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元朗一商住大廈業主不遵從清拆令 遭判罰款約23萬

社會事

元朗一商住大廈業主不遵從清拆令 遭判罰款約23萬
社會事

社會事

元朗一商住大廈業主不遵從清拆令 遭判罰款約23萬

2026年01月05日 11:39 最後更新:12:11

元朗一座商住大廈的3名共同業主由於不遵從屋宇署的清拆令,上星期五(1月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合共約23萬元,當中超過22萬元屬就罪行持續的日數所判的罰款。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有關個案涉及元朗褔德街一座商住大廈天井,一個面積約7平方米的搭建物及一個金屬架,以及外牆附建,面積約3平方米的伸建物、3個金屬架及2個帆布篷。有關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業主發出清拆令。但業主無履行清拆令,遭屋宇署檢控。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47歲男子承認在商用車輛駕駛考試中,以600元人民幣行賄運輸署考牌主任,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囚8個月。

駕駛考試。政府新聞處圖片

駕駛考試。政府新聞處圖片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廉潔是香港社會非常重要的價值,任何人均不能試圖行賄公職人員。被告在駕駛考試中犯下嚴重錯誤,因而企圖行賄考牌主任以換取考試及格,行為絕對不為社會接受。法庭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以監禁12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他認罪,將刑期扣減三分一至8個月。

屯門裁判法院。

屯門裁判法院。

案情透露,被告周二下午在香港駕駛學院的駕駛考試中心參加駕駛考試,他認為自己考試期間犯了嚴重錯誤,應該不能通過考試,於是向運輸署考牌主任提供600元人民幣現金,以求獲取及格成績。該考牌主任拒絕受賄,並向運輸署匯報事件。廉署接獲運輸署轉介貪污投訴,同日下午當場拘捕被告。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