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物管主任承認詐騙私人屋苑法團維修保養工程費67萬元被判監一年

法庭事

物管主任承認詐騙私人屋苑法團維修保養工程費67萬元被判監一年
法庭事

法庭事

物管主任承認詐騙私人屋苑法團維修保養工程費67萬元被判監一年

2025年12月04日 19:54 最後更新:21:04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物業管理公司物業主任以欺詐手段隱瞞利益衝突,獲取一個屋苑多項小型維修保養工程,涉及工程費用共約67萬元。涉案物業主任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判囚一年。

71歲被告是港深聯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前物業主任,承認兩項欺詐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指案情嚴重,被告行為違反誠信,於涉案屋苑擔任重要職位,卻以權謀私,詐騙該屋苑業主立案法團以獲取工程合約。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港深在案發時為筲箕灣私人屋苑新成中心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被告受僱於港深,並被派駐新成中心協助業主立案法團處理採購事宜及監督工程承辦商。港深要求員工書面申報與承辦商的利益衝突。

案情透露,被告向新成中心法團隱瞞他是新世代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重要控制人,誘使法團向新世代批出節能照明系統安裝服務合約,並向新世代支付服務費共逾29萬元;被告又向新成中心法團隱瞞他在坤記工程公司擁有財務利益,誘使法團就27項小型維修保養工程向坤記批出服務合約,並向坤記支付工程費用共約38萬元,但廉署調查發現,這兩間公司均由被告成立。

一名47歲男子涉嫌在周二參加商用車輛駕駛考試期間,以600元人民幣行賄考牌主任,以圖獲取及格成績,同日被廉署拘捕。他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周四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展四周支付港幣6萬元予中介公司報名參加商用車輛駕駛考試,若不合格要再付港幣8000元安排補考,懷疑被告認為考試時犯了嚴重錯誤,應不能通過考試,於是向考牌主任提供現金賄款,考牌主任無接受賄款,並在考試結束後隨即向運輸署匯報。廉署接獲運輸署轉介貪污投訴,同日下午當場拘捕被告。

運輸署。運輸署FB圖片

運輸署。運輸署FB圖片

運輸署回應,不評論個別個案,會繼續配合廉署調查,有需要時提供協助。署方重申,一直致力維持公平、公正及廉潔的駕駛考試制度,並定期為前線職員包括考牌主任提供防貪訓練。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