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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子違規轉讓康體設施分別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庭事

兩名男子違規轉讓康體設施分別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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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子違規轉讓康體設施分別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26年01月16日 18:58 最後更新:20:44

兩名男子涉及違規轉讓康體設施,分別被控一項「使用他人身份證」和「將身份證轉讓給他人」罪名,兩人早前承認控罪,星期五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其中一人為原租用場地人士,早前已被康文署暫停預訂康體設施的資格360日。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康文署聯同執法部門於前年7月13日在維園網球場採取聯合行動,打擊違規轉讓康體設施及其他違法行為。行動中拘捕了一名男子,涉嫌在無合理辯解下使用及管有他人身份證,及後與案件相關的另一名男子被控一項「將身份證轉讓給他人」罪名。

2025施政報告_政府部門_康樂_康文署 巴士的報記者攝

2025施政報告_政府部門_康樂_康文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外,「SmartPLAY康體通」已加入了禁止使用電腦程式或其他自動化工具預訂場地的條件。由下星期三起,如用戶違反有關條件,康文署會暫停其帳戶360日,毋須給予任何預先通知。康文署再次提醒用戶必須遵守「SmartPLAY康體通」的使用條件,妥善管理SmartPLAY帳戶資料,切勿向他人透露用戶帳號及密碼。

43歲社會保障主任涉於2025年4月至7月期間,在網站上發布或複製具煽動意圖的刊物,並去信威脅5間傳媒刊登報道,否則會摧毀或損壞屬於傳媒辦公室的財產。該男子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等7罪,案件原定於星期五(1月1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惟辯方申請押後,因需時提供法律意見及與控方商討控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24日答辯,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還柙候訊。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24日答辯。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24日答辯。

辯方指,再需與控方商討控罪和答辯方向,亦需更多時間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故申請押後至3月24日。辯方表示與控方商討將具建設性,料3月24日被告可進行答辯,控方沒有反對,而辯方沒有保釋申請。蘇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3月24日。

被告謝震斌(43歲,報稱社會保障主任)被控於2025年4月19日與2025年7月31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或複製該刊物,即一個 URL 位址為「https://tagef79222.wixsite.com/huimingleung-1」的網頁,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其餘6 項「威脅會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被告被控於或約於 2025 年 6 月 7 日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向黃、盧、陳、譚、吳及石姓人士威脅會摧毀或損壞屬於中國日報(香港)有限公司、星島新聞集團有限公司、南華早報出版有限公司、大紀元國際有限公司及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的財產,意圖令該上述人士畏懼該威脅會付諸實行。

43歲社會保障主任涉於2025年4月至7月期間,在網站上發布或複製具煽動意圖的刊物,並去信威脅5間傳媒刊登報道,否則會摧毀或損壞屬於傳媒辦公室的財產。

43歲社會保障主任涉於2025年4月至7月期間,在網站上發布或複製具煽動意圖的刊物,並去信威脅5間傳媒刊登報道,否則會摧毀或損壞屬於傳媒辦公室的財產。

案件編號:WKCC 545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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