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逾千消防員通宵達旦撲救五級火 消防處副處長:「我哋從未放棄過」

博客文章

逾千消防員通宵達旦撲救五級火 消防處副處長:「我哋從未放棄過」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逾千消防員通宵達旦撲救五級火 消防處副處長:「我哋從未放棄過」

2025年11月27日 16:24 最後更新:16:37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至今導致至少55人死亡,包括一名消防員殉職,逾200人失聯。消防處動用11條滅火喉、出動26隊搜救隊、304架消防及救援車,並派出逾1250多名消防人員協助灌救,但至今大火燃燒逾24小時,仍未完全救熄。消防處副處長(公眾安全及機構策略)黃嘉榮說:「到呢一刻我哋從未放棄過,即使每一刻都會遇到突如其來的挑戰和危險。」 

消防處副處長(公眾安全及機構策略)黃嘉榮(中)說:「到呢一刻我哋從未放棄過,即使遇到突如其來的挑戰和危險。」 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處副處長(公眾安全及機構策略)黃嘉榮(中)說:「到呢一刻我哋從未放棄過,即使遇到突如其來的挑戰和危險。」 巴士的報記者攝

面對前所未有的艱巨任務,除了不幸殉職的入職9年的37歲何偉豪,亦有8名消防員受傷,有消防總隊目左腳受傷,也有消防員因熱衰竭需送院,同袍即使穿著了「黃金戰衣」,但仍全身熏黑。

今早長時間救火的消防員準備換更。巴士的報記者攝

今早長時間救火的消防員準備換更。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嘉榮坦言,「火場溫度極高,但消防員仍逐層推進,逐層破門而入,是有難度,大廈有倒冧危機,但我們盡力對付每一個挑戰。」今(27日)早上11時現場確實傳來一絲喜訊,消防在其中一座大廈的31樓成功救出一名男性長者。

現場大批消防員準備「換更」。巴士的報記者攝

現場大批消防員準備「換更」。巴士的報記者攝

 逾千消防及救護員疲於奔命拯救災場生命,同一時間,消防處管理層亦要不斷評估現場救援人員面對的難度和風險,盡力保障同袍的安全。

消防員在檢查及交接裝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消防員在檢查及交接裝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今晨近10時,在宏福苑火災現場,但見大批已通宵達旦撲火、穿著被熏黑防護衣的消防員,拖着疲乏身驅準備換班;據知,有不少消防員緊急待命,取消休假準備走上火場協助救援。

大批通宵達旦撲火、穿著被熏黑防護衣的消防員準備換更。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批通宵達旦撲火、穿著被熏黑防護衣的消防員準備換更。巴士的報記者攝

翻查資料,1964年本港首次發出五級警報至今,曾發生46宗最少達到五級的大火。而消防處成立以來,共35名消防員因工殉職,其中18人於火警中犧牲。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消防處動用304架消防及救援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消防處動用304架消防及救援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對上一次消防員因火警意外殉職,是2016年牛頭角道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四級大火,當時火警歷時108小時,2名消防員殉職,包括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消防隊目許志傑。

2010年3月8日,長沙灣麗昌工廠大廈四級大火,動員逾百消防員灌救,一名消防隊目楊俊傑進入火場約20分鐘後失聯,搜救人員發現他時已被倒塌天花及鐵板壓住下半身,身處高溫火場近兩小時,送院後證實不治。

而對上一次五級火,是發生於2008年8月10日,旺角嘉禾大廈大火釀成4死55傷,2名消防員蕭永方及陳兆龍,因氧氣樽氣量不足,吸入濃煙,英勇殉職。  

而香港有紀錄以來最嚴重的火災發生在1948年,當時一座五層倉庫的地面爆炸,倉庫內存放著「危險品」,奪去176條生命。

根據資料,香港的火警級別制度在1964年制定,按火災的不同情況共分六大級別,除一至五級外還有災難級,而每個級別都有相應的防火裝備。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警方國安處24日拉咗一男一女,據悉被捕男子是葵涌廣場黃店「鳩戟」東主。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協助罪犯」罪及「管有危險藥物」罪。

涉案男子涉嫌於2020年10月至2025年10月期間,多次透過「鳩戟」的社交媒體平台發布具煽動性貼文,包括煽動敵對中央政權、號召武裝革命的片段、倡議港人成立「海外臨時政府」,並展示帶有「港獨」意味的旗幟及標語。警方亦於被捕男女位於葵涌區的住所搜獲懷疑毒品大麻。

Ariel留意到,今次被捕男子還涉嫌「協助罪犯」。據了解,警方早前調查另一宗「煽惑他人參與暴動」案件時發現,今次被捕男子以日薪方式聘請「煽暴案」被捕的吳子樂,於該店擔任「一日店長」數天,並向他支薪約10萬元。

由於有關薪酬水平明顯過高,極不尋常,警方懷疑有人借短期聘請作幌子,向吳子樂提供大額資金,助其持續從事違法及危害國安的活動,於是作出今次拘捕行動。

另有消息指,昨日另一九龍城區食店「嚐樂」東主,亦懷疑涉案被警方帶走調查。

網上資料顯示,涉事兩店均標榜「黃色經濟圈」立場,並多次推出「一日店長」活動,聘請涉「黑暴」及國安案件「手足」。

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7年監禁,若具煽動意圖而勾結境外勢力作出該些行為,則可判處最高10年監禁。另外,「協助罪犯」最高亦可被判處10年監禁。

高人話,2019年政治狂熱退潮,但仍潛藏暗湧,標榜自己係「黃店」發布煽動貼文、組織「一日店長」呢類活動,就不單為反中亂港勢力提供宣傳平台,更令社會分化,性質極為嚴重。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