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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從屋宇署僭建物清拆令 大角咀兩業主被判罰13萬3千多元

法庭事

不遵從屋宇署僭建物清拆令 大角咀兩業主被判罰13萬3千多元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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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從屋宇署僭建物清拆令 大角咀兩業主被判罰13萬3千多元

2025年12月11日 12:47 最後更新:13:40

兩名共同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星期三(12月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合共133250元,當中近11萬元屬就罪行持續日數所判的罰款。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個䅁涉及大角咀福全街一幢商住大廈天台上的搭建物,面積約20平方米,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根據條例向業主發出清拆令。他們沒有履行清拆令,遭屋宇署檢控。

屋宇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屋宇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屋宇署發言人,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

警方星期一(5月4曰)在屯門區拘捕一名28歲男子,他涉嫌與2020年10月6日一宗在尖沙咀發生的謀殺及傷人案有關,當年一名36歲男子死亡。被捕男子已被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今日(5月6日)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被捕男子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被捕男子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8人今判刑 5人已獲釋

就上述案件,警方於2020年10月至2022年11月期間,已先後拘捕12名男子及1名女子,當中8名男子已各被控告相關罪名,高等法院今日(5月6日)會就案件判刑。另外被捕的4名男子及1名女子,經調查後已獲無條件釋放。

警方就6年前尖沙咀一宗謀殺及傷人案再拘一名男子。

警方就6年前尖沙咀一宗謀殺及傷人案再拘一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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