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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於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 指司法機構因國安案件裁決遭毫無根據指控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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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於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 指司法機構因國安案件裁決遭毫無根據指控

2026年01月19日 18:01 最後更新:23:30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表示,法院去年及近期就多宗備受矚目的國家安全案件頒下判決,司法機構因為這些判決而遭受毫無根據的指控。

司法機構。資料圖片

司法機構。資料圖片

林指出,更甚的是部分指控遭歪曲為事實,並被用作藉口,鼓吹對審理該等案件的法官施加非法制裁,及向終審法院的外籍非常任法官施加不當壓力,試圖迫使他們辭任。

林定國說,傳媒和社交媒體報道的法庭新聞,集中於少數被認為涉及公眾利益的案件,尤其是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基於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法律一般容許評論和討論這些案件,但該等自由不包括可以對本港司法機構的誠信作出毫無根據的指控。

《香港國安法》。AP資料圖片

《香港國安法》。AP資料圖片

他說,在思考就備受矚目的國家安全案件對法院作出的批評是否正確時,應考量有否任何理據支持法院沒有履行公平、妥當進行法律程序等職責。必須觀察司法程序進行期間的情況,而各項程序均是公開進行。他說,外界有必要仔細閱讀國家安全案件的判決書,而闡述充分理由的判決書能顯示法院不曾考慮任何無關或不合適的因素,讓公眾安心,在國家安全案件的判決書中,並沒有任何地方顯示法官曾考慮無關因素,亦沒有地方顯示法官的獨立性受損。

林定國提到,世界其他地方近日發生的事件,以及某些外國政客最近就別國,包括中國的領土完整發表的言論,敲響了警號,令我們醒覺假定他國必然會遵從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原則,未免過於天真。對國家安全的擔憂絕非空想,亦必須嚴肅看待。不過,追求絕對安全,並非且從來不是中國的國策,國家顯然認同有必要在安全和發展之間取得平衡。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二○二六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演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二○二六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演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他說,維護國家安全與確保香港依然是開放、自由和多元化的國際城市以促進發展,兩者之間不存在任何矛盾。他認為,維持法律所界定的國家安全方能提供不可或缺的先決條件,使各項發展得以在安全、穩定而和平的環境中進行。

林定國又說,值得留意的是,政府在國家安全案件中並非必然勝訴。不過,如純粹基於法院裁定政府敗訴的結果,而質疑法院或許不領會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和未有充分而妥善地履行這方面的憲制責任,將會是不公平,也不正確。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社交平台表示,上周訪京期間他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茅仲華簽署《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新安排》),今天他隨即到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向委員和與會的法律專業團體作簡介。《新安排》的簽訂,落實《2023年施政報告》的指定項目指標,同時回應兩地法律界及當事人訴求,促進內地和香港法律制度的機制對接和規則銜接。

林定國表示,現行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委托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現行安排》)於1999年簽訂,確定了兩地法院可以通過司法協助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的程序。經多年實踐,跨境民商事案件數量大增,由1999年的359件增至2024年的2,388件,而送達成功率偏低。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香港司法機構和律政司經長時間審慎商討後,訂立了《新安排》。《新安排》是《現行安排》的優化版,生效後會取代《現行安排》。

林定國指出,為達到完善送達機制的目的,《新安排》採取兩大方向,增加送達方式及提高送達效率。除了委託對方法院進行送達,《新安排》提供更多靈活選擇,包括容許郵寄和電子方式送達司法文書、容許通過受送達人所在地的受權主體直接送達,以及在窮盡其他方式仍無法送達的情況,容許公告送達。提升效率方面,其中一個措施是最高人民法院經與香港司法機構協商,授權部分中級和基層人民法院與香港法院直接相互委託送達,減省轉遞時間,以及探索以電子方式互相轉遞文書。

林定國表示,《新安排》下的跨境送達申請必須先經兩地法院審批或親自處理,並對如何構成成功送達有嚴格規定,充分保障了與訟人合法權益;就如何構成成功送達,新機制以受送達人收悉作為判斷有效送達的基礎,充份保障受送達人權利和防止濫用。

林定國又指,《新安排》不會立即生效,會充分諮詢所有相關持份者意見,經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再對相關的法院規則作出修訂後才生效。律政司正連同司法機構和最高人民法院密鑼緊鼓地進行各項準備工作,目標在今年第四季,將相關修訂刊憲和提交立法會,爭取在今年內落實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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