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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園境外債務重組昨落實

錢財事

碧桂園境外債務重組昨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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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園境外債務重組昨落實

2025年12月31日 08:46 最後更新:08:46

碧桂園(02007)公布,境外債務重組生效日期已於昨日(30日)落實。

碧桂園 (AP圖片)

碧桂園 (AP圖片)

建議重組廣泛涉及取消現有債務及解除所有現有債務責任人,以換取於重組生效日期根據該計劃向計劃債權人發行計劃代價權益。於重組生效日期,該公司已發放多項現金付款及工具,以作為計劃代價權益的一部分,且正根據該計劃的條款分派予相關計劃債權人。

公布稱,如日期為2025年12月22日的公告所披露,近1.36億股新股份已
按每股股份0.40港元的發行價向GLAS HK發行,合共價值5423.65萬元。GLAS Agency (Hong Kong) Limited將代表公司出售協調委員會工作費用股份,以結付應以現金形式支付予協調委員會的部份工作費用。

公司亦已向創興銀行有限公司發行強制性可轉換債券,作為其就創興銀行貸款的雙邊安排的一部分,且正分派予創興銀行有限公司。

碧桂園(02007)公布,上海証券交易所向公司及主席等發《紀律處分決定書》,因未及時公布債務逾期情況,集團稱因客觀原因以至未及時披露,無理由對其誠信及能力存疑。

公布稱,公司及公司執行董事、主席楊惠妍、執行董事及聯席主席莫斌、執行董事及財務負責人伍碧君近期收到上交所出具的《紀律處分決定書》,由於公司未能按照上交所規定及時披露公司於2023年8月至12月、2024年1月至6月、2024年7月至12月存在債務逾期情形,上交所對上述人士作出自律監管措施決定,予以通報批評,並記入誠信檔案。

公布稱,董事會審閱《決定書》。鑒於相關違規乃由於客觀原因,並非因相關人士怠於履職盡責,因此董事會認為無理由對楊女士、莫先生及伍女士的誠信及能力存疑,楊女士、莫先生及伍女士繼續擔任公司執行董事為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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