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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家長涉銷毀貪污證據 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候判 涉案助理校長擬不認罪

法庭事

中學生家長涉銷毀貪污證據 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候判 涉案助理校長擬不認罪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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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家長涉銷毀貪污證據 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候判 涉案助理校長擬不認罪

2026年02月12日 15:13 最後更新:15:13

廠商會蔡章閣中學一名助理校長及一名家長早前遭廉署控告妨礙司法公正,指2人涉嫌銷毀該名家長就安排兒子入讀中二的貪污證據,干擾廉署刑事調查。涉案家長早前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已錄取口供指證助理校長,押後判刑。辯方星期四(2月1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交代助理校長擬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將案押後至3月10日預審。2名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涉案學生家長蔡鈺早前承認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涉案學生家長蔡鈺早前承認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男被告孔少丹,50歲,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律師今交代其擬不認罪。控辯雙方商議審前覆核日期定於3月10日,獲裁判官批准,並准以原有條件續保釋。

女被告蔡鈺,38歲,學生家長,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透露,女被告已擬作控方證人,已錄取證人口供。辯方亦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獲裁判官批准,更新後的保釋條件包括5000元保釋金,逢周日到入境署報到,可離港,除非控方或法庭通知,無需出席男被告的法律程序等。

案情指,案發時蔡鈺的兒子獲分配2024/2025學年廠商會蔡章閣中學的中二學位。該校助理校長於2024年7月底審閱蔡鈺兒子的學歷文件後,要求他入學試合格方可入讀該校的中二。蔡鈺兒子因拒應考而獲安排入讀中一。

男被告孔少丹,50歲,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律師今交代其擬不認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男被告孔少丹,50歲,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律師今交代其擬不認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同年8月初,蔡鈺透過電話通訊軟件發送訊息,要求助理校長安排兒子入讀中二。助理校長後基於學位情況,告訴蔡鈺只要其兒子出席考試便可入讀中二。蔡鈺得知安排後,透過支付工具向助理校長發送10,000元人民幣,但他拒接受。

廉署調查發現,助理校長於同年9月12日主動約蔡鈺到內地一間酒店會面。蔡鈺承認於同日她應助理校長要求,到酒店與其會面並共進晚餐。

期間,助理校長告知蔡鈺,廉署正調查其發送10,000元人民幣貪污事件,而廉署亦會聯絡她進行會見。助理校長又著蔡刪除二人先前所有電話訊息,蔡後應要求刪除所有相關電話訊息。同時,助理校長建議蔡不要到香港以避免廉署調查。

案件編號:TMCC2001/2025

一名61歲女子在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於網上轉載帖文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入獄兩個月,緩刑18個月。

去年12月7日,立法會選舉投票。資料圖片

去年12月7日,立法會選舉投票。資料圖片

被告馬惠鈴,報稱家庭主婦。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時表示,立法會選舉牽涉全港市民的福祉,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損害香港整體利益,即使被告轉發前沒有深思熟慮,法庭亦不能忽視貼文經轉發後所引致的嚴重後果。裁判官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判處她緩刑。

案情透露,被告在選舉期間於其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貼文,煽惑他人不要投票。該貼文原本由湯偉雄在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呼籲他人杯葛該場立法會選舉。

廉政公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湯偉雄。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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