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日出康城業主涉拆主力牆 控辯爭議被告是否知悉拆除結構牆 押後12.29裁決

法庭事

日出康城業主涉拆主力牆 控辯爭議被告是否知悉拆除結構牆 押後12.29裁決
法庭事

法庭事

日出康城業主涉拆主力牆 控辯爭議被告是否知悉拆除結構牆 押後12.29裁決

2025年12月10日 17:30 最後更新:17:30

將軍澳日出康城首都某單位業主及設計師,涉擅自拆除部分主力牆,在牆上開一個寬約1米和高2米的洞及安裝門,遭屋宇署票控。業主否認明知未經批准及同意進行建築工程等兩項傳票罪,案件星期三(12月10日)於觀塘裁判法院結案陳詞。控辯雙方爭議被告是否知悉拆除結構牆,裁判官劉淑嫻將案押後至12月29日裁決。

被告辜晉豪,被票控1項明知未經批准及同意進行建築工程罪,及1項進行工程、而工程進行方式相當可能導致有人受傷或財產損毁的危險罪。

日出康城業主涉拆主力牆,控辯爭議被告是否知悉拆除結構牆。(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日出康城業主涉拆主力牆,控辯爭議被告是否知悉拆除結構牆。(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今沒到庭,控辯雙方均採納書面陳詞。控方認為在法律層面上,主要證明被告是知道建造的方式,知道要拆除結構牆,有絕對責任,但毋須證明拆除主力牆後相當可能構成的危險狀況。辯方亦認同,法庭需考慮被告是否有絕對責任,在事實層面上爭議被告是否知道拆除的牆就是結構牆。裁判官劉淑嫻將案件押後至12月29日裁決。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涉事單位前業主於2022年10月31日把單位賣給被告,當時該單位涉案結構牆並不存在洞口,而日出康城首都客務處在同年11月1日收到該單位的室內裝修申請,申請表上有被告作為業主的簽名。

2023年5月29日、6月1日及6月3日,屋宇署人員到該單位視察,發現客廳與睡房之間有200毫米厚的結構牆被拆除以安裝門,洞口約1米寬和2米高、洞口所有鋼筋被移除。

裁判官劉淑嫻將案押後至12月29日裁決。

裁判官劉淑嫻將案押後至12月29日裁決。

屋宇署在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4日期間,從沒收到任何有關該單位的加建或改建申請,上述拆除或改造結構牆的工程未有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和同意。

專家意見指,涉案結構牆洞口削弱結構牆及減低其承擔荷載能力,導致結構危險,已危害到該結構牆的完整性,使其不足以支承上層荷載,而該洞口是以不安全的方式建造,如果不採取補救措施,由於荷載超出承擔能力,會令該結構牆損毀,並導致樓宇其他結構損毀,而逐步倒塌。

屋宇署的傳票指,有人提出告發,指辜晉豪於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5月27日期間,作為與日出康城首都6座某室拆除部分結構牆建築工程直接有關的處所擁有人,授權進行該工程,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受傷或財產損毁的危險;及明知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同意,而在上址展開或進行該工程。

涉事設計師黎俊傑及承建商遠域企劃有限公司早前認罪,分別罰款6萬元及20萬元。

案件編號:KTS11159、11160/2024

美聯物業將軍澳天晉匯分行表示,新近促成日出康城晉海的二手成交,買家以593萬元購入一個477實呎戶,原業主持貨約7年,損手逾「2球」離場。

上述成交的單位為日出康城晉海3b座中低層D室,實用面積約477平方呎,屬2房間隔。買家以593萬元承接單位自住,實用呎價約12,432元。

參考成交資料,原業主於2018年6月以827.6萬元購入上述物業,持貨約7年,是次轉手帳蝕約234.6萬元,或28.3%。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