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時候,畫公仔是需要畫出腸的。
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周一(1月27日)在全國港澳研究會專題研討會上發表講話,就新一屆立法會的角色和定位作出明確表述,並對議員提出5方面的期望。
第一、支持行政主導
即使2021年完善政制之後,仍然有立法會議員對自己的角色有誤解,認為要做溫和的反對派。夏主任通篇講話,強調香港的憲制特色是行政主導,其中一個面向就是要清楚界定行政、立法關係。
夏主任明確否定三權分立,指新一屆立法會要自覺維護行政主導,全力支持配合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對於特區政府重大政策決策,立法會不能只停留在口頭支持,而是要政策落地過程中加強調研,多提具體建議,提升政策的可操作性。
他又提到立法會應該做到「支持政府不缺位,監督政府不越位」,與特區政府形成擔當有為、高效務實的新風尚。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要協作配合,「同唱一台戲,不能拆台」,不要做「局外人」,和特區政府共同維護行政主導體制,為市民福祉和整體利益服務。
夏主任說,支持特區政府不能缺位。可能有人會說,立法會不是有監督政府的角色嗎?夏主任的答案是「監督政府不能越位」。可以這樣解讀,特區政府將重大的政策形成法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過程中立法會議員並非不可以提意見,可以監督,但應該多作調研,提出切實可能的具體建議,完善相關立法,讓政府的政策更具可操作性。不可越位,即不要人云亦云,網民反對,做議員想也不想就跟著反對。
回想上世紀80年代,當時立法局尚未引入選舉,港英政府提出政策時,行政立法兩局議員會閉門對政府提出意見,但到政策通過、法案落實之後,由於他們已經聽了政府解釋政策的理據,可以協助政府,向公眾解釋政策的好處,遊說公眾接受。新一屆立法會議員應當細思,在行政主導體制之下,議員應該扮演何種角色。
第二、敢於作為擔當
夏主任亦指出,所有立法會議員需厚植家國情懷,敢於作為擔當。
如今所有立法會議員都是愛國者。但愛國者並不是掛在口邊的口號,而是要身體力行,在關鍵時刻,衝到最前。如今是百年一遇的大變局,中國經濟冒起,逐步超越美國,美國難以接受,處處制裁打壓。在中美鬥爭的關鍵時刻,議員就要敢於發聲。
夏主任說,要在重大原則問題上立場堅定,勇於鬥爭、敢於鬥爭,他在會上表示,關注議員「敢不敢跟美西方與外部勢力及反動亂港分子,進行堅決的鬥爭」。
以去年發生的長和事件為例,美國總統特朗普在參眾兩院聯會上發表講話,形容美國牽頭的財團購入巴拿馬運河的碼頭,是一個「大交易」,交易的政治性可想而見。中央後來大力反對,在這些關鍵時刻,就是考驗議員是否敢於作為擔當的時候。
第三、注意個人操守
夏主任直言議員必須「樹立良好形象,非常注意個人操守,為市民樹立榜樣,謹言慎行,廉潔奉公」。他指一眾議員的表現,「廣大市民在看,特別行政區政府在看,中央也在看,希望你們慎終如始,中途不要有人掉隊」,中央明顯重視議員操守。以最近議員陳家珮逆線行車為例,相信警方也會嚴正執法,秉公處理。
第四、熱心服務市民
夏主任呼籲議員要多「落區、落界」,傾聽基層市民和業界聲音,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中央自然希望議員勤力貼地,幫助政府解決市民的問題。如果做了議員只顧找人幫手訂星級餐廳食飯吹水,無心落區見市民,相信下屆都好難再見。
第五、積極參與工作
夏主任認為議員要積極參與立法會各項工作,無論是新任或連任議員都要有解決難題的能力。看來中央明顯希望議員不是「口水佬」,空談無根,而是要有實際解難能力,協助政府施政。這90個議員是一個人材池,特別是年青議員,前途更無可限量,或許10年、20年後的特首也可在此中尋,問題是進入了議會的木人巷,能否練就好打得的工夫。如果個個議員都做得打得,90個都不嫌多。如果只是照本宣科的「讀稿機」,9個也嫌太多。
總的而言,中央大員「畫公仔畫出腸」,對立法會議員提出5項要求。看來新一屆議員要好自為之,不要中途掉隊。
盧永雄
香港實行行政主導體制,還是要有權威解讀。
全國港澳研究會1月26日在北京舉行專題研討會,中央港澳辦公室主任夏寶龍詳細解說「行政主導」理念,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第一、行政主導理念源於憲法
夏寶龍說,行政主導是作為《基本法》設計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重要原則,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具有深厚的政治法律基礎和現實基礎,實行行政主導是維護特區憲制秩序的必然要求。
我自己當年採訪《基本法》起草,深明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就是圍繞香港政制的行政主導特色,來設計整個回歸後的政治制度。當時有部份香港的民主派提倡香港要仿效西方搞三權分立制度,被內地草委全面否定。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在1987年4月16日會見香港草委時,就直接講到這個問題。鄧小平講《基本法》起草,說「香港的制度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香港現在就不是實行英國的制度、美國的制度,這樣已經也過了一個半世紀了,現在如果完全照搬西方制度,比如搞三權分立,搞英美的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並不適宜。」
這是鄧小平對《基本法》起草的最直接指示,為這部「小憲法」的政治體制,「劃定行政主導、否決三權分立」的基本方針。
第二、行政主導的優越性
夏寶龍主任提到行政主導的幾大優點,一是包括強化統籌、執行有力、有效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二是行政主導具有搶抓機遇、靈活應變的優勢,有效促進特別行政區經濟繁榮發展;三是行政主導具有集中資源辦大事、兼顧各方面利益的優勢,有效改善社會民生福祉;四是行政主導具有守正創新、政策穩定的優勢,有效提高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五是行政主導具有快速響應、處置高效的優勢,有效應對化解各種風險挑戰。
簡而言之,香港行之有效的行政主導體制,是一個效率極高的制度,令到香港可以快速決策,抓緊各種機遇。
第三、行政主導曾被種種謬論扭曲
夏主任提到,香港推行行政主導,曾經遇到巨大的挑戰,教訓深刻。反中亂港份子和外部勢力就想架空改變《基本法》確立的行政主導制度,鼓吹三權分立那一套,來削弱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權威,進而排斥中央權力,這是絕對不能允許的。
其實回歸二十多年,的確產生種種謬論,扭曲了香港行政主導的體制:
a)司法獨立不是司法獨大
香港特區法院亦曾經被誤導,例如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在2001年就曾經公開表明,「《基本法》下實行三權分立,強調司法獨立。」其實司法獨立並不等於三權分立,正如廉政公署是一個獨立運作的機構,它調查的時候不受干預,但不等於它不用向行政長官負責。
香港獨立審案的法院,是行政主導體制下的其中一部份,回歸前香港的終審法院設於倫敦的樞密院,但那時候仍然號稱香港司法獨立。回歸後有人無限量地吹大法院的權力,其實想搞的不是司法獨立,而是司法獨大。政治勢力透過法院發動無休止的司法覆核,就是藉著法院削弱行政機關的權力,癱瘓特區政府的施政。
b)立法制衡不是立法至上
反對派吹噓香港三權分立的同時,亦將立法會的權力無限放大。在行政主導體制下,立法機構和特區政府有互相制衡、互相配合的功能,但完全不等於「立法至上」。整個憲制的設計,包括《基本法》第74條及立法會議事規則,規定議員提出涉及公共開支、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的條例草案受嚴格限制,已經說明立法會的權力並不至上。但在香港社會混亂到極致的時候,就出現「35+」顛覆的行為,激進反對派意圖搶佔立法會過半數,透過無差別否定預算案推翻特區政府。最後這班人全部被法院裁定違反了《國安法》,將一度被濫用的立法權力重新納入正軌。
夏寶龍最後畫龍點睛地指出,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需要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積極支持配合,強調要「同唱一台戲,要多補台,不能拆台」。
意思就是無論是立法機關還是司法機關,都要將自己視為和行政機關是同一隊球隊,一起落場踢球,爭取共同合作,踢出好成績,而不是好像場邊的觀眾般,評彈這樣、評彈那樣,完全沒有主人翁的精神。議員不是不可以批評政府施政,而是不能夠為批評而批評,不要將自己定位為溫和反對派,香港如今不需要反對派。
夏主任特別提到行政長官的角色,認為要做好負起治理香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行使好法律賦予的權力,承擔起對特區政府的全面領導責任,把這個家當好,努力建設一個高效有為的政府。
社會上有人將「第一責任人」扭曲為特首要對所有事情問責,對所有事情負上政治責任,但第一責任人的意思其實是要用好特首的權力,做好頂層設計,建設一個高效有為的政府,他要就高效推動特區施政,向中央負責,不是天天講求政治問責。
簡單總結,夏寶龍主任的講話,是對種種行政主導的誤解,起到撥亂反正的作用。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