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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不遵從屋字署拆除天台搭建物清拆令 罰款18萬6千多元

法庭事

業主不遵從屋字署拆除天台搭建物清拆令 罰款18萬6千多元
法庭事

法庭事

業主不遵從屋字署拆除天台搭建物清拆令 罰款18萬6千多元

2025年12月10日 11:23 最後更新:15:27

​一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的清拆令,9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合共186400元,當中36000多元屬就罪行持續日數所判的罰款。

屋宇署。資料圖片

屋宇署。資料圖片

個䅁涉及觀塘鴻圖道一幢工業大廈天台上的搭建物,面積約750平方米。該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根據條例向業主發出清拆令。該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遭屋宇署檢控。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屋宇署發言人說,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

一名36歲男子涉嫌冒認宏福苑居民領取社福機構援助金,被暫控一項欺詐罪、兩項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及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案件星期五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本月5日接獲一名大埔火災災民報案,懷疑有人於11月29日至12月2日以其住所單位登記災民證,領取社福機構援助金。警方調查相信,該名被捕男子在11月29日以屬於他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登記成為災民,並在獲得災民證後向合共3間社福機構騙取及企圖騙取共1萬8千元的援助金。該身份證明文件相信由被捕人於6月一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中獲得。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星期三在大埔區進行拘捕行動,警員在被捕男子身上搜獲一張懷疑屬於他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一張災民證,以及起回5千元援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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