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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減收非住宅用戶部分水費和排污費等規例刊憲

政事

政府就減收非住宅用戶部分水費和排污費等規例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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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減收非住宅用戶部分水費和排污費等規例刊憲

2026年01月09日 09:15 最後更新:11:02

政府在憲報刊登6項規例,減收非住宅用戶百分之50的水費和排污費,每戶每月寬減額上限分別為10000元及5000元;減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百分之50;以及豁免指明漁農業牌照和酒牌的首次簽發或續期的費用。

立法會。資料圖片

立法會。資料圖片

政府表示,寬減措施為期1年,將於本月15日開始實施。相關規例會於本月14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政府早前亦透過行政措施,豁免小販和食物業相關牌照及許可證首次簽發或續期的費用,為期1年。

政府星期五(8月14日)在憲報刊登命令,通知市民須移走及處置2019年內安葬於六個公眾墳場的先人遺骸。

和合石墳場。政府圖片

和合石墳場。政府圖片

根據有關命令,2019年安葬於粉嶺和合石墳場、長洲墳場、大嶼山大澳墳場和禮智園墳場的棺葬墓段,以及羅湖沙嶺墳場T段及沙嶺金塔墳場的政府金塔墓段的人類遺骸均須移走。

食環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表示,市民若想自行安排撿掘及處置先人遺骸,須於8月29日或之前前往食環署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提出申請,否則遺骸會先在政府火葬場火化,骨灰將安葬於羅湖沙嶺金塔墳場或食環署署長指定的其他墳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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