份也多是如James P. McGovern、John Moolenaar等長期持反華立場的政客。更諷刺的是,只要提名名單中有一名民主黨議員和一名共和黨議員,這些政客便敢宣稱此舉代表美國國會的「跨黨派共識」。這種將個別人士的共謀包裝成多數人意見的手法,無疑是對民主程序的嘲諷。

最關鍵的是,提名時間屢次刻意錯過諾貝爾和平獎提名截止日期。根據諾貝爾和平獎提名規則,每年的1月31日為提名當年候選人的截止日。作為資深政客,這些有頭有臉的國會議員不應該不知道這項規則。然而筆者翻查發現,除了2024年以外,美國國會議員全都是在當年截止日期之後對黎作出提名(例如,2023年的提名日期是2月2日,2026年的提名日期是2月4日)。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意味著有關提名根本不符合角逐當年獎項的資格。這種明知故犯的「遲到提名」,讓人不得不懷疑到底這些政客是真心為黎智英「爭取榮譽」,還是借提名之名行干涉中國內政之實。

這場年復一年上演的提名鬧劇暴露了美西方某些勢力對華策略的虛偽性與無力感。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門檻極低,大學校長、多學科教授均可參與,但即便如此,黎智英的提名仍被如此草率對待。這不禁讓人質疑:若美西方政客連一項象徵性的獎項都不願認真運作,又何談為其公開施壓「釋放黎智英」?美西方的支持恐怕就僅僅體現在「聲援」上而已。黎智英及「撈黎」勢力若仍幻想靠外部勢力脫罪,無異於痴人說夢。該醒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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