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消防處發兩通函要求承辦商遵守新規定 須在消防裝置當眼處張貼損壞告示

社會事

消防處發兩通函要求承辦商遵守新規定 須在消防裝置當眼處張貼損壞告示
社會事

社會事

消防處發兩通函要求承辦商遵守新規定 須在消防裝置當眼處張貼損壞告示

2026年01月09日 20:12 最後更新:22:24

消防處周四發出兩份通函,規定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進一步加強對樓宇消防裝置及設備的管理,並提升運作狀況的資訊透明度,讓居民及管理人員更清楚掌握消防裝置的運作狀況。兩份通函即時生效。消防處強調,承辦商必須嚴格遵守新規定。如有不當行為或疏忽,消防處可按法例採取紀律行動,包括將承辦商從註冊名冊中除名。

消防處發通函要求承建商遵守新規定

消防處發通函要求承建商遵守新規定

消防處通函第1/2026號規定,當消防裝置例如消防喉轆、手動火警鐘掣等出現損壞時,承辦商必須在裝置當眼位置張貼符合標準規格的損壞告示,以便公眾容易識別,避免在緊急情況下誤用已損壞的裝置。承辦商亦須在消防裝置電源開關貼上封條,以防止電源被錯誤關閉,並便利管理人員在巡查時識別電源狀態,以便及時作出相應行動。

更多相片
消防處發通函要求承建商遵守新規定

消防處發通函要求承建商遵守新規定

損壞告示樣本

損壞告示樣本

消防裝置電源開關貼上封條樣本

消防裝置電源開關貼上封條樣本

消防處發通函要求承建商遵守新規定

消防處發通函要求承建商遵守新規定

失效通告樣本

失效通告樣本

損壞告示樣本

損壞告示樣本

消防裝置電源開關貼上封條樣本

消防裝置電源開關貼上封條樣本


  
消防處通函第2/2026號則提醒承辦商,如需在進行工程前關閉任何消防裝置,必須事先評估是否會影響其他消防裝置的運作,並一併向消防處通報所有受影響範圍。承辦商須於大廈主要出入口、電梯大堂等當眼位置張貼大型通告,清晰列明裝置關閉日期、受影響範圍等資料,確保居民、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相關人士充分知悉情況,以提高居民於裝置損壞或關閉期間的消防安全意識。

消防處發通函要求承建商遵守新規定

消防處發通函要求承建商遵守新規定

失效通告樣本

失效通告樣本

消防處表示,經擴建後的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新旅客離港設施即將啟用,處方早前聯同機場管理局舉行聯合演練,模擬離境大堂發生火警及懷疑不明氣體洩漏,行李處理系統亦有工人受傷被困。

消防處與機管局在機場二號客運大樓舉行聯合演練。fb圖片

消防處與機管局在機場二號客運大樓舉行聯合演練。fb圖片

消防處與機管局在機場二號客運大樓舉行聯合演練

消防處與機管局在機場二號客運大樓舉行聯合演練

消防處與機管局在機場二號客運大樓舉行聯合演練

消防處與機管局在機場二號客運大樓舉行聯合演練

演練中,消防處調派多輛救援車輛趕赴現場,展開滅火救援工作及處理危害物質事故,並將兩名被困工人救出送院。消防處指,演練測試了跨部門應對突發事件的協作能力及行動效率,旨在為機場使用者營造安全環境。

消防處與機管局在機場二號客運大樓舉行聯合演練

消防處與機管局在機場二號客運大樓舉行聯合演練

消防處與機管局在機場二號客運大樓舉行聯合演練

消防處與機管局在機場二號客運大樓舉行聯合演練

消防處與機管局在機場二號客運大樓舉行聯合演練

消防處與機管局在機場二號客運大樓舉行聯合演練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